你的身边是否有这样的两个人,两个都希望你以后过得好,都希望你有个好成绩,都是一样的温柔,一样的为你着想,一样的不想伤害你,一样的无奈。
我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两个人,她们让我充满信心。
我们的顽皮,我们成长的艰辛,我们与生俱来的弱点,我们异于常人的天赋……我们从小到大最详尽的档案,我们失败与成功每一次的记录,都储存在她宁静的眼中。
没错,她就是我的妈妈。
一次,我的成绩并不好,我怕妈妈看到了,会骂我,可是,没想到的是,妈妈却平静地说:“尽力就行,加油,下次突破极限吧。”我惊呆了,但这让我的下一次考了个好成绩。
她是除了妈妈,最了解我的人,她的温柔让我铭记,她是我的第二个妈妈——我的语文老师,申老师。
她的温柔给了我自信,她是个和蔼的老师,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
一次,我们班的一个同学迟到了,他站在门口不敢进来,老师看到了,说:“进来吧,外面冷,再说,你想耽误更多的时间吗?”那个同学低着头坐到座位上,脸上有泪痕,明显哭过。
听了我的身边人,你是否也意识到了你的身边人?
《追风筝的人》是作者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它比起《摆渡人》来,更具有真实感,情节比较符合人性特点,也是对人性多面性的一种真实写照。
这个故事大概发生在1973-1979年在阿富汗的喀布尔,这个城市既给阿密尔带来过快乐也给他带来痛苦。阿密尔的父亲是这个喀布尔里最有钱又有声望且受人敬重的普什图人。当时阿密尔是这个家里的唯一的儿子,母亲在生他的时候大出血去世了,从小没有母爱的他,小时候期盼能得到完整的父爱。而父亲希望阿密尔能成为像自己一样勇敢的男子汉。但是他不能从阿米尔身上找到半点自己的影子,父亲和好友拉辛汗在一次交谈时对阿密尔行为还用太懦弱来形容。这让阿密尔心理产生了某些阴影。
阿密尔和他的仆人(哈扎拉人)的儿子哈桑从小一起玩耍一起长大,他们的关系就像他父亲和哈桑的父亲阿里一样情如手足。但是由于当时阿富汗的种族关系和阶层存在,阿密尔和他爸爸从来都没有在公众面前承认过这种朋友关系,这种友情有多深厚和宝贵只有他们自己心理清楚。
斗风筝是当时阿富汗的传统风俗,12岁那年阿密尔想通过放风筝比赛得到父亲的认可。哈桑是那个时候最会追风筝的人,他总是能知道风筝的方向。这次比赛阿密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赢得了比赛,但是哈桑确却为了帮阿密尔拿到风筝被阿塞夫强玩。自己却站在旁边什么都没做,他没有勇气和胆量去营救自己的朋友。他为此感到无能和懦弱。虽然他赢得了父亲的肯定和关爱,却失去了哈桑。后面几次搞小动作要赶哈桑和阿里出门,父亲都不同意,最后阿里父子自动选择了离开。那年正好发生了战争,阿密尔带着内疚和罪恶感和父亲逃往美国去了。后面自己在美国读书,恋爱,结婚,自己还成了作家过上了相对比较平静安稳的日子。父亲去世几年后,突然有一日他接到父亲的老友-拉辛汗打来的电话。叫他回一趟喀布尔,一定要去,那是一个可以让他做回好人的机会!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了那个还在战争中的阿富汗,到了那里他才得知阿里和哈桑在广场已斩首了,才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那种犹如晴天劈雷一样的真相让他窒息,他心理那种愧疚罪恶感无法平息。从此他的人生踏上了赎罪的路途。后面他吃的苦受的罪好像都是再替哈桑还的。经过各种困境终于胜利地把哈桑唯一的儿子带回了美国。
这是一部很感人的小说,哈桑是一个很善良,淳朴的孩子,最能打动读者的是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一生为阿密尔千千万万遍。而阿密尔却在关键时刻逃脱,背板他。这也让他自己心灵有了残缺,觉得自己是个罪人,38岁的阿密尔回到阿富汗知道真相后,他才开始为了哈桑的儿子千千万万遍。也算是一种赎罪吧!就像阿幸汗说的那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好人!
成为好人是一种选择。当一个人经历了内疚和罪恶感后,到一个全新的地方,重新生活,恋爱,结婚,拥有和睦的家庭生活和稳定事业过后还能选择回去赎罪,就是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好人,看起来似乎符合情理,但是真正要去做还是需要很大勇气也是非常艰难的,他也完全可以自私地选择不成为好人,不去阿富汗而继续美国的安逸生活,但是他最终勇敢地选择成为一个好人,这样也给他自己一次填补心灵残缺的机会。
看完这本小说后,我在思考一个人问题,当人觉得自己有罪恶感和有愧疚感后,是不是才会待人更加宽容呢?才会对别人的一些错误或者不完美去包容和谅解呢?本故事中阿密尔能娶将军的失贞女儿很大程度上就是他发现索拉雅的错误再怎么大,再怎么不完美也没有自己所犯的错误大也没有自己的罪孽重,所以他可以在众人的嘲讽中娶带有不贞形象的将军女儿。如果他自己没有这些内疚和罪恶感,他的心灵没有残缺,他还会这么谦卑地向将军失贞女儿求婚吗?这也许会成为我们对人性的一个考验和质疑?
作者自己没想到这本书会有很多人喜欢它阅读它,也许是人的一生痛苦体验大多是他故事里的阿密尔的亲身体验出来了吧:羞耻,内疚,后悔,宽恕,和赎罪。
小说里的风筝,其实代表着很多意思,它代表了爱情,友情,亲情,也代表了正直,善良和诚实等等,本小说中的风筝是代表阿密尔的人格中不能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人格才能健全,心灵才能得到回归。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会有自己的风筝,勇敢地去追逐吧!
看完了《追风筝的人》,讲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没有良心的人不会痛苦,阿米尔有良心,他做了坏事,他痛苦。
为什么这本书对我触动这么大?我自认和阿米尔很像,自私并痛恨着自己的自私。
之前我养的仓鼠腿骨折了(我猜测),我想把它送走,因为我不想看着它死去。妈妈说:“我老的走不动的时候你也会把我送走吗?”我沉默。
那些把自己陷在阴影中的人是会被光所灼伤的,阿米尔恐惧着哈桑那“该死的忠诚”,他送走了哈桑,但良心永远是无私的戒律官,它把人们的罪行紧紧勒进灵魂,直到人们不停地赎罪,自己原谅了自己,灵魂才会被松绑得以喘息。以及最后哈桑的儿子,自***,浴缸里割腕。
人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求生欲了,正直慈悲等等优秀的品格一定要建立在有生命的人上,如果说下葬是死刑,缺乏求生欲则是死缓。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的人生不会太快活,死亡这种概念就像一种难以根除的疾病,我的人格被割裂为两半:亮闪闪的那个追求着同样金光闪闪的人生,他乐观风趣坚定且自信,有很多想要的东西;灰蒙蒙的那个则认为没什么值得追寻,生命是一场有期徒刑,除了死亡他一无所求。
亮闪闪的那个每时每刻都要看护着灰蒙蒙的那个,避免他把剔骨刀插进动脉又或者感受一下从十三层到一层的空气在两秒中划过耳畔。就像“24小时防止自***看护”看护着哈桑的儿子。亮闪闪的那个很累了,我能感觉到。
但其实我脑中真正幻想的是自***未遂而非自***,这只是一种希望自己与众不同的另一场自私欺骗吧,真糟糕。
最后,那个卖孩子的孤儿院院长,为了避免十个孩子的死亡,他卖掉了一个孩子,避免一百个孩子的死亡,他卖掉了十个孩子。
正义很贵,道德很贵,诚实很贵。保持完全的正义真的很难,特别在你没有力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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