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大连,这是一座海滨城市,三面环海,十分美丽,素有“浪漫之都”、“时尚之都”的美誉。
说到浪漫之都,是因大连有着得天独厚的舒适气候,有着精心设计的人文景观。
大连气候宜人,这里有春之清新、夏之清凉、秋之静美、冬之舒适。早春和深秋,漫游依山傍海的滨海路的时候,既可以贪婪欣赏海天一色的绚烂,也可以观看惊涛拍岸的壮观,闻听腥咸海风的气息。夏日是大连最热闹的季节,棒棰岛、星海、傅家庄……这些海滨浴场迎来了各地游客。大海用它博大的胸怀,容纳人们的喧嚣,人们在海中畅游嬉戏,在沙滩上享受阳光的沐浴,三五好友伴着烤肉的香味在海边把酒畅饮……冬日的大连似乎冷清了些,人们放缓了节奏,放松了身心享受着这季的舒适,这就是大连俗话说的“猫冬”吧!
大连景观除了格式建筑之外,最大的特色就是广场文化了。大连有70多个广场,是亚洲拥有广场最多的城市之一,众多的广场,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姿态,最著名的要数星海广场了,这里的百年城雕、城市华表、中央喷泉、各式雕塑,交相辉映,构成了广场的博大和壮观。
大连也是时尚之都。它的时尚元素包罗万象。大连的服装节、赏槐节、啤酒节…如今已成为了大连人的节日,各种国际高端的论坛和会议更是纷至沓来。难得一见古旧的有轨电车与现代化的轻轨列车,在同一座城市间并行。外地游客最难忘的则是英姿飒爽的女骑警了,她们可是大连城市的另一张名片哦!
身为一个大连人,我倍感荣幸,我热爱大连的美景,更热爱大连这片土地!
寡妇西蒙去世了,留下两个不满3周岁的孩子,好心的邻居桑娜把这两个孩子报回家抚养。
从此,桑娜和渔夫就要挑起七个生命的重担。渔夫天还没有亮就开始下海捕鱼,每天早出晚归总是累的疲惫不堪也都只有几条小鱼。桑娜每天起早摸黑地干活,才能填饱肚子。每次吃饭,桑娜总要把自己的饭留一些给西蒙的两个孩子吃。尽管,桑娜他们一家很穷但是,他们总是过着愉快的'生活。
桑娜的孩子已经长大了能到海边小鱼小虾,可是西蒙的两个孩子还小,细皮嫩肉不能没写穿。桑娜将家里仅有的鞋给两个孩子穿。渐渐的,西蒙的两个孩子也长大了懂得干一些家务活。
有一天,桑娜因劳累过度而病倒了。两个孩子商量着要去找几条海鱼给桑娜妈妈补身子。他们找了好几个时辰才找到两条小鱼,但两个孩子并不灰心终于,在日落之前找到了一条海鱼。两个孩子端着熬好的鱼塘给桑娜吃,桑娜看着这两个孩子,两行热泪夺眶而出。
真是穷人的孩子穷人爱。桑娜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感人的慈母颂!
……
弗莱明是苏格兰一个穷苦的农民。有一天,他救起一个掉到深水沟里的孩子。第二天,佛来明家门口迎来了一辆豪华的马车,从马车走下一位气质高雅的绅士。见到弗莱明,绅士说:我是昨天被你救起的孩子的父亲,我今天特地过来向你你表示感谢。弗莱明回答:我不能因救起你的孩子就接受报酬。
正在两人说话之际,弗莱明的儿子从外面回来了。绅士问到:他是你的儿子吗?农民不无自豪的回答:是。绅士说:我们订立一个协议,我带走你的儿子,并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这个孩子能象你一样真诚,那他将来一定会成为让你自豪的人。弗莱名答应签下这个协议。数年后,他的儿子从圣玛利亚医学院毕业,发明了抗菌药物盘尼西林,一举成为天下闻名的弗莱明.亚历山大爵士。
有一年,绅士的儿子,也就是被弗莱明从深沟里救起来的哪个孩子染上了肺炎,是谁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来了回来?是盘尼西林。那个气质高雅的人是谁呢/他是二战前英国上议院议员老丘吉尔,绅士的儿子是谁呢?他是二战时期英国著名首相丘吉尔。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一个人种下什么,就会收获什么。我们如果真诚的待人,别人也会真诚地对待我们。弗莱明因为真诚才让自己的儿子有了成才的机会。老丘吉尔也因为真诚才挽救了自己儿子的生命,并使之成为20世纪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政治家。
我只不过是一只兵卒,社会大棋盘上的一个小小的棋子,被棋手摆布一生。——题记
前言已亥年四月初,战争依然继续,老兵李轩宁实在走不动了。将军允许他告老还乡。李轩宁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年我已经八十岁了。再过三天就是我八十岁生日,能在我有生之年回家和家里人过这八十岁的生日,是我此生最后的梦想。六十五年一个轮回。这么多年以来,南征北战,随着军队展转流离,风餐露宿;看花开花谢,冬去春来;在刀山剑海里冲过,在战火硝烟里走过,在死人堆里爬过,我根本记不清已经过了多少个年头。
我的记忆中尽是战争和鲜血;多少神勇威武的将领死在烟火里,多少朝暮相处的战友倒在血泊中,我却一次次地死里逃生。看惯了硝烟,看惯了战争,看惯了撕***,看惯了血泊,看惯了生死,也看透了我的一生。我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大黄坡村的,更不知道是怎样回到阔别了六十五年的家中。父亲、母亲、大哥、大姐、三弟他们全在这里,但是没有人能告诉我,他们谁是谁?他们都躺在泥土下面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面容,再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垒起来的坟墓荒草丛生。
家里的院墙已经坍塌,野兔从家里探出头来,睁着发红的眼睛疑惑地盯着我的举动。推开摇摇欲坠的屋门,房梁上几只野鸡惊叫一声,煽动翅膀,噗噗地飞串出去,掀起滚滚尘埃。阳光斜照进来,投下了一道光柱。光柱下躺着几段断掉的凳脚,散了一地的发霉的稻草,几件扔在地上的破衣。一股陈腐的腥臭扑鼻而来……在这一刹那,我几乎要晕掉,这就是我的家?!在院子里弄来些野谷和野菜,架起炉火,煮饭充饥。猎猎篝火燃起,烟火中,往事历历在目:父亲、母亲、大哥、大姐、三弟……如今,一切都无可挽回地走向了毁灭。
夕阳西下,晚霞像一块巨大的血块在天地间凝结。整个村庄死了一样的宁静,听不到母亲的呼唤,也听不到战马的喧嚣。人,要用一生的代价来明白生死之道:一生,只不过是社会大棋盘上的一个小小的棋子,注定被棋手摆布一生。后记已亥年五月十七,也就是李轩宁生日那天,战争依然继续,村庄依然宁静。有人从弥驼河里把李轩宁捞上来,捞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死了。湿淋淋的尸体,肚子涨得老高。但是需要声明的是:没有人知道这天是他的生日,人们只知道今天是他的死祭。
有一个人,十五岁就被征兵去打仗了。他走时,母亲连忙跑出来,失声痛哭,抱着自己的儿子,对他说:“我的孩子啊不要走,不要走。我养了你这么多年,你就这样一走了知妈?你走了,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我们这一家人又该怎么活呀!不要走!”儿子听见自己的妈妈这样说:也不禁流下了泪。儿子对母亲说:“妈妈,别哭了,我十年后就会回来的。”说完,看了看院子里盛开的杜鹃花;看了看展新的房子;看了看有几丝白头发的父亲和母亲,又看了看年迈高龄的爷爷.奶奶。心想:我一定要活着回家,一定要见我的家人。
他转身走了,只听全家人的哭泣声。
时间过得好慢。十年过去了,那个人依然没有回家。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那个人渐渐老去,可他还是没有回家。一直到了六十五年,那个人已变成了老兵,正赶着回家。他看见了有一位乡里人,便问:“我家还有谁?”乡里人打量了老兵一眼,想了想,回答道:“哦--你家就在远处的松柏之下,坟墓相连的地方。”“啊!坟墓?!不可能,不可能。”老兵有些失望,连忙向家里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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