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学校的人物

作文学校的人物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18 14:19:42
作文学校的人物

作文学校的人物【一】

在六x班这个大家庭中,有许多特点突出的同学,今天我讲的是搞笑大王——xx。xx看起来贼头贼脑的,话却一大嘟噜,像小鱼吐泡泡一样。他不仅是一个敢做敢为、有义气、大胆,口才挺好的xx还经常用一些幽默语句,搞得全班哈哈大笑。

敢做敢为的xx在午饭后看到有一个人不小心把笔扔到窗外,便自告奋勇地爬到楼台上为她捡笔,只见他单腿向上窗台,爬过窗户,站在台子上,在教室里的同学见了,都惊呆了,刚进来的同学大叫一声惹得全班都惊心胆颤的,生怕xx一失足摔下去,只见到xx弓着个腰在捡东西,捡好后,他猛地站了起来,大叫一声看到没,偶出来了。看到他那样子,全班同学不由得笑了。

xx还是一个有义气的人,看到兄弟有难,一定会全力以赴,帮兄弟解围。有一次他和几个朋友一起犯了错误,他没有埋怨,而是把所有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说这是大气吧他,反而显得十分重友,我觉得和他做朋友,一定有称兄道弟的份儿,他真是一个有义气的人呀!

xx还是一个胆大的人呢,在音乐课上,老师点xx起来唱歌,本以为他不会亮出他那高昂的嗓门,岂知xx郑重地咳了两声,便放声歌唱,虽说有点难听,但还算有胆量。xx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爱接话,老师一句话刚讲完,他马上接上去一句幽默搞笑的句子,因此老师便把他调到最后,和垃圾桶讲话。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但只要肯改正缺点。你的大胆、自信,便会让人有一个深刻的印象,一个有义气的人,通常会被别人当做一个知心朋友。

作文学校的人物【二】

我们的陈老师,不高的个头,微胖的身体,一张严肃的面孔上有一双不大,但却十分明亮的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利落地扎在脑后。

陈老师有一项让那些调皮蛋“闻风丧胆”的绝招,那就是—罚试卷,可千万别小看了这试卷的威力,瞧!这不,陈老师又抱着一叠试卷走进教室。刚才还无精打采的同学立马像充了电似的,挺直了腰板,睁大了眼睛。生怕那惹人厌的试卷会从天而降。不过,陈老师还是十分体谅学生的,只有万不得已时,陈老师才会使用这一“必***技”。

不但如此,陈老师敬业,爱学生的精神也令我敬佩。为了给成绩不好的学生讲题目,改作业,每天,陈老师总是最晚离开学校。第二天,却又顶着黑眼圈来学校,我猜:陈老师一定又背课背到深夜了。为了让同学们的成绩提高更快,陈老师往往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当我们不争气时,陈老师又会大发雷霆。

陈老师是让淘气包“闻风丧胆”的严老师,陈老师是让我们尊敬爱戴的好老师,陈老师真是让我们又爱又恨呀!

作文学校的人物【三】

我的父亲今年四十出头,正处于人生刚过了一半的中年。他眼睛很大,鼻梁直挺,身高一米八左右,是一名典型的山东大汉。

小时候,爸爸总是骑摩托车送我去上幼儿园。每当我坐在摩托车上仰望爸爸时,就会觉得十分有安全感,觉得爸爸能为我提供一生的保护。

每到放了学,爸爸就会把我接到仙营绿地大广场上,玩到很晚才回家。我们父子之间玩的最多的游戏,就要数猫和老鼠了,实际上,就是我跑爸爸追。当然,结局无一例外,都是爸爸胜利。可是,我虽然明知会输,但还是经常和爸爸一起玩。

可是这种结局在我上小学五年级时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虽然爸爸还能追上我,但是每一次他都要使出浑身解数。有时,他追上我之后,还要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

直到上个月,我又在那个熟悉的大广场上和爸爸玩起了那个熟悉的游戏。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拼命地往前跑。但跑着跑着,我感觉有些不对头,就慢慢停了下来。回头一看,发现爸爸也停在了离我不远的地方。

让我既惊讶又恐惧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爸爸老了,追不上我了。

我们默默地看着对方。虽然彼此都没有说话,但都认识到了这个现实。

我注视着爸爸,突然发现他头上有一根华发。紧接着又是一根,又是一根┄┄爸爸在我印象中的满头乌发,已经夹杂着数百根银丝了。父亲为我操劳了十余年,换来最多的却是这一头华发。

在数十年之后,爸爸也会象爷爷一样白发苍苍。到那时,我也会拥有一个像我小时候认为爸爸所向披靡一样,认为我所向披靡的孩子。

到那时,父亲虽然也非常爱我,但是,他的能力已经远不能保护我了。应该我承担起保护父亲的责任了。

时光正在绕一个圈。在将来,它又将回到原点。虽然人物还是我和父亲,但角色却大相径庭。我将成为一名父亲,而父亲却会变成一个像孩子一样需要保护的老人。

父亲在慢慢变老。但父爱,却永不生华发。

作文学校的人物【四】

一个背影能够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杯茶足以使我凝视它伫立许久。

每当我想起父亲,总会想到一杯茶。

我的父亲很喜欢喝茶。他总是在每天起床之后泡上一杯茶,茶不浓,但味道恰到好处。从他的茶杯里常常溢出苦涩的味道,我于是对他的茶没有什么好感。

他不是我的生父。他走进我家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了,我们之间便比较生疏。我从来没有向他撒过娇,他对我也没有任何亲昵的宠爱,我也从未听到他叫我“女儿”,或是叫我的全名。

他不算高但也不矮,有个不算太大的啤酒肚;眼神总是很平和,我从未见他皱过眉头,似乎他天生就是个慢性子的人,对什么事都不着急也不上火。

老实说,在我这种急性子的人看来,对他的“慢慢吞吞”还真有点哭笑不得哩。若是水烧开了,水壶便会开始“尖叫”,直到炉火熄灭。而他在听到“尖叫声”之后竟还稳如泰山,直到他把正在练得字一笔一划地写完后,才会不紧不慢地起身去厨房关掉炉火。导致现在妈妈和我对这种水壶长时间的尖叫声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的字写得很漂亮、潇洒。他常常悄无声息地坐在桌旁练字,每写一笔都很专注,而且一坐就是一下午。不论是在酷热难耐的夏季,还是在凛冽严寒的冬季,始终如一。他练字用过的每一个田字本都写得很满很用心,而他就这样用完了37个田字本!

这使我震惊:他是怎么做到的?又不得不使我对他产生敬意,叫“爸爸”也叫得越来越自然了。

他从来没有推托过任何我要他帮忙的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有“求”,他就必“应”。凉爽的秋风中,他在楼下帮我维修车子,等再爬回五楼,他的额头上已有黄豆大的汗珠渗出;凛冽的寒风中,他费力地顶着风骑车去为我买桔子解馋,回来时,他穿的皮夹克冰冷刺骨……

许多人都很喜欢茶,虽然没有人会拒绝甜蜜,但真正的甘甜是在品过苦涩之后,那萦绕舌根的清香。

哦,原来茶里也有沁人心脾的清香,直抵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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