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大家好啊,我是一张假钞!我的面值是五十元。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我,因为我害了太多太多的人们。其中,还骗了很多人的血汗钱。我是今天才生产出来的,我可能也要像其他兄弟姐妹们有个漫长的旅行了!
现在是早晨7点钟。我首先在一个菜贩子手里。菜贩子从负责生产我的那个人那里,拿出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但是我讨厌这个主人!他对穷人辱骂,对富人却低眉顺眼,还恭维他们。他身上还有一股臭味,也包括良心的臭味!啊,有人来买菜了。买主一身“名牌”,绝对是个有钱人!买主拿起白菜瞧了瞧,摇了摇头,又拿起豆腐瞧了瞧,又摇了摇头。最后,他拿起一个西红柿,像发现一片新大陆一样,大声叫道:“真是好极了!”看这人一惊一诈的,我还真是看不惯呢!买主又说:“哎!菜贩子!西红柿怎么卖!”我的第一任主人说:“西红柿两块一斤。您要多少?”“全要!快装!”买主说。我明白,我的第一任主人心里开心极了,恨不得蹦起来,然后快速把西红柿装起来。“给!不用找了!”买主一脸骄傲,他拿出了一叠一百元钞票。这下,我的第一任主人真的蹦了起来,还忙说:“谢谢您!谢谢您!”我没有被找出去,心里确实还有点失望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买主来买菜了。他看起来狡猾极了——不过,人不可貌相嘛,还是看看他的本质吧。“卖菜的,白菜怎么卖?”第二个买主说。“八毛钱一斤。”“好,我要四斤!快点,我还有事情呢!”说完,便掏出了钱,是一张一百元钞票。我的主人接过钞票,在口袋左掏掏,右找找,最终把我拿了出来,随同我出来的,还有很多面值很小的真钱,一同递给了买主,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还时不时“呵呵”几声,引得买主很是奇怪。“啊,疼!真疼!”原来是买主把我折成了两折,好疼啊!买主连我瞧都没有瞧,便装进了裤兜里。里面一片漆黑,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孩子,我回到家了!”只听我的主人喊道。哦,原来我到了第二任主人家里。他掏出了我,左翻右翻,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糟糕,他不会发现我是假钞吧!终于,他站了起来,把我拿到验钞机旁,最终发现我是假钞。我真是害怕极了!可是,我的主人却不慌不忙,又把我放进了裤兜里。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吧,主人带我一起出去了。
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商店里,正站在柜台上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父母有事出去了,就留小男孩看店。我的第二任主人买了一大堆东西,把我从裤兜里掏了出来,递给小男孩,还说:“孩子,不用找了!”小男孩不懂得要看看钞票的真伪,心里可开心了!可是小男孩的父母回来,会不会把我又花出去呢?
明天我又将去哪里?我的旅行什么什么时候结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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