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我喜欢席慕容的《黑夜》所给予的纷纷扰扰。
我喜欢莲见雄一独自带着耳机在麦田的守望。
我喜欢村上春树《1Q84》年华所侵蚀的容颜。
我喜欢……
我喜欢他们给我带来的真真切切的存在感。
你说,五百年的等待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
我说,一千年的守候等来今生的与子偕老。
你说我过于风花雪月,我说我出自真情实感。没有过多的琐碎拼凑而成的记忆,是我们彼此都记得的那一场关于夏天的约定——要一起选择文科,要一起报考大学,要一起像以前住在宿舍一样聊到半夜,要一起想以前躺在草坪一样了望星空。
因为有你,让我到每一点一滴关于你我的'存在感。谢谢有你,让我知道原来这不是可以轻易度量的重量。
你说,四目相对,只有微孱弱的呼吸。
我说,双眼对视,没有高频率的心跳。
我说你矫揉造作,你说你切实懂得。似乎如此的对话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你说这种窘态不会发生在彼此身上,因为我说我们是不变的好姐妹。会倾诉悲伤,会分享喜悦……不需要冗长的话语拼凑而来的“惺惺相惜”,彼此“心照不宣”是最好的诠释由来。
因为有你,让我触摸到每一言一语关于你我的存在感。谢谢有你,让我明白真实的重量并不只是天平两端的平衡位置。
我说:“你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你说:“当你需要个夏天我会拼了命努力。”
青峰的音乐,总是如此慷慨地付出。从朝阳拉长了我们的身影到夕阳融缩了我们的光点,从暗黄的灯光投掷下的背影到稀疏的树荫遮挡住我们的光圈,一年又一年,沉淀下了我们的青涩模样。“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时光的磨合,如浮世绘的繁杂与淋漓,透彻着我们。
因为有你,让我感受到一步一脚印关于你我的存在感。谢谢有你,让我懂得一个人的存在而对他人的重量。
尼罗河畔的古老传说,金字塔内的法老灵魂,人面狮身的源远流长,东方巨龙的腾飞之说……每一个角落,都有其自身的重量,那便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存在感。当浮华洗去岁月的苍老,生命的葱茏又再一次重回。别忘记,去丈量它的重量,用心跳去体会它的真切存在吧!
“加油!加油!”上午,城南中学的操场上传来了阵阵欢乐的叫喊声。
我们又进行了小记者新的活动——体验盲人活动。
随着马主任的一声哨响,活动正式开始。
首先,我们每个人把自带的一条红领巾折两层蒙住眼睛,一组选出一位队长作为“盲人”的指路人,所以队长是不要蒙的。
蒙住以后,整个学校都变成了红色,就像涮了一层红色的油漆。
我们队进行得很顺利,只有一个人左右不分。
轮到我了,组长一直在说直走,我就凭着感觉向前走。
在我们对这个活动还意犹未尽的`时候接着开始了第二个项目——扭瓶盖。
活动规则是:第一个人先跑到放瓶子的地方把瓶盖扭开,然后跑回原地跟第二个人击掌,第二个人再去把瓶盖盖起。
一共分为四小组,男生两组,女生两组。
哪一小组进行得快就是获胜方。
我们这队叫“篮球队”,另一队叫“无名队。
游戏开始了,队长抢先冲上去,快速把瓶盖扭开,我因腿受过伤,跑得有点儿慢,因我们队比“无名队”少一人,队长就跑了两次,在队长的努力下,我们队赢了。
每人得到奖金,我兴奋地把奖金递给了妈妈。
拿到了奖金,让我懂得了集体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要学会和队员协作一致。
妈妈好像为我的腿有点担心,我勇敢地说:“Ican!放心吧妈妈!”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PK赛结束了。
正当大家还沉浸在刚才的情景中时,马主任也依依不舍地宣布:“同学们,我们今天的活动就这样结束了!”
今天的活动真有意义!它让我们在游戏中认识到眼睛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没有了眼睛,就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将天天活在黑暗之中,那是多么痛苦啊!朋友们,好好保护我们的眼睛吧!给身边的盲人多一点儿温暖和方便,让他们的生活快乐一点儿,阳光一点儿!让我们学会关爱,给盲人心中点燃一盏明灯!
人生如歌,友谊是乐曲中最动听的乐章;人生如画,友谊是画面中最美妙的色彩;人生如诗,友谊是诗篇中画龙点睛之笔。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不能没有友谊,我们也不能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
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就等于拥有一份精神财富,他可以在你开心是你的时候与你分享,在你悲伤的时候与你分担,在你成功的时候提醒你不要得意忘形。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还能感受温馨真诚与快乐,这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我曾经也有过这样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个特别活波可爱的女孩,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就是因为这个朋友的出现,让我改变了自己。
在还没认识她以前,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总害怕与别人说话,不敢与别人交流,所以我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直到有一次。那天雨下得很大,爸爸妈妈还没来接我,于是我像小骏马一样蹦跑,才跑了一会儿,我就累得不行了。于是我便在别人的屋檐下躲雨。又来了一个人来这躲雨,他一看见我,就像见了老朋友似的,热情地说:“你好,你也是来这里躲雨的吗?”我的脸顿时通红,一声不吭。没想到对我这个“木头人”能聊得如此起劲,于是我也尝试着与他交流,不久,我们便成了好朋友。我们每天都等着对方。我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胆小,害羞,从人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是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
友谊是一抹云彩,染饰我们的生活;友谊是一股清泉,润泽我们的生命:友谊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旅途;友谊是一座火炉,温暖我们的人生。人的生命中因有友谊,才能绚烂!
前几天抽空回了一趟老家。仲夏时节,乡村里到处绿油油的,玉米在拼命地拔节,瓜果争先恐后地成熟,最让我留恋的是那蕴涵着生命力的蝉鸣和蛙鸣,还有对生活充满美好期待的乡邻。
在路上偶然碰见了表姐,感到亲切不已,她拉着我的手,跟我谈起了自己现在的生活和自己的孩子、媳妇。她说大儿子跟媳妇在上海干得如何好,已经买了房买了车,言语间透出幸福和满足。我听了震惊不已,靠小夫妻俩打工能在上海买房买车,听来像是天方夜谭。
表姐,我平常叫二姐,是大姨家的二女儿,由我娘介绍给本村的一户人家,嫁到我们村来。我记得刚结婚的时候,表姐颇有怨言,嫌家太穷,没啥盼头,经常哭哭啼啼地去我家,说日子太苦了。我娘尽量帮她,给她一斤白糖,送十几个鸡蛋什么的,还一边劝她,别看你家现在家底不厚,但只要你们肯干,啥日子都能过好了。的确是这样,姐夫老实巴交的,干了一项最苦最累的营生,正应了他的小名“小砖”——箍了个砖窑,靠烧砖为生。砖窑就在他家院子的东南角,一天到晚地发出红红的火苗,映红了姐夫黑黑的'脸膛,还有他手里摔得啪啪响的砖坯子。靠着这门手艺,表姐夫跟表姐把苦日子硬是给扛过去了。后来,表姐生了三个孩子,一个女孩,两个男孩,家里的生活日渐好转。再后来,表姐家聪明漂亮的女儿晓荣考上了大学,如今在一个大企业干主管。大儿子晓存,上到初三,看着不是学习的那块料,就跟本村的很多男孩子一样,辍学,出去打工。到了结婚的年龄,表姐就托人给儿子说了门亲事。儿媳妇晓凤是个苦命人,在家里排行老大,早早地没了亲娘,她一边在家照顾弟妹,一边干着农活。每年过年蒸馒头时,我娘就把表姐和她儿媳妇请来帮忙。晓凤忙前忙后的,喜得我娘笑不拢嘴,说这样能***媳妇不多见了,直夸赞个不停。这不,结婚后,儿媳妇生了个男孩,一家子都很开心。
后来,晓存夫妻俩就去上海一家生产口罩的工厂打工,并且一呆就是8年。这期间,他们俩可以说是以厂为家,把儿子放在老家,俩人不分白天黑夜地加班。为了多挣点加班费,有好几年春节小两口都没回来过年,说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了,他们主动留在单位值班。小夫妻俩别看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忍耐和吃苦精神谁也比不上。当别人纷纷跳槽时,他俩不为所动,怀着一份痴念一直在这个单位坚持干下去。每次儿子在电话里说想爸爸妈妈时,他们都安慰儿子,说再过几年,等买了房就把你接到上海来上学。为了未来美好的生活,他们在上海这个大城市执着地工作着。付出总会有回报,在他们打工的第五个年头,两口子都被提拔为车间主任,一人分管一摊。尤其是媳妇晓凤,让人刮目相看。她只读了两年小学,跟文盲差不多,那些英语字母对她来说犹如天书一般。可她不服输,晚上只要有空,就埋头自学,向老公请教,一点一点地提高自己。表姐说,现在单位很重视儿媳妇,有时候外商来厂视察,经常派她接待。还说,她手下也不乏专科生、本科生。想想,一个打工妹,能在人才济济的上海站稳脚跟,那是多么不容易,得付出多少汗水才能换认可和尊严。再说说儿子晓存,表姐说,这大儿子可能吃苦了,为了买房子,他在干好工厂里的工作的前提下,晚上还抽空去披萨店打工,有时候一晚上仅能睡两三个小时。
我现在知道,晓存夫妇俩能在上海买房买车,靠的就是心中种永不放弃的念想和自己勤劳的双手。那些像表姐一家把苦日子越过越甜的乡邻,是当下新农村很多人的生活写照,也是我心中永远不能忘记的根。
即使你没有读过几天书,没有高学历,但在当下公平竞争的社会,只要你认定一件事并坚持下去,你一样能做成一件事,并收获生活的馈赠。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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