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伴随着随和的音律旋转着每一天,我享受这阳光灿烂是风雨后的初衷。走在路上,向前,心态阳光而饱和温暖,微笑,走在路上,让星星为我照亮夜行的路。
走在梦想的大道上,跌跌撞撞,时而悲伤,时而难过失落,是什么又让我仰起头继续向前呢?是太阳,是心中的那一朵彼岸之花,牵使着你我之间的约定,成为我心中那一股永不可灭的骨气,终究是信仰。
周日,我早上又再次爬向通往山峰那可以看得见云的巅峰,山太陡,我独自爬,本来对于爬山我有些不安的我,看到一个一个爬上顶峰的眺望,风和日丽的景象,我却眼睁睁的仰望,我还是心里紧张面部绷紧地走着,不要紧张……告诉自己,到达顶峰是我期盼很久我来实现,这只是一场比赛,但好像绝定我人生的起点。坚持与不坚持,我一次一次略过那阻挡我的石阶到了中点快我眼却往下看是自己达到了自己没有想象的高度。这一颠登比赛让我明白在走最艰难时我没有松开那跟随我的绳子,我只告诉我做认何事情有希望就不要放弃,走在路上遇见很多风景,却每一次都会动人心弦,是希望的曙光。
成长,走在路上,实际就是经历锤炼过我心灵。
走在路上,阳光是我充饥的食粮,歌声是给我心灵的营养,爱是我唯一的能量,梦想的花儿催促我开放。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对于重庆而言,它没有高耸入云的雪峰,也没有延绵千里的山脉,然而它却成为了闻名全国的山城。
重庆地处皱褶地带的边缘,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和丘陵占据它的大部分面积,平地十分稀疏,因此,为了适应山地特点,房屋及建筑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谈起重庆的经典风景,大家肯定会想到古文中的《三峡》和地理中所说的藏匿于地下的喀斯特地貌区,以及最近最为火爆的景点,武隆。
于我而言,听到武隆第一想到的可能并不是地理课本上的一些地形特征,而是票房大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变形金刚4》等影片在此处取景。武隆是喀斯特地貌类型最完整的地区,并且每一类都堪称翘楚。此处密集的分布全世界最大的天生桥群,也是因为这样的地貌特征,让《爸爸去哪儿2》中的爸比们在此囧态百出,笑料不断。
与班里的一些“游霸”比起来我的旅行经历并不是特别丰富。然而,我依旧钟爱旅行,我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你的人际关系被简化到极点,周围皆是陌生,一切都可以在出发的瞬间重新开始,扮演你心目中的那个完美自己。在路上,你会得到陌生人无私的帮助,会看到人们无尘微笑和明亮的眼眸,这些都会让你在异乡感到从未用过的温暖。
在路上,会遇到最真实的自己,体味毫无杂质的快乐。
这,便是我旅行的意义。
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人生的路漫漫长长,而在我学习的路上。我博览了众名家之长,至今受益匪浅。学习的路上,那些名家赐予我的灵感非同寻常。我喜欢他们的豁达,欣赏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总之,他们给予了我许多学习上的帮助。学习路上的开端,我就早以碰见了李白,从小就开始背他的《静夜思》,他的名字不知不可呀!李白,这位唐代头号欢乐英雄,这位与美酒、佳丽、游仙长相伴的诗仙,这位“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可剑术,二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的青年俊才创作的诗成千上万,饮酒作诗,多么逍遥自在啊!也唯有他,也才有那宽广的胸怀,包容下世间的一切,看透一切。
李白,令我开阔豁达。结识李白后,便是杜甫。杜甫的青春也曾有过“裘马清狂”的潇洒生活。他虽不像李白那样仗剑远游,但也胸怀漫游天下的凌云之志。《望岳》此诗是是他二十多岁时北游齐,赵之地所得。后人认为杜诗“当以为是首”。清人浦起龙说过:“杜子美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
于是,我又认识了“诗史”杜甫,以古体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的杜甫。再接下来,又结识了孟浩然。隐者的田园生活自陶潜开先河以来,右谓成了一个流派。它不公影响了代代诗风之一种,同时也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
中国人的理想生活是什么呢?对此,古代文人已论述若干,近人丰子恺,林语堂、周作人也作过多种论述,在此下赘,这里单表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此诗出言平凡而恬淡,正合孔子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同时,他还告诉我们一个生活的奥妙,那就是过古朴的生活并和谐地与世无争。现代人生活一天比一天累,偶尔也去都市边上的郊区过上一天两天田园生活。
孟浩然所表现出的野旷十分令人仰慕。学习的路漫漫,而我还将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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