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望着这个题目,一下子,我有些茫然。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太多了,如:女英雄刘胡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伟大领袖***……但是最崇拜的,哎!思绪不停地在脑中翻滚,我不停地回想,回想。哦,对了,也许是他_霍金。
虽然他并不像SHE,周杰伦那样“火爆”,但是,我崇拜他,崇拜他的那种精神和智慧。
想到霍金,眼前就浮现出这位科学大师那深邃的目光和宁静的笑容。虽然,他全身瘫痪,惟独只有三个手指可以活动,但是他仍然坚强地面对生活。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太多:他的手指还能运动;他的大脑还能思维;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他有他爱和爱他的亲人和朋友;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还能这样的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可见,他不是一个常人。
也许对科学稍有兴趣的人都知道,霍金写了一本《时间简史》在这本书里,霍金为大家讲述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等等。他对量子宇宙论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可是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吗?他写这本书是在他完全失去说话能力,刚刚动好手术下写的。当然在他左手骨折,缝了13针的情况下,不出两天,他又投入了工作。这是为什么?是他对科学的热爱与追求。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理由很简单_崇拜他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坚持不懈,执着地追求。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平平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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