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的同桌聂子浩就是我学习的榜样。
聂子浩是个幽默风趣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语文老师上课见我们哈欠连天便打趣说道:“谁不喜欢我的语文课?”我们都在思考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忽然,聂子浩从座位上“蹭”地站了起来,右手指着天花板,扯破嗓子大声当着语文老师和所有同学笑着喊:“我不喜欢上你的语——文——课——!”全班不出声。语文老师沉着脸:“你情商怎么这么低?”聂子浩扮了个鬼脸:“那当然!”然后全班哄堂大笑。
聂子浩不但幽默风趣,而且也是班级公认的“小书虫”。那天我和同学们在玩词语对对碰时,他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认真的看书。我们就想逗逗他,有的学小老鼠“吱吱吱”地叫,有的故意“哈哈哈”大笑。还有故意挠他痒痒的,他理都不理我们继续看书。我看,聂子浩可真是小小***啊!以后必会成大事。
我要做见贤思齐的人,好好向我的榜样学习。
我最爱我的妈妈!我在妈妈的细心关怀下快乐的长大。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妈妈每天早上送我去上学,下午来学校接我放学,从来没有迟到过一次。回到家后,一边给我辅导作业,一边还抽出时间给我们准备丰盛可口的晚餐。每当遇到我不会的题时,她就会耐心的给我讲解,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我把这种类型的题都会做了为止。我爱我的妈妈!
每当周末的时候,妈妈就会带着我去学游泳。她会跟我一样穿着泳装陪我下水。每当教练让开始自由练习的时候,她就会过来拉着我的手,陪我练习刚才新教的每一个动作,一次又一次。我在学游泳的小朋友当中总是保持着是学得最好最快的人。是她让我更加自信。我爱我的妈妈!
我爱我的妈妈!每当看到她头上新长出的一根根白发,我的心里就会有种酸酸的感觉,我觉得那是她为我操劳过度的结果。我要好好学习,拿好成绩来回报她。我还想快点儿长大,用我的行动来孝敬她。
我爱我的妈妈!
我最喜欢妈妈。
妈妈的个子不高也不矮,妈妈的头发不长,只到脖子下来一点点,她的头发是黑的,但是她把头发的下半截染成了黄色。妈妈长得白白胖胖的真可爱!她的肚子是圆圆的,已经可以打鼓了。我本来长得挺像妈妈的。但是,妈妈戴了一个眼镜,眼睛就变小了,长得就不像我了。妈妈告诉我不要多看电视,要不然眼睛会变坏,也会变小变丑的。
妈妈爱看书,因为书里能学到她也不会的东西。妈妈还爱减肥,因为她太胖了。但是,她越减越肥,真好玩儿。其实,妈妈最喜欢的是练琴。她在上班的时候一有空就练琴。但是,在家里却不怎么看到她练。因为她太忙了,又要帮我们做饭,还要陪我练琴、做作业、看书。妈妈真是无私奉献。
总之,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
我喜欢有很多的人,如父亲,母亲,姐姐……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是我同学:刘辉。
刘辉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还有一对机灵的耳朵呢!他身高一米三五左右,很喜欢助人为乐。
我记得有一次,我起得很早,刘辉,拿着跳绳和出去玩。我们来到一个小广场,开始练习。我们的第一场比赛比的比赛中,三局两胜。刘辉第一局一跃以90,我跳下八九未来。第二局比赛刘辉跃升百,百而我跳。刘辉第三局欣然接受了120,我跳了一百个。比赛结束,刘辉赢了。我垂头丧气坐在不开心的一棵大树下。这时,刘辉来到我面前,说:“只是为了有个好结果努力工作”然后我突然明白了,信心再度回升,回家继续练习。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了,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让我感到很自豪!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妈妈,他对我非常负责任。在学习方面上,只要我缺了什么,妈妈就会给我买。
记得有一次,我记得非常的清楚。那一天,我的妈妈骑着电动车送我上校车。我上了校车以后,就把包放在了那里做好了。妈妈说:“先检查一下,看看缺什么衣服,或者缺什么作业。最主要的是作业,看看有没有完成,如果没有完成,现在还有时间补。再看看缺什么书。”
我就打开了包检查了一遍,呀!忘带了一本书。于是,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忘带了一本书。”妈妈说:“现在还来得及,我们马上回家拿着一本书吧!”我马上下了车。看见了妈妈正在找电动车,原来,电动车被爸爸骑走了。妈妈看见了旁边有亲人,便问道:“有没有电动车呀?如果有的话,就让我骑一下。倘若没有的话,别的车也行。”“我这里有电动车,给你骑去吧!”妈妈说也不说谢谢,急忙骑着电动车走了。妈妈骑的电动车非常的快,我从没有看见过妈妈骑电动车骑得这么快。妈妈一边骑电动车一边说:“记住,下次一定不要忘带书,走之前要把书都看一看,看看有没有缺什么。”说着说着,我们便到了家。我和妈妈急忙跑到家里,一起找那一本书。终于找到了。我和妈妈马上骑着电动车到小车那里去,但是妈妈还不停地告诉我说:“记住,下次一定不要忘带书,走之前要把书都看一看,看看有没有缺什么。”刚说完,便到了校车那里,妈妈朝我挥了挥手,我也朝妈妈挥了挥手。
这就是在学习方面负责任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爸爸,他有一张大大宽宽的嘴巴,嘴巴周围有一大堆灰灰的胡子。爸爸经常把那胡子剃掉,可是那胡子偏偏认为“天生我才必有用”,于是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鼻子既不塌也不挺,看起来很怪。眉毛好像画出来一样,很浓很弯。头发稀稀疏疏的。两个眼睛一眨一眨的,他以前老爱说我的眼睛爱眨,要看医生,我看他自已才是的。他的性格非常独特。
他爱养生。天天在绿化带旁边呆着,一边做健身操,一边按摩。有时感冒了,他不赞成吃药,说是吃药有副作用,他就做“四豆汤”喝,慢慢调养身体就会好。他还经常泡玉米须茶喝,美其名日“养生茶”。他不会在办公室电脑旁呆得过久,因为怕电脑辐射对身体影响。他经常带着我去广场台阶跳跃,每次至少要跳两百多下,说是为了我长高。他在与别人闲谈时,总会说:“我不会那么快死的`,我要活一百岁的。”逗得别人直笑。他给我算了一笔经济帐,就是他如果活一百岁和活五十岁相比,会多挣多少钱,后来算出二百万哦!所以他就把身体健康放第一位,挣钱放第二位。
我的爸爸真让我喜欢,也让和他玩过的小朋友喜欢。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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