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包,它是我们学生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我有一个大大的书包,它是我八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虽然我有好几个漂亮的书包,但我更喜欢爸爸送我的这个。它呈椭圆形,有两个背带,背起来很舒服,它的颜色是粉红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正面有三个美丽的公主,她们的头发很漂亮,有金黄、乌黑、鲜红三种颜色,是那么楚楚动人。公主图案的旁边还有一圈亮片和三个透明的粉球,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书包上面还有一圈漂亮的花边和蝴蝶结,把书包打扮得更加绚丽多彩。
它不仅漂亮,而且功能齐全,非常实用。里里外外八个口袋,各有各的用途。我的书包可能装了,第一层可以装文具盒,第二层装练习册,第三层装课本。每天我做完作业,都要把书包整理得整整齐齐。我的书包就像我的房间一样清秀,整洁。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带着疑问上学;每天下午,我背着书包,带着知识回家。每当我的学习遇到困难时,书包也陪在我的身边。老师,我感谢你对我的敦敦教诲;书包,我感谢你对我默默地付出。随着书包越来越重,我的肩膀也越来越硬,书包还让我锻炼身体呢。
我的书包是我永远学习上的伙伴。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书包,它的图案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坐在一个秋千上,小猫的身上还带着银色的蝴蝶结,身上穿着红色裙子,头带一个亮晶晶的皇冠,美丽极了。
我的书包是彩色的,站到远处看,它就象一个小彩虹。它还是我的好帮手,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文具,装多少它都不反对。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泡泡都围着它跳舞,它就象皇后一样。
我要是心情不好,它能给我带来快乐,我很爱护它,把它放在那些柔软的沙发上,我从不把它扔到地上不管,更不会故意弄脏它。
它给我工作,但从来不要报酬,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它为我工作,我也会为它服务。
我会把我的香纸让它含在嘴里,让它一张开嘴就能闻见香气。
我喜欢我的书包,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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