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着一双宝石般的黑色眼睛,眉毛细细的;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高高的鼻子,大大的耳朵。我我最喜欢绿色,因为它在我的眼睛模糊后,可以从绿色中得到清凉!我是双鱼座的,心很善良,很容易有时上当受骗!!我另外的缺点还是一个粗心,考试时总是因为粗心而扣分。我爱读书,我快乐。书带领我漫游了童话的世界,历史的长河,知识的海洋,诗歌的王国。在紧张的学习中读一些书可以让我精神放松,精神愉悦。我常常和书中主人公同喜同忧,同呼吸,共命运,如临其境。我博览群书,我快乐!
我爱玩电脑,我快乐。电脑可以让我查阅资料,看电影,上网和同学聊天,听歌等等,它具有“十八般武艺”。在家中就可以获取来自世界各地的最新消息,我有这样的“好朋友”陪伴我生活,我快乐!
怎么样?我的快乐说也说不完吧,快乐与我同行,我是一个快乐的“阳光男孩”,想和我交朋友吗?愿天下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双慧眼,去寻找快乐,发现快乐,都能与快乐同行!机灵可爱。
每一次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我都会帮妈妈接待客人、做家务。
一天,妈妈说有客人来家里做客。叫我帮她的忙。首先,我把沙发上的玩具、垃圾,全都收拾好,再把玩具放到玩具箱里,垃圾扔进垃圾桶里。再把客厅里的地板打扫干净。把餐桌用湿抹布抹干净。客厅搞干净后,就要进厨房去帮忙啦。把菜放进水里洗上好几遍,再捞出来,放在切菜盘上,把菜根对齐,拿刀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切完之后,就煮菜,先到一些油,把油煮沸后,把菜小心翼翼地放到锅里,炒几下,再把锅盖盖上,等上几分钟,再把锅盖打开,放盐、放水……菜煮好后,就可以了。 还有一次,妈妈的朋友来找妈妈说一些事,并且不能让我们小孩子知道。我明白了,就把弟弟带出去,和邻居小朋友玩。我们玩捉人仔,于是,我们用石头剪刀布的方法,来决定谁来捉。结果出来了,是弟弟来捉。弟弟在原地转了三圈,就来捉我们了,捉着捉着,弟弟突然摔倒了,膝盖磨破了,我向邻居阿姨借来了棉签、消炎水、红药水,为弟弟处理伤口,以免得破伤风。 这就是我,一个懂事的孩子。
很多同学得知我被迫报了长跑之后,都过来安慰我,还有一些“长跑健将”很热情地向我传授长跑的秘诀,可我都心情黯淡,“又不是你们参加比赛,你们根本体会不到我的痛苦”,我小声嘀咕道。
比赛那天,在经过简单的热身之后,体育老师便把我们这几个参加比赛的女生集合到了一起。“比赛不能慌,要冷静一些。”看着“对手”们正专心致志的听讲,我更感觉希望渺茫了:昔日的体育课,我没有好好地去训练,只是一味的在想方设法去偷懒,800米长跑,我没跑进及格线是家常便饭……现在,我该怎么办?
不幸的是,我被安排在了一号道——那是离我们班最近的一条道,同学们可以全程目睹我“出丑”,我不想跑的***更强烈了。“预就位,预备……”在发令员发出信号后,所有参赛选手都摆好了准备动作,只有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砰!”发令员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像离弦的箭似的飞了出去,我也下意识的尾追其后。
第一圈,我使出了浑身力气,翻越了前面几座“大山”也要领先,毫不费力的跑完了这一圈。
第二圈,就是决定最后胜负的最关键的一圈,可是,我的体能不给力,我没能坚持跑在第一位,看着之前被我超越的那些同学都跑在了我的.前面,而我却早已没有力气追上她们——很明显我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又很快的变成了最后那一个,“什么是个好,我何时才能超越他们?”我心想。我咬紧牙关,卖力地冲向前去,突然,我听到了一阵阵加油打气的声音,“加油!加油!”我用余光看向了赛道旁,只见一群人围在那里,手中举着我们班的班牌,喊着我的名字,为我加油呢!我顿时感觉身轻如燕,极限期似乎早已过去,我拼尽全力冲向了终点。很遗憾的是,我只拿了第五名。
虽然没有拿到奖牌,可是,我明白了:人生像一场赛跑,你要么领先,要么落后,你的对手并不是别人,而是你昨天自己,只有不断超越才能有所进步,走向明天的辉煌。
我坚信,好的定义只有不断超越,不断进取,才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叫余智博,9岁,中等个子。在高升小学读书,小平头的发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像苹果一样的脸蛋,我平常穿着黑色的衣裳,黑色的平底裤和运动鞋。
我的爱好很广泛。比如:打篮球、打网球、游泳、看书、画画??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十万个为什么》、《三国演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都爱不释手。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要外出了,锅里煮着饭,走前,妈妈一直叮嘱我“饭不要煮糊了,该关火的时候就要关火。”我一口答应了下来。说:“妈妈放心吧!我不会把饭煮糊的。”然后我又跑到书房,拿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来看,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很精彩,里面的人物难过,我也皱起了眉头,它们笑,我也哈哈大笑,我早就把妈妈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了,突然,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糊焦味。我立即跑向厨房,“呀!”饭全糊了。我一下子就愣住了,不知所措,妈妈突然回来了。问“怎么闻到一股糊焦味呢?”我老老实实地说:“对不起妈妈,我因为看书忘记了时间,所以把饭煮糊了。”妈妈和蔼可亲地说:“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下次一定要注意。”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还有一次,我去乘公共汽车,一上车我就找到一个座位坐下,拿出《汤姆叔叔》来看,一翻开书,我就被里面的精彩内容吸引住了。忘记了一切,汽车什么时候停下,什么时候启动,已经过了几个车站,我全然不知。突然,我听见,售票员阿姨说:“马上要到嘉禾桥了,请下车的人做好准备。”我一听,马上跳了起来“糟糕,车过站了。”我应该在“界福桥”下的,我匆匆忙忙地下了车,急忙往回赶,一进家门,就看见爸爸妈妈在家里焦急地等着我。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提高了阅读和写作水平,但有些时候误了事。
我是一个十岁的孩子,长着小巧玲珑的身材,一双大大的眼睛,低低的鼻梁,虽然看起来我很不起眼,但是,我不但活泼而且淘气。
说我淘气、好动可真有一套一套的。我在椅子上坐不到十分钟,就必须起来一次,要不然我还真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一分钟也坐不下。
记得有一次,我看了《小鬼当家》这部电影,我也想学学这个小鬼,我拿出二十颗弹子一一摆在门口和床沿下,爸爸刚走一步,一屁坐在地上,刚出门口又滑了一脚,我终于完成了小鬼的任务。还有一次,我早上偷偷起床,起得很早很早,我把牙膏扎了无数个小洞,然后我又钻进被窝里睡觉,到了早上九点,妈妈起来刷牙,牙膏全挤在妈妈的手上,妈妈不知所措只能大声说道:“是谁?是谁?是谁?”我 偷偷地在被窝里哈哈大笑。
还有一次,我拿了一根长长的透明的绳子,栓在了两棵大树上,我看见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郎,迎面走过来“啪”一声摔倒在地,她看见旁边只有我一个人,她就认定是我***,结果把我大吵一顿。说了这么多,大家认识我了吧!我确实是一个很淘气的孩子,活泼好动是我的天性,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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