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长大了嘛,会帮妈妈做事了!”这句话使我一辈子都觉得倍儿感到光荣,这件事使我慢慢想到了那一年。
那是一年夏天,金黄的太阳在天边散发着它的光芒,使得周围的人都赶紧躲在空调下去“乘凉”了,可是。周围还是有生物的,知了在树上不停的唱歌。而我们也在这烈日炎炎之下,“尽情”地练操。一阵微风吹来我们都觉得爽极了。
不知不觉已经来到军训学校一天了,在这一天里我们已经充分的了解到军人的辛苦,我们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对于我来说,平时在家里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和亲爱的周公“约会”呢,而现在,一言难尽。洗漱过后早早的吃完一碗粥,与其说是粥,倒不如说是水,吃得我们越吃越饿,幸亏有你,馒头;然后便去排练,练习踏步,练习跑步,练习军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体力不支,我们寻找水就像孩子们寻找热闹;中午的饭菜也算对得起我们了,可是那些挑食的孩子却什么也吃不下;吃饱了饭继续练习,我们站成四队,然后踏步的向前行走,大声的喊着口号,平时的我们哪能受得了这样的哭啊,喊了一圈我们大概就已经虚脱了,没办法还要继续,打了晚上我们大概都成“哑巴”了,大家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个晚上,微风吹拂着,我们大家在微微的月光下,伴着萤火虫的'指路,我们大家来到了一个非常之巨大的地方,那里有五彩缤纷的灯光,那里有七彩绚丽的舞台,那里有五光十色的气球……那里是一个让我们觉得是与军训的广场有着天壤之别的温暖的地方·,那是哪儿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在那里我们学会了如何在舞台上展现自己,我们听到了许多许许多的人生真理,我们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这里是我们渐渐不再觉得军训时一个令人讨厌的事情。
回去以后,我改变了许多:我不再是一个什么都依赖家人的小朋友,而是一个会独立处事的大朋友;我不是一个没有耐性的学生,而是一个遇到困难沉着冷静思考的人;我不是一个娇生惯养的父母掌上明珠,而是一个会认真做事帮父母分担的好孩子。
感谢你,军训。是你改变了我,让我成长了许多。军训,你一是我辈子都倍儿感到光荣!
“好累啊,跑不动了,还有最后一圈了,慢慢混过去算了。”我拖着灌了铅的双腿心里暗暗想到。慢慢地,慢慢地,脚步移动速度越来越慢。忽然一个身影从身后越过去,我呆呆的望着他,“你就是没我跑得快。”他得意洋洋甩给我这么一句话。“就你这次能啦,以前你啥时候跑在我前面了?”我不服气,气呼呼地回应他。“好汉不提当年勇,有本事现在跑在我前面啊!”他激将我。“大丈夫怎能受这样的奇耻大辱。”我咬紧牙,“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迈开步伐,甩开双臂,一圈过去,我还在他后面,两圈后,我和他并列,三圈后,我在他前面。到冲线的时候,使出吃奶的劲,把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跑道上,如果没有那份努力,我就不会超过他,也不会有长跑这份小小的成功。
天使,一听到这名字我就会很开心,因为我喜欢天使的东西,那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爱情小说所引起对天使的极大兴趣,那书名叫《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著的。
那是我第一本看的爱情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那本书像是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地看也不厌倦它。每次看到那悲惨的结局,我自己像亲身经历那样淡淡的心痛。这本书是我一年前所买的,它已被我翻了许多次,那书已经泛黄了,已经开始破旧了,在我的眼里,那本书就像我心头上的一块肉,看见它逐渐破旧,我像是被人割了一块肉那样的痛。我到现在为此所看的每篇爱情小说都是明晓溪著的,我希望能收集她所有作品,因为我喜欢她写小说的方式。
由于我喜欢喜欢看爱情小说,所以我非常佩服写小说的人,我觉得她们的心里感情应该会很丰富,很多姿多彩,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往事,她们也很耐心的写那么多的内容。
渐渐地我也开始喜欢上写散文,觉得很有乐趣,觉得能把自己的感情写下去,像是对一种对心里的感情的诉说吧!虽然不像小说的`那么多的内容,但至少我自己也能当一个作者,至少我能把自己的感情用文字表白出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出来。
是一本书让我改变了自己,把从前的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明若溪^小耀,所以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主角,喜欢作者,喜欢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丶每一个符号,喜欢那纯洁的天使。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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