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就像天空中的繁星,看不尽,数不完。我的理想是长大当一名天文学家,去探寻宇宙中的奥秘。每到夏天的夜晚,我都坐在院中看星星,认星星。”
“我的理想有很多,其中我最想当的是医生和飞行员。你问为什么我要当医生,因为医生可以治病救人。在这次非典的战争里,许多奋不顾身的叔叔阿姨们,为了抢救病人英勇牺牲,我也要象他们那样,和病魔作斗争。”
我的理想是什么呢?教师、工程师、设计师、当老板……也许,我更愿意自己成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挽救生命”不仅是使命更是责任。
医生,身着白大褂,再病人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们带去希望以及战胜病痛的信心,履行着“白医天使”的神圣使命,与疾病相抗衡。在我心目中,他们的职业是伟大而崇高的。
他们无私、无畏、奉献的精神,令我向往!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理想。有的\'理想远大,有的理想平庸,有对生活的美好理想,也有对事业的执着追求。我就有一个事业上的远大理想——当一名“白衣天使”。 我的理想有很多:我想当一名白衣天使,为人们解除病痛,救死扶伤;我还想当一名民警,专门惩治那些违反公工秩序的人;我也曾想过当一个画家,描绘我们灿烂的祖国……但我最想当的还是那——歌星。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五彩缤纷的梦,都有自己的理想。理想好比是一盏指路的明灯,它会指引你到达成功的彼岸。朋友,你想知道我的理想吗?让我悄悄地告诉你:“我想当一名书法家”!
我有一位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王乐康。
王乐康不胖也不瘦,圆圆的头,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而又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一对深深的小酒窝。
王乐康喜欢看书,全神贯注地盯着书中的文字,很入迷。他还喜欢写字,特别是美术字,走进他家,一幅幅漂亮的字呈现在眼前,可好看了。
在校园里,我和王乐康是一对好伙伴,谁有难处,我们俩总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下课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如亲兄弟一般。有一次,做练习题,我忘记带涂改液,王乐康知道了,连忙把他的递给我,使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放学了,我们经常一起回家,有说有笑,好开心呀!
还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王乐康看见了,马上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带我回教室,拿出药品,用棉花给我的伤口涂上药水。王乐康问我:“现在好些了吗?”我说:“好些了。”然后他让我在座位上休息,叫我不要乱动。
我为有这样的一位好伙伴而感到自豪!
每个情感纯真的人,心底都有一首情歌,它美丽且忧伤,心动又销魂。
心怀淡淡烟愁的女子,注定比别人多一缕细腻的伤感,注定比别人多一抹触景生情的悲凉。
总是轻易就被一些悲情的东西,忽然触碰了至低的泪点。一颗温柔的心,竟然变得那么敏感那么脆弱。
在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爱是人生中经历的一段插曲,更是一种心酸的浪漫。
昨天你那么爱我,今天你在哪里?开始笑得最美,最后哭得最真,这就是最真实的爱情。
多少真爱被现实击败,回忆只能证明自己爱过,并不能说明那段爱可以白头偕老,更不能把丢失的一切复原。
时间,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一张折返的车票,我们只能一路前行,甚至连回头悲叹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天涯一角平静的生活,疏远着尘世里的一切,那些流逝了的曾经,在谁忽然记起的瞬间里闪过?
好不容易跨过了一段艰难的时间,又被一种低落的情绪侵占泛滥。我的世界,你的世界,幸福和忧伤不再交换,挥手即是永远……
谁是谁的风景,谁是谁的过客都是注定的\'。你握过他的手又怎样?你拥抱过他的一切又怎样?最终都是指尖划落的尘烟……
一个人疼痛不堪的时候,总想找一种方式来麻痹自己,麻木自己的一切神经,好让自己在一瞬间忘记了那疼,忘记了那殇。
暮然间,一股酸楚的感觉,忽然在眼底流淌泛滥。有些东西注定在远去的同时,也在心上留下抹不去的疤痕。
在心角处寻一个凄美的位置给自己,再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召唤回那个温暖的怀抱。那盈握在心的美好,不舍得它走远,又该将其存放于何处?
一段爱情,分离了,也就散了,一颗沸腾过的心,变成一池死水微澜,一个人安静的忧伤,是唯一镇痛的方式。
爱是美丽的忧伤,爱是甜美的心碎。看着一个熟悉的背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双唇颤抖着,心却已无言。
爱到忘却了自己,等到有一天从那个爱情的痴梦中醒来,发觉自己的身心竟已是伤痕累累。
曾祈祷此岸彼岸,莫失莫离,如今却已失已离。无力改变的结局,无法持久的炙热,情深缘浅是早就拟定了的结局。
斑驳的情话,凋谢成旧忆旧年,贴在胸前找不到那时砰然跳动的感觉,代替它的却是一种隐隐的痉挛。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从小,我们就有自己的心目中的偶像,当然每个人的偶像都不同,有的人喜欢帅气的,有的人喜欢明星的家庭背景。我喜欢的明星,我也不敢肯定大家对他都了解,但大家一定知道他的称号——“亚洲舞王”。
小学时,开始关注他,慢慢的开始喜欢他。先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可以用无懈可击来形容;但慢慢的,喜欢他的歌,喜欢她的舞蹈,喜欢他孝顺母亲的样子。他的背后有多少流言蜚语,他忍受了、、、在我感觉学习很累的时候,他说过一句使我很震惊的话:坚持比努力更可怕。真的,没尝试的人不了解,尝试过的人,不敢再试第二次。
上了初中后,许多人不喜欢他,在背后说他,但我坚信每个明星的成功都有汗水。都要努力。也是他让我知道如何孝顺父母。他写的书《逻辑课》感人肺腑,看完荡气回肠。这本书里可以看出他是多麽的爱自己的妈妈,他把妈妈教育他的一点一滴都记载在书里,让我们知道父母对我们的爱,这么多年来的坚信。
喜欢他是因为他独一无二,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自从他进入演艺圈,他就是全能艺人,第一部电视剧《梁山伯与祝英台》饰演梁山伯,以后我们又可以在众多的电视剧中看到他,《篮球火》里的元大鹰是我们深深地把它记住。演电视的同时他也主持,也发行专辑,也跳舞,第一张专辑里的`舞就让大多数人肯定他就是“亚洲新舞王‘,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替代这个位置,他是无人能敌的。
独一无二的他在以后一定还会再创佳绩,引领亚洲。他就是“亚洲舞王”——罗志祥,记住这个名字。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成龙是一位动作喜剧电影明星。他拍的电影总是又好看又好笑。
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头上盖着卷曲的头发。一双大大地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是一个大大地突出的鼻子,正是他的鼻子总是让人们发笑。鼻子下是一个长挂笑容的嘴。他常常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这样显得他就像一个习武之人,成龙天天也会练武的。
他的身高近1米80左右,两肩平宽。在他的影片中,很多部是与小孩子们一起拍的,成龙自己也非常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的双臂非常有力,他的双臂上满是肌肉,显得他特别的强壮。成龙还是一位大善人,在希望工程或别的捐款中都有他,每一次他都捐很多钱,有人会问他,你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他却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在成龙的影视作品中,有很多是具有惊险动作的,而这些惊险动作是经过多次拍摄才完成的,而有时也会出意外,成龙也少不了会受伤。但他坚持不懈,最终还是会闯过去。
成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亲爱的,天荒地老,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题记
若即若离的空气,若即若离的阳光,若即若离的欢笑,一切忽隐忽现。那叠不安分的覆满时光的印记,成为心里不期而遇的悸动。
手指不经意的遮住头顶直射的阳光,透过指缝,仍然刺得人眼发痛,晃动手掌,被手掌遮住的光影也在眼前摇晃起来……
我原以为任我挥霍的时间还很多,可是转眼间你已不在我身边了。
起风了,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熟悉,那个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三年的小路上,落叶、道路、梧桐树。记得那时还是一个陌生的你,陌生的我,为着一个同样并不重要的问题互不服气,一争上下。于是那条路上,便有了两个人的比赛;毫无悬念的比赛在你的要求下多了几次“奔波”,尽管你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在我们爽朗的笑声中结束了。那笑声是那么的悦耳,以至于树上的叶子都为我们助兴伴舞。三年,鸟飞兔走,浮云流水,两年后的今天,再次走过这条小道,树叶把阳光分割得支离破碎,跌跌撞撞的再次走过,时间那么短,想做的事还有很多呢,这一切,恍如昨日。
树下的约定早已被一年又一年的风雪冲刷,三年,这些树多了三道年轮,时间,没有斑驳他们的痕迹,他们只是默默的伫立着,仿佛经历了很多沧桑。那些故事,在风里,在眼前,汨汨流过,而他们就是见证。
一幕幕回放,镜头逐渐拉远。我们曾经一起牵着手,唱到快乐可以如此简单;我们曾经大吵大闹,没心没肺的`在大街上疯笑。你总是迁就我所有的事,我快乐了,你陪着我一起笑;我不快乐了,你想办法逗我笑。我喜欢把你当做我的晴天一样,给予我的,只有温暖。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天真,以为勾勾手就是一辈子,走不完的大街,其实也不过巴掌那么大,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定格在那一瞬间。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我们各自的生活,就像我们赛跑一样,演化成深浅不一的脚印,也许有共同的方向,一前一后追逐着,但最终会折向不同的方向,凌乱的脚步,渐渐,走远,走散。
也许只有过去的日子,方成为时间。
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
两棵挨得很近的大树,在夏天彼此热烈握手;而秋风过后,渐渐互不理睬,哪怕风儿再不厌其烦的奔波。可是回忆还在,哪怕分离再疏远,温暖也还在,哪怕不知道多年后是否还记得彼此。
看着花开花又落,秋风吹着夏月走,跳过绿春盛夏忍冬和来年更加绚烂的晚秋,你又出现在我面前:
你还没有去过我家呢,
还没有和你一起去吃过冰淇淋呢,
你说给我的信还没给呢,
还有啊,我还欠你一份生日礼物呢……
一直在前行呢,尽管有了冬日的气息。
依稀看到了你甜美的微笑,你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说,这里,一直有你。嘴角上扬,你,依然是我的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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