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经过六年风风雨雨的老朋友了,致陶奕同学的一封信。今天,在即将小学毕业的前夕,我要和你一起回忆一下那些酸甜苦辣的`日子里度过的美好留念。酸,那天阳光明媚,我们都乐滋滋地背着小小行包,春游去喽!我心中也充满了无限乐趣,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一天的旅行之中,大家都又累又渴,当导游宣布了:“可以吃饭了!”我们以风驰电掣之速“夺”得一片草地,就“安营扎寨”了,小学生作文《致陶奕同学的一封信作文》。饭后,趁着阳光灿烂,大家在草地上嬉戏着,哄闹着。因为我和你是组长,所以我俩将众人吃剩的瓜果皮都拾起,堆积在指定地点处。忽然,我在草地上发现了一个空薯片罐子,便提醒你将它扔掉。可你不以为然,说:“我已经清理好本组的垃圾了,这个罐子应由你去扔。”我很生气,就与你吵了起来。实际上,当时我也是出于气愤的状态下,才伤害了你,请你原谅,我知道当时你是不愿意再跑一趟了。再说,最后还不是我忍气吞声把垃圾扔掉了吗?甜,记得是四年级上学期,在考“角”的单元测试时,我忘了带量角器。只好问你借,没想到你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我的心中涌起了感激的涟漪:谢谢!苦,在我参加了校舞蹈队的日子里,星期一、三、五都要练习,没有办法和你一起回家,我总惦记着你在回去的时候要小心一点,不要发生意外,我就放心了。辣,我俩有时会因一点小事而发生矛盾。你不知道,我回到家后,心里很难过的。我会努力改进自己,为了和你相处得更好!我相信风雨过后总是彩虹!“今天我们桃李芬芳,明天是祖国的栋梁。”也许毕业后我俩会升入不同的中学,但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祝你生活愉快!
你的好朋友 滕越
XX年2月20号
小美美有一个大大的头,就像《阿衰》里面的大脸妹一样。不过,大脸妹很凶,我的小美美可不凶哦!它很温柔的。小美美的耳朵就像两根香蕉,一甩一甩的,好像要吃那两根香蕉似的耳朵;它的耳朵又像扇子一样,正帮着它解热呢!还有它的小嘴巴,一直闭着,就像肚子很饱了,不要再吃东西了。
小美美不仅可爱,还是我的`小伙伴呢!上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所以我做完作业就睡觉去了。半夜醒来,我感觉少了点什么,就用手去摸,“咣”的一声,杯子掉到了地上,这下我可全醒了,原来布娃娃不在我的身边,我大哭了起来。奶奶听到了我的哭声,跑来了,问我怎么啦?我说我的布娃娃不在。奶奶听了,急忙帮我去拿布娃娃。我抱起布娃娃又开始睡了。
大家要是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那我就告诉大家,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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