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青春,青春里的一切都可以当成一种美好来解读。孙燕姿歇斯底里地唱着“幸福,我要的幸福,简单清楚”,可是时间久远,你还记得当初自己想要的幸福吗?
小时候,对黑暗充满了恐惧,有妈妈陪,便觉得幸福;再大些,有人给我一把缤纷的糖果,就觉得幸福;再大些,觉得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是幸福。如今。房间里总是彻夜通明,拉开抽屉能随手拿出大把大把的糖。满嘴的甜蜜却怎么也到不了心里。
起初对什么都抱有极大的热情。视野里会突然出现焦点。便将整颗心放在上面,你不能因此而说我是个不适合读书的人吧。相反的,爱玩爱野。同样爱学习。我只是注重了生活中的.每个小插曲、小时光,或荒唐,或感动,或微乎其微。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生活就是一场又一场美好事物的追逐。
时光倒退两年。定格在毕业照上。所有人的脸上都不复青涩,我没有低眉顺眼。也没有嚣张跋扈,只是那么平静地看着镜头。现在看。真后悔那时候没有在每张照片上印上放肆的笑。
对于十七岁的到来,越来越抵触。身在学校,却觉得自己像早早踏进了社会,心力交瘁。十七岁我就要跨进大学之门,结束十年寒窗,匆匆忙忙地奔赴另一个战场,深谙那将会是更艰辛的路。而且我不能回头。
十月天,体味幸福得过了头,心里满是淡淡的不安。
傍晚时分,你若站在村头,就会遇到荷锄而归的农人。令你油然想起陶潜“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诗句。那种在晚霞里三三两两悠闲行走的身影,让你有误入了桃花源之感。
你若眺望远山,那晚霞和红云绕着山脉飘忽而来,又倏然而逝。渐渐地刚刚还熊熊燃烧的一团火焰,只剩下了灰烬,不一会就落到山脚去了。
天渐渐地黑了,凉风刮起,吹乱头发,搅扰你的思绪,催你赶快回家。这可真是“夕阳无限好,已是近黄昏”啊!
几缕轻烟从村舍里刚刚升起,就隐到夜色里去了。几声狗吠远远传来,仿佛又走进了一个朦胧的梦。
乡村的夜是最具神秘色彩,也是最静谧的。皓月当空,在大地上撒下一把碎银,那碎银和斑驳的树影仿佛在水里晃动。
夜静,家家户户亮灯了。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安歇了,枕着静静流淌的小河,听着房前屋后随风舞动的树叶的声响。
寂静、安宁、平和,酣然入梦。
这就是我的故乡。我的爷爷奶奶祖祖辈辈居住的乡村。诗一般乡村,诗一般的田园,诗一般的生活。
那是最美的风景!
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夏天,我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夏天的太阳热的让人窒息,炫目的阳光使人只能看着灰暗的水泥地。
啊!太灰暗了!我把手中喝干了的可乐瓶狠狠地摔在地上。一抬头,猛然看见一个环卫工叔叔正在汗流浃背的工作着。他黑红的面颊与一身闪眼的工作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灰白而又毫无光泽的头发下面却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身旁伴着他的是一堆与他瘦削的身材不成比例的垃圾山:西瓜皮、食品袋、饮料瓶、牛奶盒……就像一家废弃的超市。
好多垃圾呀!我感叹道。扭头瞄向对面的街道,匆匆忙忙的行人不断地将手中的水果皮和饮料瓶随意丢在离垃圾桶几米远的地方。忙碌的人们对他的辛勤劳动毫不重视,甚至还有人在走过他身边的时候厌恶的捂上鼻子。而他却毫不介意,好像早已经习惯了似的,依旧自顾自地打扫着。
天越来越热了。行人都急匆匆赶回家。那位环卫工叔叔却***更卖力。他豆大的汗珠不时地从面颊上流下来,而他却顾不上擦一下。可他身边的垃圾山却丝毫不减,反而越来越多。他不顾炎热和疲劳,继续在烈日下挥汗如雨。
他的辛苦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说实在的,在这个匆忙的世界上又有谁会关注一个社会最底层的人呢?而他却毫不在意这些,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的全力将这个城市变得更加美丽。也许他的能力有限,也许他的努力对这座城市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他努力了,就算那只是萤火之光。
我的目光被他的执着和忘我吸引着,忘却了炎热和无聊。他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扭头冲我微微一笑,显得那么朴实。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急忙捡起脚边的可乐瓶轻轻地放进垃圾桶。
许多年过去了,我对这位任劳任怨的环卫工叔叔依然记忆犹新。我又怎么能忘记呢?许许多多这样的环卫工人使我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干净、美丽。勤劳、朴实的环卫工本身就是城市中最美丽的一道风景线。他净化了我们的城市,也净化着人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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