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是我国当代文学史上著名的作家、剧作家,他的家乡高邮也是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在《端午的鸭蛋》等许多作品中,汪曾祺以满腔的热忱,向人们介绍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充分体现出他对自己家乡的无限热爱之情。
读过汪曾祺先生的《端午的鸭蛋》,我能够感觉到,在作者小的时候,过端午节是一件特别好玩的事情。在手腕上系百索子,做香角子挂在帐钩上,贴五毒和符子,用酒和的雄黄在孩子的额头上画王字,放黄烟子熏五毒,用黄烟子写草书的“一笔虎”,午饭吃“十二红”的菜,特别是从煮熟的鸭蛋中挑出淡青色的挂“鸭蛋络子”,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掉,再用洗净的鸭蛋壳,在晚上捉了萤火虫放在里面玩。可惜我没有过过这样好玩的端午节。我们过端午节时好像和平时星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要吃粽子,街上有一些卖东西的,好像也是百索子、香包之类的,但是爸爸妈妈从来也没有给我买过。
从《端午的鸭蛋》里,我还知道了高邮有名的特产——咸鸭蛋,还有成批输出的双黄蛋。作者介绍说高邮咸鸭蛋的特点是质细油多,“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都冒出来了”。奶奶经常从老家带咸鸭蛋过来,蛋黄都是淡黄色的,但是我不喜欢吃。看了汪曾祺先生的介绍,我倒是觉得高邮咸鸭蛋一定非常好吃。什么时候我一定让爸爸妈妈带我到高邮去,顺便好好品尝一下高邮的咸鸭蛋。
端午到,端午的风俗也就随之而来。我的家乡河水很浅,难以承载龙舟这样的大船,但艾蒿还是插的,鸡蛋也是要煮的。煮熟了,揣在兜里,带到学校去,比谁的鸡蛋壳最硬。一切之中,最重要也最麻烦的是包粽子。先是随着母亲,到绿海一样的苇塘里采苇叶,手在上面掰着,眼却不停地在地上睃,生怕有青蛇从草丛里窜出来。糯米是自家水田里产的,红枣是邻居给的,干柴是父亲从河滩的树林子里拉回来的,只消称上一斤白糖,一切工作算是准备停当。
然而那是过去,是记忆中的事情了。现在,村子外的苇塘早被一把火烧个精光,河边的水田也因水位不断下降改作旱地了,更重要的是,传承外婆手艺的母亲也紧随外婆,撒手而去。
包粽子,似乎成了只在记忆中出现的事情了。
不料父亲说,明天我给你们包粽子去!我一愣,连一碗饭都做不好的.父亲,该不是在说梦话吧!但父亲真的来了,还带来了粽叶、糯米、大枣,一兜一兜,大的小的,红的白的,煞是好看!
我知道,像我每天用纸币换取各种必需品一样,这些东西,父亲不是从家里带来的,它们都来自超市!有一样,父亲带不来,也买不来,那是干柴!家乡的河滩上,一棵棵树也都变作记忆,像母亲一样,只能永远把梦藏在远方。
护理田地里的禾苗似的,小心翼翼,父亲把一张张粽叶展平,放上糯米和红枣。像包裹一个睡熟了的婴儿,父亲谨慎地用丝绳系了,放进不锈钢盆里。我笑了。看着粽子臃肿的身子,父亲也笑了。母亲的作品,用侍弄田地的双手,竟难完成。
我也艰难完成了一个,笨猪似的。原来,手握笔杆做细活儿的我,也难传承这样看似简单的手艺!
但我们还是要传承下去。由慢到快,由笨拙到熟练,艰难地,一个一个地,堆起一座绿色的小山。
刷好大锅,生起炉火,一个一个放进去,煮,续水,再煮,然后焖上一夜,扑鼻的清香就四溢开来。原来,丑陋的外表里面,竟包含着和精致一样的味道。
一个一个拾出来,放在桌子上的盆里。热气腾腾中,我看见了母亲,端坐在云雾之上,微笑着,检阅我们耕耘的硕果。
我给父亲盛了一碗,给自己盛了一碗,也给母亲盛了一碗。母亲食量不大,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够了。我拿起一个,慢慢剥开,露出白白的糯米,红红的大枣。
我恭敬地递给父亲,父亲指指母亲。于是,虔诚地,我又转向母亲,递到含笑的母亲口中——朦胧中,母亲慢慢吐出了一个字,香!
《端午的鸭蛋》语言很有特色,体现了汪曾祺作为一位语言艺术家的特点。一是口语色彩浓厚;二是古汉语的点缀使文章多了书卷气,增添了典雅之美,增强了语言的魅力;三是善于运用语言“造型”,有时只用一两个字眼就能写出事物的特色神韵。
在平淡的生活中发现情趣,发现诗意,在小小咸鸭蛋里尝出生活的滋味,这是汪曾祺散文的魅力所在。文章从容散淡,悠然恬然之间,流露出的是对儿时生活的怀想,对故乡的热爱。
《端午的鸭蛋》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也富含生活情趣、人生意味。生活中并不总是惊涛骇浪,也未必处处正襟危坐。只有充分感受生活中的种种快乐、悲苦、平淡以及诗意,我们才算真实地体验到生活的滋味。
《端午的鸭蛋》对培养热爱生活、关注日常生活细节的习惯,充分感受生活,很有帮助。
看到汪曾祺的《端午的鸭蛋》就想到了他的《胡同文化》。在那细细长长的胡同里,最让人回味悠长的是那一声意蕴高远的“嘿”。这一“嘿”,“嘿”出了作者对北京胡同的绵长情思,“嘿”出了汪老先生闲散自由的行文风格,也“嘿”出了他对生活真味的独特感受。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是汪曾祺散文的主要风格。
《端午的鸭蛋》就是这样一篇既具有生活神韵又凝结着浓烈民俗乡情的散文。
先生以“家乡的端午”开篇,直接切题,直抒胸臆,用“很多风俗”引出下文。于是,在他的.笔下,一系列端午风俗就走入了我们的视野:系百索子、做香角子、贴五毒、贴符、喝雄黄酒、放黄烟子、吃“十二红”等等。这人有我有,人无我有的风俗,在先生看来,都成了他最珍贵的回忆。因此,行文流水,如话家常,如数家珍,于自然、平淡中,表达了对生活的真爱和对故乡的怀想。
然而,让先生颇感自豪的还是家乡“著名”的“鸭蛋”。在这满篇洋溢着深深浅浅的故乡情绪里,“著名的鸭种”、“善于腌鸭蛋”的高邮人、大都市店铺里的鸭蛋、别处没有的双黄鸭蛋、质细而油多的高邮咸蛋,甚至用鸭蛋做成的“朱砂豆腐”都成为他不厌其烦并引以为自豪的表述对象。以至于对对方的“肃然起敬”和“称道”也不屑一顾,竟然会生出“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这样的感慨。
其实,先生的不屑并不在于此。看,一个“不过”,笔锋一宕,那藏在心底的自豪和喜悦就悄然溢出。用“惊奇不已”和“确实是好”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等等语言跃然纸上。甚至于引用了袁枚的文字还不甘罢休,还要罗列种种吃法,并用北京的咸鸭蛋和故乡的咸鸭蛋比对。“这叫什么咸鸭蛋呢!”八个字符,一个叹号,直白而朴素的话语,幽默而爽朗的声音把先生对故乡的厚爱铺满了整篇文章。好像先生此时已经忘记了自己虽是高邮人,但北京也是他多年居住的地方似的,全然不顾及北京人的感受。
“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这个拖着长音的“吱”字,绘形、绘色、绘神,把先生孩童时吃鸭蛋的情态出神入化般地描绘出来。既是一幅民族风俗画,也是一曲生活的赞歌。我们从这里窥探出先生对儿时生活的怀恋和追忆,解读到先生对民俗文化的尊崇和敬畏,这种种情感,都源于先生在生活中对“和谐”与“健康人性”的追求的过程中。
读到这里,我不禁怅然而叹:先生对鸭蛋的感情可谓真也,足也,甚也。这岂止是对鸭蛋的情有独钟?这是对生活真味的悠然品读,是对家乡情怀的慨然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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