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充满着温暖,也许他就在你的身边。我们却无从得知,所以我们要学会发现温暖,学会感悟温暖,学会给与温暖。
也许你不知道在你生命中的每时每刻都在接受他人的关爱,他人的温暖。老师的辛勤教育是温暖,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温暖,同学的互帮也是温暖。我们要用心去感受温暖,当你学会感悟温暖时,你就会发现人人都在给予你温暖,你却没有好好把握,你并没有用你的智慧去创造温暖,所以我们要学会给与温暖。温暖,一个平凡的字眼,一个说不完的话题,一个能创造奇迹的字眼。
这是一个富有哲理的故事,我久久思考的故事。小时候我总爱看书,一次我闲着没事顺手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故事发生在西藏的一位老猎人身上,他云游四方,无名无姓。一天大清早从帐篷走出的老猎人,突然发现对面的山丘上站着一只肥肥壮壮的羚羊。他没有丝毫的犹豫身拿来叉子枪,可奇怪的是羚羊并没有逃跑,只是用乞求的眼光看着猎人,向前走了两步并跪了下来,与此同时眼泪从羚羊的眼中流了出来。老猎人心中很是奇怪,他打猎几十年可从来没见过这种景象。猎人犹豫了一下,扣扳机的手不由一松,可是毕竟自己是猎人,没被羚羊的眼神所打动,还是很下心扣动了扳机。我正看得入神不知道为啥书的后半被整个的撕掉了,是因为结尾太悲惨还是太感人了,我百思不得其解……。
若干年后,我在一本练习册上又见到那个故事,结尾是这样的。老猎人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眠。第二天他对那只藏羚羊开膛破肚,腹腔在打开的同时,他吃惊得叫了起来,手中的屠刀晃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沉默了,也无语了,我思考着,内心深处一股暖流涌起,那就是温暖,温暖是爱,温暖是情,我们要学会发现温暖和感悟温暖,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温暖洒满人间。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温暖,在我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感受了妈妈怀里的温暖,这种温暖是单纯的,纯真的,满足的。
长大后,不断感受到身边亲人和朋友的温暖,那点点滴滴的关怀和爱护,每天都装在爱的背囊里。
温暖,她滋养了我们的身体,而且纯净了我们的心灵。她不关乎性别中的不同,地位的不同,和距离的不同。
有时候,我们生病了,父母总会在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看到。那种暖流,一直令我们舍不得忘记。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受过许许多多的温暖,肉体上的心灵上的温暖,都是那么美好。温暖是感动的源泉,当我们翻开一本书的.时候,一个书签悄然滑落,突然想起,这是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上面写满了快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写的,反正那种温暖,穿越了时空,感动了我。
温暖是幸福的前提。我们都制造过很多温暖,比如,口渴了,朋友的一杯水悄然空降到你的手里,肚子饿了,朋友的食物始终有我们的一份。有时候,就算是一个简单的问候或关切的眼神,也都能令我们置身于幸福之中。
温暖是构建我们心灵的桥梁。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说的就是在与别人沟通的时候,只有温暖到了别人,自己也会温暖的,给予别人关怀,别人也会关怀你。蓝天白云,在接受了天空的恩赐,照射出阳光的温暖,伤心,难过,在止泪的同时,家庭的温暖,会让我们从寒冰的孤岛,带回火热的暖炉旁边,温暖,从来没有因我们的卑微而选择不存在。有时候,世俗的尘埃遮蒙了我们的双眼,只有温暖的双手,在擦拭我们哭泣的泪水。也许,我们都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人,我们没有经历过华华丽丽的生活,也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但是,我们都给予过别人淡淡的温暖,就像在表演台下,看着台上努力演着戏的演员,我们平凡的一双手,发出的掌声,却能温暖全场的演员。
我们从没有衡量过温暖的温度,只知道,感受和给予温暖多一度的时候,我们在变化,在开心。例如老师的温暖是严寒的,她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殿堂,却会在知识的门口,大声规范我们做人和学识的方向,虽然,没有那娇艳炎炎的阳光,可老师的温暖,就像一阵寒风,却总是向着有暖炉的方向,把暖气送到我们身边,那一刻的温暖,我们都感受得到。温暖是没有温度的,可同时也是有温度的,它触摸了我们的身体,感动了我们的心灵,就像一个人,从悬崖掉下了,如果有风,他或多或少都会少受点伤,或许,幸运,风飞扬他的衣服,让他的重量得以减轻,有了一个活命的概率。
所以,就让我们享受温暖的同时,也给予别人温暖吧。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父亲由于没能被推荐上大学留在了农村,但是他也没有随波逐流,不断学习农村新的种植技术,村子里每次使用新的种子、农药、化肥都是他引领的,好多人经常过来请教他怎么做,他都很热心的讲清楚注意事项,四十多岁的时候还去报班学习农村财会知识想努力做好村里的会计。他尽最大的努力供我和哥哥读书,当时村子里嘲笑父亲说“花费那么多钱读书,都可以养老了,那么辛苦干什么,尤其是那个女儿”,可是父亲从来没有动摇过,也许他想在我们身上实现他没能完成的梦想,也许是读书打开他开阔的思想,那时他就经常说:“你们学到什么时候我就供到什么时候,哪怕留学我也尽力供”。曾经我的高中老师还有同学的爸爸(市里组织部长),问过我爸爸是做什么的,我说农村种地的,他们都不信,觉得气质谈吐都像一个有学识身份的人。是的,我想这就是不断学习带给他外在的修养,虽然生命短现,可是村里人提起他很多都说:“我就佩服他一个。”我时常想起,如果他能好活到现在,也能很快适应科技的快速发展吧,可惜我没有继承他的优点。
刚毕业时上班的公司老板是研究生毕业,做的也是相关专业,他经常和我们一起到工地做事,他的专业知识很强,我们很佩服他,他也知道这一点,可是有的时候真正动手做事的'时候,他还是会问那些没有学历的老师傅“这个是怎么做的”,他也没感觉丢脸或怕别人看地他,这就是强大的自信,所以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积累更多的。而我(相信有些人和我一样)因为不自信,又由于从小到大经常听到的是我怎么聪明,上班后也是说我学东西快,反而在不懂得时候不敢问,使自己失掉很多进步的机会。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们可以在学习中,不断学到新知识,明白很多道理,找到进步的动力,放飞自己的心里,所以说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