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年前,那里还是个停车场,当时我才一年级,每次假日我和家人都会去那儿骑脚踏车。可是有一天,那里突然被围起来了。
原来,那里要盖公园了。盖好之后,我们更高兴了,因为它有脚踏车道,地板不会再凹凸不平了,反而可以骑得更舒服也更安全。
公园里有座圆型剧场,只要有特色的节日,那里都会有很多的小吃、演奏和表演;有时还会放烟火和打灯,还会放很大的气球,整座公园更漂亮也更吸引人。
每次有特别活动时,我们都会去呢!前几年的`元宵节灯会,人山人海、挤在里面几乎都快没有路可以走了。当天的小吃多得数不清,我和家人不但不用买票就能欣赏花灯,还只花点钱就吃得很饱,多好啊!
我真幸福,住家附近有这么好的一座公园,每次有特别节日都能去,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利用。
这周很忙,但还是在等车和午睡前的小段时间里读完了李娟的《遥远的向日葵地》和莱埃娜·费兰特的《我的天才女友》,单单是读完两本书这件小事,就已经让我很满足了。如果能有什么值得一谈的道理和感悟的话,那简直是上帝额外的馈赠。
1
读完《遥远的向日葵地》之后,我就可以说“我读过李娟所有公开出版的散文”了。这有一种集邮一般的快感。当然李娟的书也是值得“集邮”的,虽然题材总是她的生活,笔法也没有什么刻意的变化,但她可以把平凡的事情讲得生动有趣,让人百读不厌。不像野夫,同样是沉浸在一个观点里,他的表达就单调而且戾气的多。
李娟所有的书,都贯穿着同一个主题——在新疆的生活。一个人的生活,还是种地这种单调的生活,很容易写得枯竭的,李娟却总有神来之笔,让我相信写作这件事上,有“天份”这种东西。
一切事情在李娟的笔下都是轻巧的、幽默的,可以拿来开玩笑的。但透过字里行间,你还是可以窥得颠沛流离的迁徙、颗粒无收的荒年、意外的车祸、八十块都拿不出的拮据。那些沉重的生活被轻巧巧地讲出来,让人感受到坚韧和乐观。没什么是克服不了的,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就算沙尘暴来的时候,整个地窝子都浸在浓稠的像是几千年来未曾化开的黑暗里,用塑料布撑起来的屋顶簌簌掉土,但只要沙尘暴走了,推开地窝子的门,就还能去几公里外打水,生火做饭,耕种收获,从土地汲取生存下去的力量。
2
据说,莱埃娜·费兰特是个化名,《我的天才女友》真正的'作者隐姓埋名深居简出,从来没有向外界透露过自己的身份。这本小说中“我”叫莱埃娜,作者也叫莱埃娜·费兰特,似乎印证了自传体小说题材。
我和很多人一样,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在其中看到了“我”,还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人。作者以一种旁白一样的冷静声调,替我整理了那些我自己都闹不清原因的情绪。
故事发生在那不勒斯,但是换成青田、杨浦、阿勒泰,似乎没有什么违和。无非是把海边换成江边,把意大利方言换成河南话。
书中的那些人物,我都能想起对应的脸庞。那些脸庞不是固定的,有时候一个角色身上会发生很多人的故事,但是那些对白,如果从我自己朋友嘴里讲出来,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于我而言,尼诺就是露西男爵。
我开始看第二部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尼诺这个角色。
3
我还不知道如何写好书评。书评的目的是为了燃起读者对这本书的兴趣,还是为了真实记录自己的想法,尽管无趣、琐碎,外人也看不懂?
我决定从后者开始,因为我没有做到前者的本事。
亲爱的,天荒地老,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题记
若即若离的空气,若即若离的阳光,若即若离的欢笑,一切忽隐忽现。那叠不安分的覆满时光的印记,成为心里不期而遇的悸动。
手指不经意的遮住头顶直射的阳光,透过指缝,仍然刺得人眼发痛,晃动手掌,被手掌遮住的光影也在眼前摇晃起来……
我原以为任我挥霍的时间还很多,可是转眼间你已不在我身边了。
起风了,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熟悉,那个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三年的小路上,落叶、道路、梧桐树。记得那时还是一个陌生的你,陌生的我,为着一个同样并不重要的问题互不服气,一争上下。于是那条路上,便有了两个人的比赛;毫无悬念的比赛在你的要求下多了几次“奔波”,尽管你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在我们爽朗的笑声中结束了。那笑声是那么的悦耳,以至于树上的叶子都为我们助兴伴舞。三年,鸟飞兔走,浮云流水,两年后的今天,再次走过这条小道,树叶把阳光分割得支离破碎,跌跌撞撞的再次走过,时间那么短,想做的事还有很多呢,这一切,恍如昨日。
树下的约定早已被一年又一年的风雪冲刷,三年,这些树多了三道年轮,时间,没有斑驳他们的痕迹,他们只是默默的伫立着,仿佛经历了很多沧桑。那些故事,在风里,在眼前,汨汨流过,而他们就是见证。
一幕幕回放,镜头逐渐拉远。我们曾经一起牵着手,唱到快乐可以如此简单;我们曾经大吵大闹,没心没肺的`在大街上疯笑。你总是迁就我所有的事,我快乐了,你陪着我一起笑;我不快乐了,你想办法逗我笑。我喜欢把你当做我的晴天一样,给予我的,只有温暖。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天真,以为勾勾手就是一辈子,走不完的大街,其实也不过巴掌那么大,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定格在那一瞬间。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我们各自的生活,就像我们赛跑一样,演化成深浅不一的脚印,也许有共同的方向,一前一后追逐着,但最终会折向不同的方向,凌乱的脚步,渐渐,走远,走散。
也许只有过去的日子,方成为时间。
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
两棵挨得很近的大树,在夏天彼此热烈握手;而秋风过后,渐渐互不理睬,哪怕风儿再不厌其烦的奔波。可是回忆还在,哪怕分离再疏远,温暖也还在,哪怕不知道多年后是否还记得彼此。
看着花开花又落,秋风吹着夏月走,跳过绿春盛夏忍冬和来年更加绚烂的晚秋,你又出现在我面前:
你还没有去过我家呢,
还没有和你一起去吃过冰淇淋呢,
你说给我的信还没给呢,
还有啊,我还欠你一份生日礼物呢……
一直在前行呢,尽管有了冬日的气息。
依稀看到了你甜美的微笑,你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说,这里,一直有你。嘴角上扬,你,依然是我的晴天。
我有一位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王乐康。
王乐康不胖也不瘦,圆圆的头,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而又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一对深深的小酒窝。
王乐康喜欢看书,全神贯注地盯着书中的文字,很入迷。他还喜欢写字,特别是美术字,走进他家,一幅幅漂亮的字呈现在眼前,可好看了。
在校园里,我和王乐康是一对好伙伴,谁有难处,我们俩总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下课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如亲兄弟一般。有一次,做练习题,我忘记带涂改液,王乐康知道了,连忙把他的递给我,使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放学了,我们经常一起回家,有说有笑,好开心呀!
还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王乐康看见了,马上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带我回教室,拿出药品,用棉花给我的伤口涂上药水。王乐康问我:“现在好些了吗?”我说:“好些了。”然后他让我在座位上休息,叫我不要乱动。
我为有这样的一位好伙伴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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