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诚信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是与他人交往的根本,没有了诚信就等于没有了灵魂。可见诚信多么重要。
有一次考试后,老师叫我去办公室取考卷。来到办工桌旁,我不经意的一看,我目瞪口呆,第一名竟然是小明!我呢?第二名!只是比他差了0。5分而已,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同学们的嘲笑,老师的质问,父母的责备……
不知怎么的,下意识控制着我拿起笔,把小明的一道题改动了一下这时我心中美滋滋的,这下他起码要扣掉一分了!那我就跃居第一名了。我开心地回到教室,对老师说:“老师,你看,你把小明的这道题改错了。”大概是我疏忽了吧!”说完,老师便用笔在试卷上改了改。我心安理得地回到了位置。可当老师宣布成绩时,面对老师的不解,小明紧皱的眉头同学们的称赞,可我却惭愧了。
放学后,我和小明并肩而行,我久不言语。小明拍了拍我的肩,我吓出一身冷汗。他疑惑不解地问:“小伟,你说到底是谁这么缺德,把我试卷改了,我看得出这不是我的笔迹,嗯……不过这倒是像你的。”说完他傻傻地笑着。“什么”我吓得脚都软了“没有,真的没有”“没事,别那么认真!我只是说说。”“噢”小明继续往前走,我却停住了。阳光火辣辣地照着我,异常难受。是啊!我为什么要干这种投机摸狗的事呢?小明那样相信我,我却要欺骗他!不!我不能背叛诚信。
“小明”我低着头“没错,是我***。”“你说什么呀?”小明满脸疑问。我低着头说“改考卷的那个人是我。”沉默了一阵后,他走过来,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说:“只要你诚信就好了,以……”还没等他说完,我便抬起头来,发誓:“以后我再也不撒谎,不会的”“傻瓜,走吧!”望着他的背影,他的话,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是啊!这件事令我明白了许多。人没有了诚信人的灵魂省些什么呢!我不能把诚信丢掉!
A.在发现嗅纤毛是嗅觉系统运行的起点后,科学家进一步认识到气味的识别是气味分子与嗅觉受体相结合的结果。
B.在嗅觉信号通路理论提出后,科学家又发现了探测气味的神经元中存在着一套G蛋白信号通路。
C.在生物化学和生理学研究成果暗示G蛋白可能参与了嗅觉信号的传导后,科学家发现了在探测气味的神经元中有一套G蛋白通路。
D.在得知G蛋白可能参与嗅觉信号的传导过程后,科学家即确认嗅觉受体属于G蛋白受体家族。
诚实守信,是我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醇厚,历史越悠久,诚信之气越光大华夏,充盈中华。她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涤荡,人们发现,诚信在消退,“拜金”在滋长。“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在好多人的人生天平上,沉下去的那端是“健康”、“美貌”、“机敏”、“才学”、“金钱”、“荣誉”,唯有“诚信”这端高高翘起。诚信,变轻了!
且不说商场上尔虞我诈,风谲云诡;且不必说市场内小贩们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也不必说黑心米贩污油兑陈米,自来水掺甲醇;就是某一天天气晴好,你也心情愉快,一不小心在马路边发现一个鼓囊囊的钱包:你敢捡吗?且住!要是事情发生在x年前,你会乐呵呵地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赢得人们称赞,可是在今天,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我客观一点说,只要你手一触到那包,麻烦就上身了。
诚信之风将止将息,有识之士扼腕叹惜。但是,我们,新世纪,新青年,已经在缓缓展开一面旗帜,我们在旗帜上写道,我诚信,我美丽!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美至纯的时期。而诚信是最不应该又最容易让人忽视的美德。我们有必要把诚信高高举起,让人人都能看见,并被她的温暖光芒吸引。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在可望更可及的未来,诚信将回归到市场,回归到社会,回归到你我身上。她像一股活水,逐渐浸润,深入人心;她又像一缕清风,吹过田野,吹开人们心扉。在那里,到那时,诚信取代了伪饰,有序取代了无序,简单取代了复杂,温情取代了冷漠、人们沐浴在诚信的晨晖中,全都受益不浅。
1.D(气味分子在传输到大脑皮层的过程中是以电信号的形式传输的,而不是化学信号)
2.C(A项先后顺序颠倒,B项应改为“在嗅觉信号通路理论提出之前”,D项应该是“科学家很早就得知G蛋白可能参与嗅觉信号的传导过程,但最近阿克塞尔和巴克才确认嗅觉受体属于G蛋白受体家族”)
3.A(B项以偏概全,不能由“王安石的咏梅诗和阿克塞尔、巴克的嗅觉研究推出中国人关注的是审美,外国人关注的是科学”,C项“人类自身也应该有约1万种属于G蛋白的嗅觉受体”属无中生有,D项“沿袭前人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这样才能取得进展”明显不对)
A.气味分子在属于G蛋白的嗅觉受体的作用下从化学信号转变成为电信号。
B.嗅觉信号通路的末端是大脑嗅觉皮层中的某些精细区域。
C.嗅觉信号通路理论阐述的是气味分子转化为嗅觉信号传递到大脑的过程。
D.作为化学信号的气味分子到达大脑嗅觉皮层某些精细区域被翻译成嗅觉信息。
常常听说有热心的名家,为年轻人开列必读的书目。若是立志做学术研究,有些资料确是必须涉猎;但若仅仅是阅读,很难说有哪一部作品忽略不得。阅读是私密和个性化的,名家心目中的经典,只是名家身上的名牌服装,精美是一定的,但不是谁穿上都合身。
好书的阅读需有长久的耐心。流行书刊读着省时省力,但它是用来消遣的,只适宜在旅行或等人的间歇翻看。这种读物着意卖弄新奇情节和机巧文字,虽然能给人小小的快乐,甚至还包涵着点经不起推敲的小哲理,但它顶多能算作一杯提神的清茶,不喝也罢。一本好书中,情节和文字不过是精致的道具,如果光顾对道具喊好,不去体悟道具背后的'深长意味,实在是对好书的辜负。阅读,应该像世故的人判断陌生人的品质,在表象外下大工夫。很多书除了需要细心的阅读,还需要不浅的阅历,经遇过坎坷波折,见识了世态人情,才易懂书中甘苦。这就如同喝酒,总得有些酒量,才能品出酒的种种妙处,若是没点酒量就去强喝,入口全是辛辣不说,醉过之后可能见酒都喊头疼。有作家就曾说过,许多英国人终身不读莎士比亚,是因为在幼年就被老师强迫着背莎剧。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丰富的世界,等待着有人打开它,细细揣摩它的骨肉,体察它的细枝末节,感知它的体温、呼吸它的特殊气息,并隐约地认识写书的那个人。某个作者的书读多了,对这个人的了解可能会超过对身边朋友的了解。如果读到了百读不厌的书,还对作者怀有莫名的好感,那就是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书。明白了喜欢谁写的书,就值得去买这个人的全部作品,尤其是要买到这个人的传记,另外还可以搜集关于这个人和作品的评价。这样,就把一位朋友完完整整地请进了书房,成为永远养目养心的宝贝。
找到自己喜欢的书,是很重要的收获。读书人为书耗费了大块时间和大把精力,如果连这点收获都没有,那就像一个人结交了一辈子朋友,到最后找不到一个知己一样令人沮丧。只是,知心朋友是互相沟通和接近的,而喜欢的书却总是躲在书堆里,默默地等着读书人去慢慢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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