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chmemory,withaflavourofpain,Iamwillingtoputyoudeepinmyarms。
第二天,阳光同过A军巨大的落地窗,在地上洒下一片金灿灿的阳光。阳光轻轻的落在叶冰瑶的身上,高雅的金黄发丝营造着不属于常人的孤独
葳斯基穿着军装,悄然来到了女孩的面前
一阵微风轻轻拂过,吹扶着两个人的发丝,额前的碎发轻轻扫着眼睛。一种微妙的感情在葳斯基的心中慢慢地萌发。双侠渐渐发烫。
真的,好美
淡然,回首。瑶瑶看着葳斯基的表情,露出了好看的的笑靥。
葳斯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转身,向办公室走去。素色的披风在身后飘飞。
叶下士,别忘给我准备咖啡了。又是冷冷的'语气。
叶冰瑶扑哧一声笑了,轻轻的将手捂在了嘴上。
真实一个可爱的恶魔上将呢。
叶冰瑶轻轻的卷着自己的头发,走进了茶房间。忽然感觉有以上手在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头发,暖暖的,带着哥哥的味道。
瑶瑶端着杯子,抬头,迎上了一双暖红色的眼眸。
瑶瑶,又为葳冲咖啡了,最近想出的怎么样?
瑶瑶不经意见向上勾了勾嘴角,答道:就那样吧。对了,离博士来这里,有神莫重要的事情吗?
离很敏锐的捕捉到了瑶瑶刚才的表情,会心的笑了:哦,已经找葳谈过的,大概是计划哪一类的吧。那我先走了。离说着,箱向瑶瑶摇了摇手。
瑶瑶一手端着咖啡,看着离博士消失在电梯之中。
离博士在电梯中微微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喃喃道。
瑶瑶,时空穿梭器已经晚成了,但是。
丁的一声将离博士从沉思中唤醒。离博士走下了电梯。
是时候去找季风之隐了
--------当一切都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什么都是谜。
-------Wheneverythingisnottheend,whatisthemystery
我一直把林丹的成功归结于他的霸气,他与生俱来的霸气,然而,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的了解林丹如何从蹒跚不稳到健步如飞。他曾经被国青队开除,被称为林一轮,还有雅典的梦一场。他受到打击后,反思,克服,最后不断成长。从04年的年少轻狂、08年的世界之巅直到12年的高处不胜寒。张扬的背后不断自省,在跌倒中不断成长。
不用感概我们没有林丹那样的运气,其实是我们没有他那么努力。谁都羡慕领奖台上的风光,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付出应当的汗水。只有自己流过的血和汗,不会欺骗你。成功的背后有多少的辛酸,我们不知道,但他们痛并快乐着。人总要有所敬畏,才不至于太浮夸,才能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得稳当。人生不能无所敬畏,不管是普通凡人还是世界冠军,都应该脚踏实地。从成长角度来看,失败或许是好事,漫漫行路客,我们能做的就是一路不断的积累经验。
林丹是无与伦比的,注定成为世界羽毛球史上的传奇。在林丹之前,羽毛球界没有“王”,只有“诸侯”。不论是早前的四大天王,还是后面的陶菲克和李宗伟。成绩上没有人超越林丹,气质上没有人可以比林丹更霸气,所以,羽毛球的.世界里,林丹是“王”,王者林丹。林丹之后,未来的王者在哪里还看不见。林丹会选择坚持到里约么?不打球的林丹会做什么?商圈?娱乐圈?继续体育界?29岁的林丹已将生命中最光彩的礼花绽放,下一站的精彩在哪里?所有喜欢他爱他的球迷会一直注视着他。
在自序中,他说:“我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真诚、坦然与从容。”你可以在这本书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他的情感。直到世界尽头,因为他们实实在在地存在过、灿烂过,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那些共同的记忆,还会延续下去,直到世界尽头。
暑假,我读了羽毛球世界冠军林丹的书——《直到世界尽头》。我受益匪浅,从中懂得:从平凡到伟大,需要的是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林丹十三岁进入八一队——军校,既受军训,也练羽毛球。后来他被选拔进国青队,可是没有拿到好名次,又回到八一队。在这几年里他极其刻苦的训练,最终进入国家队。然而2004年奥运会,林丹在小组赛就惨遭淘汰。“2008年的我,不得不为奥运金牌置之死地而后生。那些日子,我练得十分投入。”林丹凭借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终于拿到奥运金牌。读到这里,我才明白:金牌的获得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它是用汗水和辛劳换来的。
今年暑假高温异常,下午的羽毛球馆像一个大蒸炉,刚打几个球就已汗流浃背,连坐着吹风扇,头上都冒汗。于是我一门心思想偷懒:有时躺到椅子上休息,有时以上厕所为借口溜出去透透气,有时跑到旁边喝水。教练批评我不刻苦,我却觉得训练太辛苦,教练太严格!晚上躺在床上,我想:怎么不让我们在家吹空调、吃冰棒?多好啊!终于放了两天假,假期结束后我赖在沙发上,是爸爸把我拽起来拖着走的。结果近期代表湘潭参加省比赛止步八强。赛后反思,就是因为我怕苦怕累,才会失败。不过林丹告诉我,失败不要紧,只要不怕苦不怕累,就能从失败走向成功。我热爱打羽毛球,以后我要刻苦训练,像林丹一样战胜困难。
感谢你——《直到世界尽头》,是你教会了我:勤奋刻苦是成功的秘诀。
她依然是我心中的圣母。
仙居的曾经,我生命的源头。在那里,皑皑白雪曾滋生过我的梦幻和欢乐。
在仙居的雪地上,不知名的花儿顶着刺眼的嫩黄,灿烂的点缀在银白的雪中,在呼啸的雪地上耀眼的开着。在万物蛰伏的冬天,我最先闻到一缕也许只有这里冬天才特有的春的气息和味道。
一刹那,记忆发芽,美丽的花,无数的花瓣轻轻摇曳,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却让它开花。
那开花的圣地......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看那雨纷飞,飞在手心里是你的眼泪;泪低垂,垂在我心里是你的余味……人们带着无尽的哀思和相见的喜悦,带着新的祈盼和祝福,来到了亲人的墓边,摆上几样酒食,陪已故的亲人说说话,闹闹磕。硫磺与雨滴的味道在天空中相遇,相融.....天茫茫,水茫茫,望断天涯,人在何方。魂兮梦兮,不曾相忘,天上人间,无限思量....山盟犹在,只剩孤影独徘徊。
这个清明,爆竹少了,味却浓了.满山的杜鹃,满山的紫荆,装点着这个小山村里的节日,仙居的清明,依旧那么热闹.悠长的雨巷中,“吱呀”一声,不知道是哪家的门开了,飘出淡淡的菜香;是谁的小木桌放在路中间,一两白酒,几个菜碟,盛着些许花生米,嚷着让媳妇给他做下酒菜;.又是谁家的孩子在屋檐下认真的写着今晚的`作业,不时挠挠脑袋,不时又眨巴眨巴眼睛,然后用手在本子上迅速描画了几下,露出满意的笑脸;是哪家在祭奠逝去的亲人,插在萝卜上的蜡烛在暗暗流眼泪,帮着回忆曾经的故事....是哪位叔叔搬出了自家的煤气,让邻居度过这个阴雨绵绵的清明...我仿佛又看见了戴望舒的丁香姑娘,身着纯白的衣裙,撑一把油纸伞,在雨巷里悠悠走过......
仙居的清明,溢满了纯纯的乡情,飘落的雨滴描绘着村头巷尾的故事......
1、他穿着白衬衫,外头在套上一件灰色的工作罩袍,硬梆梆的'两撇小胡须下方是象牙色的牙齿,而他开心果形状的绿褐色双,要比他添染上智慧斑点的褐色皮肤来的明亮多了。
2、太阳隐没在群山之间,天空变成紫色。
3、让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冰冷、黑暗、没有感情的公寓里。
4、这些会令人想起过去的家具,那并不是一段美好的过去,而是一段老旧的回忆,就像一支会发出过时老人味的粗麻布扫把。
5、她让我想到隔壁邻居的母猫,一只漂亮的小母猫──喜欢跑到阳台,在阳光下伸懒腰,生活、呼吸、眨眨眼睛彷佛就只为了引起别人的赞叹。
看完这本书,令我很感动。少年摩摩是一个偷窃、召妓的男孩,但他在认识伊博罕先生后,竟完全的改变了!!他在伊博罕先生的照顾下,感觉到了温暖,还与伊博罕先生进行了一趟改变一生的旅行。我觉得伊博罕先生真厉害,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还是坚持着要以快乐、开心的心情活下去,直到最后一秒钟……就是这个地方,让我几乎快掉下眼泪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人的生命可以是坚强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努力,不应该被一点点挫折就被击败了,跌倒了,要赶快站起来,面向阳光,继续前进。人是有无限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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