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是有名的调皮鬼,许多老师认为我无可救药了。
今天,学校来了一位年轻老师,姓金,20岁出头,一张娃娃脸。“咦,小孩子家,会教什么书?”我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第一堂课开始了,我趁他到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咚咚咚”“砰砰砰”地敲起桌子来。金老师转过身来,一双锐利的眼睛扫视了一下教室,最后盯着我说:“你叫赵于文吧?放学以后你留下来。”他新来乍到的,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放学了,金老师找我,我若无其事地跟着他走,走到一间房子前,他停下了,我抬头一看是理发室。“他玩什么花招?”我想。他给我理完发,只说了一句“明天早点儿来”,就让我走了。“他葫芦里装的什么药呢?”我忐忑不安起来。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最早到了学校上自习。“很听话嘛!”金老师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这是怎么回事呢?金老师真叫人捉摸不透!一连几天,我都早到校,周末小结会上,金老师表扬了我。多年来我第一次听到表扬,激动得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儿。这天下午,金老师把我留下来,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促膝谈心。对我来说,这样的谈话,是从来没有过呀!我第一次在老师面前痛哭了。
以后,金老师又到我家多次家访,送给我《塑造美的心灵》、《扬起的风帆》等书。我渐渐地懂得了怎样做人。几年来,我多次被评为“红花少年”。
我好感谢我的金老师。
夕阳的余辉照在门口的修鞋摊上,剪子、刀、锤子……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出耀眼的光芒,夕阳也照在那个修鞋匠身上,他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大。
—题记
“倒霉,现在的鞋质量真差,刚穿上一个星期,就开胶了!”
来到那个修鞋匠面前说:“哎!我的鞋坏了,能修吗?”他头也没抬,慢条斯理地说:“你拿过来我看看,修修试试。”“好,小心点,别你修修,在没修好,又把别的地方给弄坏了。”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埋头修鞋了,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地对我说:“给修好了,试试吧。”“多少钱?”我边掏边说,“十元。”“什么?十元,你干脆去抢得了。”我不满地顶了他一句,他愣住了,然后笑着说:“你这鞋,本来坏的地方就很多,十元钱又没多收你的。”听了他的话,心想: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明明多收了我的,还充好人,这年头,人都钻钱眼里去了。”
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记得一次下雨天,我刚刚走出几步,感觉脚上松松的,一看,我的鞋又坏了,心想:天哪,这可怎么办,鞋坏了,怎么回家呀?遇上这个倒霉天,我又身无分文,可怎么办呀?”“鞋坏了,脱下来,我给你修修。”我低头一看,原来是那位修鞋匠,我看了他一眼说:“没事,我自己能回家。”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不要钱,你就放心吧。”我半信半疑的坐下了,他慢慢地粘着,细细地缝着,过了一会儿,他把鞋递给了我说:“修好了,快回家吧,不然家人好担心了。”我的嘴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不由的说了一句:“谢谢。”说罢,便高兴地走了。
在那蒙蒙细雨中,那矮小的身影,显得格外的高大,从此,我便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每次路过他的鞋摊,我都会默默的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在浩瀚无际的历史苍穹里,有那样一位被称为“诗圣”的诗人,以他的笔毫为武器,为天下人民而战争。他用血和泪谱写的史诗,改变了我,他就是唐代中晚期伟大的诗人——杜甫。
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短暂而辉煌的,他那不与恶人同流合污、忧国忧民的精神将永远留存于世人的记忆中,一寸一寸,生出坚硬的根。
他原本生活于开元盛世,过着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他的后半生,充斥着战乱与忧愁。奸人李林甫当权,杨国忠谋变,又遇上了唐朝由盛转衰的时点——安史之乱。就在这时,他没有逃避纷乱的现实,而是拿起一支沾满浓墨的笔,批判着这当下乱状,谱写了一首又一首不朽的诗篇。“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他的瞳仁中闪烁着火焰,立志为国家的再次统一,为人民改善生活的希冀,闻官军收复河南河北的狂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这腐朽的黑暗政局的无情批判。也许,他无数次想过:“什么时候这世界才能人人平等呢?对,我决不能与官僚小人同流合污,我要以我的笔为武器,为人民的美好生活而战!我决不能放弃,决不能让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是忧国忧民的,杜甫改变了我,使我更加为他人着想,考虑大局,洁身自好!
也许,他心中的夏荷没有开出绚烂的花朵,没有让社会现状变得舒缓,没有让人民得到慰藉,但是我知道,就凭借着他的忧国忧民,他的洁身自好,他的勇敢坚毅,青史留名,足矣!
杜甫改变了我,使我与他心灵相通,为他人着想,坚守自己的原则,也许只有这样,人们的心中才能长成一棵人格的参天大树,一寸一寸,生出古朴的根。
“哎呀,长大了嘛,会帮妈妈做事了!”这句话使我一辈子都觉得倍儿感到光荣,这件事使我慢慢想到了那一年。
那是一年夏天,金黄的太阳在天边散发着它的光芒,使得周围的人都赶紧躲在空调下去“乘凉”了,可是。周围还是有生物的,知了在树上不停的唱歌。而我们也在这烈日炎炎之下,“尽情”地练操。一阵微风吹来我们都觉得爽极了。
不知不觉已经来到军训学校一天了,在这一天里我们已经充分的了解到军人的辛苦,我们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对于我来说,平时在家里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和亲爱的周公“约会”呢,而现在,一言难尽。洗漱过后早早的吃完一碗粥,与其说是粥,倒不如说是水,吃得我们越吃越饿,幸亏有你,馒头;然后便去排练,练习踏步,练习跑步,练习军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体力不支,我们寻找水就像孩子们寻找热闹;中午的饭菜也算对得起我们了,可是那些挑食的孩子却什么也吃不下;吃饱了饭继续练习,我们站成四队,然后踏步的向前行走,大声的喊着口号,平时的我们哪能受得了这样的哭啊,喊了一圈我们大概就已经虚脱了,没办法还要继续,打了晚上我们大概都成“哑巴”了,大家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个晚上,微风吹拂着,我们大家在微微的月光下,伴着萤火虫的\'指路,我们大家来到了一个非常之巨大的地方,那里有五彩缤纷的灯光,那里有七彩绚丽的舞台,那里有五光十色的气球……那里是一个让我们觉得是与军训的广场有着天壤之别的温暖的地方·,那是哪儿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在那里我们学会了如何在舞台上展现自己,我们听到了许多许许多的人生真理,我们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这里是我们渐渐不再觉得军训时一个令人讨厌的事情。
回去以后,我改变了许多:我不再是一个什么都依赖家人的小朋友,而是一个会独立处事的大朋友;我不是一个没有耐性的学生,而是一个遇到困难沉着冷静思考的人;我不是一个娇生惯养的父母掌上明珠,而是一个会认真做事帮父母分担的好孩子。
感谢你,军训。是你改变了我,让我成长了许多。军训,你一是我辈子都倍儿感到光荣!
我和同学相处的时间特别长,在这些时光里有过幸福快乐的事情,也有过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其中有一件事最使我难忘。
有一次,我和我的同学婉文争吵了,原因是为了争夺一张椅子而发生争执的。中午,婉文来我家写作业。她搬一张椅子和我一起在课桌上写字。我们都非常地认真。约半个钟头后,我就去有点事,等我回来时,她对我说:“我们换椅子坐好吗?”“不好”我回答说。她听了我的回答很生气。马上抱着作业回了家。就这样我们互不相理,暗中生闷气。有一天晚上,妈妈注意到婉文好多天没来我们家玩了,因为她平时每天都要来我家玩的。于是妈妈就问我是不是跟她吵架了?我就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其实我心里一直想找机会和她和好,可她不肯和我说话。直到有一天晚上,妈妈带我去她家玩,我们互相见到后感觉有点别扭,但在妈妈眼神的鼓励下我主动向她说对不起。就这样我们从相互的微笑中看出以前的一切不快都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了。我内心感到特别高兴,只可惜这一天来得太慢了一点。
通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遇事要心胸宽广,不能因为一件小事情而伤害了同学之间的友谊。
人生如歌,友谊是乐曲中最动听的乐章;人生如画,友谊是画面中最美妙的色彩;人生如诗,友谊是诗篇中画龙点睛之笔。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不能没有友谊,我们也不能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
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就等于拥有一份精神财富,他可以在你开心是你的时候与你分享,在你悲伤的时候与你分担,在你成功的时候提醒你不要得意忘形。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还能感受温馨真诚与快乐,这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我曾经也有过这样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个特别活波可爱的女孩,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就是因为这个朋友的出现,让我改变了自己。
在还没认识她以前,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总害怕与别人说话,不敢与别人交流,所以我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直到有一次。那天雨下得很大,爸爸妈妈还没来接我,于是我像小骏马一样蹦跑,才跑了一会儿,我就累得不行了。于是我便在别人的屋檐下躲雨。又来了一个人来这躲雨,他一看见我,就像见了老朋友似的,热情地说:“你好,你也是来这里躲雨的吗?”我的脸顿时通红,一声不吭。没想到对我这个“木头人”能聊得如此起劲,于是我也尝试着与他交流,不久,我们便成了好朋友。我们每天都等着对方。我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胆小,害羞,从人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是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
友谊是一抹云彩,染饰我们的生活;友谊是一股清泉,润泽我们的生命:友谊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旅途;友谊是一座火炉,温暖我们的人生。人的生命中因有友谊,才能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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