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人生的旅途中,总会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有许多无法忘却的事,还有许多值得珍藏的情,它们就像闪着光芒的星星,在我的夜空中有着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一方地,并且,在那片小小的区域中闪烁着独一无二的光芒,永不湮灭。
截止到那天,我刚好跨进初中大门一个月。晚上我和闺蜜去城北公园玩,一路说说笑笑,走走闹闹,很是欢乐。走累了,就在小路边的长椅上坐下来休息休息。我的肩膀紧挨着她的肩膀,嗅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感觉特别安心,仿佛回到了从前那段时光,六年级不是很苦,我们总能忙里偷闲,找个时间出来玩。现在上了初中,学业加重,又不在一个班,所以很少联系,这次也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才能聚在一起的。
“今晚有星星。”身旁安静的她忽然发出了声音。我抬头:“是呀,好久都没有注意过夜晚有没有星星了。”那晚的夜空真的特别特别美,虽然星星不多,可每一颗都在天空中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微弱光茫,帮助那一轮并不是特别完美的月亮点缀着漆黑的夜空,照亮了无边的黑暗。在无数个漫长的黑夜里,默默的陪伴着孤独的月亮,给她力量,让她与黑暗抗争,给她温暖,帮她驱散寒冷,给她希望,和她一起等黎明的到来。
转头看向安静地坐在身边的她,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路灯洒下昏黄的灯光,恍惚间,我产生了一丝不真实感,感觉眼前的她很陌生,可是下一秒,我又有了那种熟悉感和亲切感。她转头和我对视,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放心,时间不会是我们友谊的阻碍,能经历住时间考验的,那才是值得珍惜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就像今天这样,陪你一起走下去。”我的心头猛然间涌上一股暖流,顿时流遍全身,眼眶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变红了。世上最感人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我陪你”。
“好了,走吧。”她拉着我的手,起身向前走去。我跟在后面,看着前面那个熟悉的背影,一句“谢谢你,肯陪我走”都已经到了嘴边,但还是咽下,我知道,她不希望我说谢谢。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天上的月亮,并不完美,并不耀眼,可却有着心甘情愿陪伴我的星星,那在自己看来就是一种幸福,在旁人眼中就是一种美丽。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是最美丽的誓言,陪伴是我们共同的承诺。
刘易斯说:“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梁启超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列夫·托尔斯泰说:“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我慢慢长大后,终于明白:我们肩上扛起的义务就是责任,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
弗兰克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写出两个工整的字,那就是“责任”二字,他寄出的不是债务,而是他闪光的心。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即便是还债,也无悔无憾,他带给了社会巨大的财富,因为他教会了人们如何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
弗兰克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了他对储户的责任,也许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很大的勇气,也许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但是他却用一生来践行了“责任”和“义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弗兰克给了我很深的思考:社会大家庭中,每个人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但是我们身上也肩负着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履行自己的责任无关身份和级别,关乎一个人的内心。
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一个平凡的公交车司机,用他生命的最后几分钟,践行了“我睡去,感觉生命之美丽;我醒来,感觉生命之责任。”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责任是一棵大树,只有灵魂高尚的人才可以为它展开一片碧绿,也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的人才可以让生命的那抹绿充满生机!
谈起“甜”,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姥姥的一句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吃颗糖吧!让甜味融入心中,赶走那些坏事。”也这是这种甜激励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坚持下来才有甜。
有一种甜,美味可口,沁人心脾每每想起都会让我馋涎欲滴,这甜便是姥姥做的糖葫芦。打小我就住在姥姥家,后山有一棵山楂树。那时姥姥忙着打理事务,常常关注不到我,我便在后山偷摘山楂。在那个年代,有一棵山楂树是很稀罕的,因此姥姥也把它当成了宝。傍晚见满地的山楂,姥姥赶紧弯腰捡起山楂埋怨的说道:“那是要去卖的山楂呀,做成糖葫芦可以卖好多钱……”姥姥心疼坏了。回到家,姥姥将好的山楂挑出来做成了糖葫芦,贪玩的代价就是要把他们全卖了。
寒风呼呼的刮着,让人不禁将手缩进袖子。嘈杂的大街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一个小孩卖糖葫芦。无人问津,街上只剩下一些小贩。“大姐姐来串冰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经历一天的奔波终是将糖葫芦全卖完了。回家的路上,姥姥问我:“累吗。”“累……”今日才知道原来姥姥平时这么辛苦,不禁后悔的低下头向姥姥道歉,而姥姥也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串糖葫芦温柔的说:“知错就改,是个好孩子,吃串糖葫芦吧,一会就不累了。”
路灯下那一串糖葫芦变得格外透亮,让人心底直痒痒,心中不禁充满甜。这种甜,甜而不腻,丝滑可口。这种甜,是劳动的甜……柔和的月光照亮了回家的路,那甜甜的笑容洋溢在姥姥的脸上。
时隔多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多年没见姥姥,更是多年没在回味那熟悉的甜。心中那一种甜味在我心中似真似幻,捉摸不到,有时化作思念,有时化作动力,有时化作喜悦,却怎么也比不上和姥姥在一起时的甜。
春节过年,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忽然望见远处路灯下: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外孙女卖糖葫芦。那女孩跑到我身边来,扯着我的手说:“大姐姐来串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我内心不禁思绪万千,买下了所有的糖葫芦,也好让娘俩回去过年。回家的路上,便分给了不能回家过年的人,他们的脸上都流露着甜甜的笑。
有一种甜,是亲情。它隐匿在我心灵深处,激励着前行。
有一种祝福,叫“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一种坚定,叫“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有一种相伴,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黄昏,他们手牵手,亦步亦趋,不紧不慢,颤颤巍巍地,相互支撑着。风中,白发飞扬,衣袂拂动,顶着风,向前走,一路上相互扶持,不累。夕阳西下,柔和的光笼着他们的背影,翩翩然,渡上金色的光,神仙眷侣,不似人间。走不动了,一起歇息,你等我,我等你。有对方,不埋怨,不恼恨,不骄纵,不轻狂,不卑微,不倔强……
他们——我的太爷爷太奶奶,顶着风,走着路,牵着手,氤氲了我的眼。已经八十多岁的.两位老人家,相伴经历六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青丝直伴到白发,见证着对方皱纹的生长,望着对方一点点弓下的背,凝视着渐渐衰老的面颊。一条路,两个人,相伴而行,不漠视不虚度,每一天,每一步,每一个曾经,每一个现在,都将是最美好的回忆。他们不缅怀昨天,也从不奢望明天,简单充实地生活,珍惜现在,珍视对方。
天长地久,地久天长,谁会遗忘,相伴一场。一辈子的陪伴,一生不寂寞,人又有几个一辈子?用一生去陪伴,换来一辈子的相伴,值!
所以,千言万语都不及陪伴珍贵,再美的风景只不过是陪伴,陪伴多美。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陪伴,是最轻松的释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奋斗三年,只争中考。然而中考到来时,我却紧张起来,不是因为自己对自己没信心,只是老师平时说的:“中考很重要,是人生的转折点。”诸如此类的话让我烦躁起来,要是平时紧张还好,毕竟好有时间调整,可是明天就是中考,漫漫长夜,要是有一个人陪伴,那该多好啊。
“不要想这些。”我小声喃喃,可是越这么想脑中反而涌现出更多老师说的话。要不用老师讲的转移注意力吧,说不定还有点用,去看会书吧,可是这个时间学校不允许开灯,看不了了。我只能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尽量不去想其他东西,不久我便坐起来。然而我才发现,原来睡不着的我一个,宿舍里的大部分人都还没有睡。于是我们几人便聚在一起,聊了起来,我们聊得很广,自己理想的高中,理想的大学,以及大学毕业后理想的`职业。随着一个人打哈欠,睡意很快便袭来,我们便回到各自的床上,今夜我们互相陪伴,度过一个宁静的夜晚。
“铃铃铃”电话响起,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因为我的床离电话较近,所以我顺手将电话接了。一听,竟然是爸爸。爸爸是来给我加油的,他询问我昨晚睡得是否舒服,中午用不用送饭过来。我听到这些心里不禁一软,嘴上却答道“昨晚睡得很好。”最后爸爸让我尽力去考就行。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个好成绩,让爸爸满意。
就这样这个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大考就在爸爸和舍友的陪伴下度过,虽不说很好,但是却让我有了一个好的状态去应对。
幸福就是这样,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总有人陪。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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