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千禧年后,网速的进步让网红的出现渠道不仅仅只是通过自己的才情和文笔。猫扑等大型的图文网站也让网红之路走上博人眼球的方式。这一阶段,许多网红的出现都是由于其拥有博人眼球的地方。2003年,在上海念初二的钱志军因为其一张斜眼照片被人拍下上传网络,从此,这张照片开始被P图,迅速在网络上走红。在这一时代出现的芙蓉姐姐可谓是翘楚,2004年有网络拍客将她的照片上传到网络上,之后迅速走红。成名后她积极配合各种商业推广,从单纯的网络社区火到了网络媒体,在从网络媒体火到了娱乐圈。这一时期的另一翘楚“凤姐”也可谓是一大奇葩。2009年她在上海陆家嘴地铁站散布自己的征婚信息使得她迅速成名,之后,她寻找到了网络推手团队为她炒作,助她成为网络红人。她在网络上曾爆出过种种雷人的语言,诸如“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等。
这一时期,微博迅速流行也给予了一条新的网红之路。微博作为一种分享和交流平台,其注重时效性和随意性。140字以内的简短文章方便与发表一些及时性的观点与见解。通过种平台,草根民众也能随时分享自己的动态,博取他人的关注。通过提升自己的活跃度来提升自己的名气。通过微博走红的网络名人,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微博寻找志同道合的人和进行目的性的推广。在微博上,微博名人更容易成为一个意见领袖。
相比于前面的一些意图成为网络红人的人,这已时期还有一些因意外而走红的人,如犀利哥、西单女孩、彭宇等人。值得一提的是西单女孩在通过翻唱安琥的《天使的翅膀》视频走红后,迅速转变为了传统名人。
现在“网红”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papi酱、艾克里里等网络红人在网络上坐拥一大批粉丝。随着微博、直播软件等一批带有鲜明互动特色的自媒体平台的兴起。如何看待网红现象?
(1)无论人们多么热衷于谈论网红以及网红经济,但能真正火起来且活下去的网红终究是小概率事件。拿“3.0时代”专注于内容创作的网红们来说,他们如何变现依旧存在不少困境,每一个流量平台的成长都会推起一波新的网红,附势前来的后继者们很难超越。Papi酱们的“幸运”,代表不了网红这个群体的命运以及这个行业的趋势。当然,这并不影响人们对网红经济的关注。毕竟,网红经济是这个时代不可忽视的新业态。
(2)值得注意的是,关注并不等于无条件追捧。当下,为了成为网红,一些人突破底线,以炫富、色情等内容污染社会风气,这在网红界并不稀奇。而网红时代的大众似乎更容易被“愚弄”,互联网并没有让大众变得更理智,相反,人们对新事物的追捧常常表现出非理性的盲从。相关部门应该对这一新事物加强研究,创新管理。
(3)网红不是坏事物,但网红也绝对不该“放置”于被崇拜的位置,他只不过是互联网经济大潮中的一朵浪花而已,能红火多久,尚不得而知。所以,淡然围观,冷静甄别。而对“出格”“踩线”则必须加强管理,这才是看待网红以及网红经济的正确态度。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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