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得那是一个读二年级的时候,那是个寒冷的冬天。
当时外婆和我正在阳台浇花。“喵,喵,喵……”有一只猫在附近有气无力的叫着。“外婆,有一只猫在叫,听起来感觉像是要被冻僵的'感觉!”我对外婆焦急地说道。“是的,我也听到了!曾维嘉,你在屋里待着,我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外婆说完就往外跑。
30分钟过去了,1小时过去了……外婆仍旧没有回来,急得我在家里走来走去。终于,2小时后,外婆回来了。还抱着一只小白猫。这只小白猫冷得瑟瑟发抖,十分虚弱,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了。外婆又立刻去菜市场买了3个猪心肺回来给小白猫吃,小白猫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好像从未吃过似的。
等小白猫吃完后,外婆又给它洗热水澡、除跳蚤……过了一星期,小白猫恢复了那健康的身体,完全和一星期前的小白猫判若两人。
虽然最后是一个悲惨的结局——小白猫在第二年时耐不住严寒而冷死了。但我十分感动,外婆那富有同情心、善良的金子般的美好心灵,是小白猫获得了新生。我相信,小白猫在天堂也不会忘记外婆吧!只要我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会不禁感动得流下泪珠。
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死死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书,真让我着迷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像我这样朝气蓬勃的年龄,怎么能不多读点书呢?
书,占我生活中百分之二十的时间。读书真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欢乐,减去愁闷;它给我带来启迪,减去未知。多么神圣的书啊,是你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让我变的聪明。
书真让我着迷,一读起书来,我就会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我正为保尔的生命担危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叫了一声:“我知道了。”可我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妈妈见我没有动静,进来一看,我还好端端地坐在椅子上,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给拎到餐桌上,可是,我吃饭时,书的内容还在我脑子里盘旋,结果,一顿饭竟用了一个小时。
还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像着了魔,直到老板把我赶出去时,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回家时,书的内容占满了整个脑袋,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内容,谁知我错过了家门,直到熟人跟我打招呼时,我才连忙跑回家。可见,书对我有着怎样的吸引力。
书真让我着迷,我喜欢书,喜欢得如痴如醉。他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似乎有魔力,把我给控制住了,让我无法离开它,他是生活里的水,绝不可离;它是天上的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黯然无光,啊,书,你的魔力是多么强大啊。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
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源泉。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一本好书可令人受益一辈子。我热爱书,在我眼中,书像磁铁一般吸引我这一颗“螺丝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看书中,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说难听了,我这心里啊,一天不看到书,不“闻”到书香,心里就难受,就像吸鸦片的人没吸鸦片一般,感觉浑身发痒。
我只要捧起书,就放不下,一看便是大半天。有那么一次,妈妈叫我去写作业,我心想:算了,反正作业一下就写好了的,先看一会书好了。我捧起书,津津乐道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啊,怎么那么快就到晚上了,o(︶︿︶o 唉,又一天过去了。书就像精神“海洛因”支配着我的大脑,怎么管都管不住,我认为,我是“走火入魔”了。书真的吸引着我。
我为书活,书带给了我一些新奇的事,有趣的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懂得了不同的写作方法,对我的帮助很大,书真让我着迷。
在看完很多书后,我总结了几个道理。读书是好事。应该让每个人都读书。读书放松大脑,是件趣事。读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来叫你新知识,总的来说,就应该多读书,多读无害啊!!
书海无涯,在今后,我想自己出一本书,给天下所有人看,它有简短的语言,让孩子老人都轻易的读懂。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多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书真是让我太着迷了。我爱看书。
记忆中,我无比清晰的记得,那是在一个夏日的星期六,骄阳似火,在这炎热的天气里,路上的行人都行色匆匆。我在热闹的集市里遇见了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年纪大约六七十岁吧。他驼着背,蜷坐在地上。雪白的银丝很杂乱,也有些肮脏,身前摆放着一个脏兮兮的大碗,里边零零星星有几个一元硬币。也许是出于小孩的本性吧,看见这类人也难免有些恐惧。害怕。但看到他如此可怜,便有些心生同情,我刚想把手中的几个硬币给他时,妈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很多报纸。杂志上都说现在的乞丐很多都是假扮的,来骗钱的,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就想着不劳而获,想着装乞丐来骗吃骗喝,这种人真是太可恶了!”本想给他一些硬币的我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集市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有些人匆忙走过,根本不会看这个乞丐一眼。也有的.人会瞥一下他,但却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有偶尔少数人出于同情会扔几个硬币到他碗里。看着这个十分可怜的乞丐,我也不忍心再这样无动于衷地看下去了,于是想把身上仅有的5元钱拿过去给他。正在这时,我突然看见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拿起碗向远去。
我很纳闷,顺着他去的方向一看,原来前面有一群青年志愿者在为四川地震中的孤儿募捐。我心想:这个乞丐一定是看那人多,想到那里去乞讨。正想着时,只见那乞丐走到募捐箱前,把他碗里所有钱都投到了箱子里。我见此情景十分意外,那些志愿者们大概也非常意外,都纷纷向老人表示感谢。这时,一位路人走到他身旁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但老人只轻声说了句:“别人帮助了我,我也应该懂得回报。”
老人的话震撼到了我幼小的心田,这位外貌邋遢的老人却拥有一颗金子般的灵魂,这才是真正道德高尚的人。我不禁对他的精神肃然起敬。
在生活中,感动无处不在,也许只是一件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事,也可能使我们感动很久……只要怀着一颗爱心,就会发现人生处处令人感动,人间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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