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它并不甘心只做一族之王。它带着它的徒子徒孙,先后偷袭鸡窝、羊圈,获得了大量战利品,这使得它威名远播。其他不服气的动物,纷纷组织擒鼠团,但每次都让它从容逃脱,而后还要遭到它近乎疯狂的报复——粮食被偷,房屋被损……于是,没有其他动物再敢对它无礼,见了它都得恭恭敬敬地喊声“大王”。
看着自己一天天受别的动物膜拜,硕鼠真的以为它就是天下无敌了,甚至见了大象,也趾高气扬,它对手下说:“怕什么呢,它没我灵活,也没有我跑得快,上次还不是把它的老巢给毁了?”
一只公鸡走过来说:“大王,您才是真正的山大王,连大象都要让您三分啊。”硕鼠得意地点点头,公鸡又说:“听说,最近大象请了一只猫过来,它这分明是在挑战您啊!”硕鼠冷笑一声说:“猫算什么东西,连大象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它决心亲自去挫挫猫的威风。那晚,它偷偷潜入大象的家里,还没等它有所表示,猫就扑了过来,幸亏它从墙角的小洞跑了,否则早成了猫当晚的夜宵了。
硕鼠火冒三丈地去找公鸡算账,公鸡说:“大王,别看猫跑得快,可它哪有您这么敏捷呢?再说了,猫也只是晚上能逞威风,白天还不是一副病态,只要您敢于挑战,它一定是您的手下败将,到时您就是真正的山大王了,建国立业,不在话下。”
硕鼠半信半疑地回到家里,松鼠也来劝它,还是躲躲风头吧,毕竟猫是你们的天敌。硕鼠却不以为然:“这样就躲了,叫我以后如何做王啊。是真朋友就该鼓励我,而不是劝我。”便不再听松鼠的劝告。
硕鼠果真大白天溜进了大象的屋子里,它刚从洞口里爬出来时,便被守候在一旁的猫逮个正着。喉咙被咬断的那刻,它才想起松鼠的劝告,它感叹:松鼠才是自己的真朋友啊,早知道就应该听它的,好汉不吃眼前亏啊!可是一切都迟了。
其实,在我刚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哥就说要教我打篮球,可是当时,我哪里想去学着枯燥的东西呀,所以当时我立刻就回绝了。我哥还说我不趁早学,将来还有考试考篮球的呢。我当时也就是笑笑,也没有当真,也没有想到真的`会去专门学。
直到升入六年级的一次体育课上,我们的老师——金老师,说本学期我们会有体育检测,其中,会增添篮球、足球、等。新型活动,所以本学期,我们将添加篮球课和足球课,希望同学们认真对待上课所学的内容。
当时我就觉得,篮球肯定很好学,但是第一节课的运球我就泄气了,因为球根本走不了啊。当时自己的内心想的就是这和自己想象中的篮球不一样,当时自以为篮球是非常好玩的一种球类,但是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的不好控制啊。
这就是我初始篮球的感觉。
我和一位女同学是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人还说我是她的跟屁虫。
她的眉毛乌黑而又浓密,像男孩的眉毛,眼睛又圆又大,而且炯炯有神,黑溜溜的眼珠,真像两颗黑葡萄。她的樱桃小嘴,像玫瑰一样红艳艳。脸庞圆溜溜的,胖嘟嘟的。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个子在班里算高了。
她是个说话温柔的女孩,对谁说话从不大喊大叫,总是不慌不忙,心平气和的。她文质彬彬,而且踏实厚道,举止文雅,喜欢帮助别人,也非常有主见。遇事十分冷静,从不一惊一乍。
跳舞、打羽毛球、写毛笔字是她的兴趣爱好,虽然不多,但她总能坚持下去,并且都作出了成绩,这一点值得我去学习。她特别爱写毛笔字。每当我到她家时,她都在书房里,一笔一画地写着毛笔字,她的字体总是那么端正,使我赞叹不已。在她的书房里,每时每刻都是墨香四溢。
这就是我的朋友,你们猜猜看她是谁。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文怡丹。她中等的个子,长着一张圆圆的脸蛋,像两个红通通的大苹。她扎着一条小辫子,一蹦一跳的十分可爱。她的眼睛黑溜溜的,像两颗亮晶晶的黑珍珠。文怡丹的嘴巴小巧玲珑,说起话来非常好听。
文怡丹非常喜欢跳舞,舞姿十分好看,像白鹤一样优雅。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文怡丹是一个组的。我们两个认真完成作业,遵守学校纪律,热心帮助成绩差的同学,让我们组增加分数。我们组每次都能得第一名。可惜的是,后来陶老师觉得我们组太强了,就把我和文怡丹分开了。但是,我们还是好朋友。
现在的文怡丹有点粗心,学习也没有以前那么好,我希望好要改正这个缺点,继续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街头,车来人往。凛冽的寒风呼呼吹着,行人们都裹紧大衣,趁天还没黑,加快步伐赶回家取暖。很早吃完晚饭的爷爷奶奶们也都放弃了散步,在温暖的房间沙发上边看电视,边打起了瞌睡。
但是,这样寒冷的傍晚,一个叫陆天的少年手里拎着刚买的菜,踽踽地走在路上,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他穿着单薄的.旧衬衣,在呼啸而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从小就开始帮家人分担一些事情。
跌跌撞撞地过完马路,他正准备拐进巷子里,忽然,他听到几声微弱的狗叫声。他不由得停下来,寻找声音的来源。果然,在一个墙角,有一只乳狗趴在地上***着。陆天想:“这只小狗一定是饿了,好可怜啊。可是,我家里也没有多余的东西给她吃啊。但是,她实在太可怜了!”他不再犹豫,慢慢向小狗靠近。
陆天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小狗凌乱却柔软的毛。小狗停止了***,睁开了一直紧闭的眼睛,警惕地看着来人。陆天笑了笑,温柔的问小狗:“不怕,我不会伤害你。你叫什么名字啊?”小狗没有回答,只是站起来斜着头看着陆天。陆天又说:“我叫你朵朵,怎样?”小狗还是没有回答,却似乎像听懂了似的,摇了摇尾巴。“你这是同意了吗?”说完,陆天从菜篮里一片本来就不大的肉上面撕下一小块,分给了朵朵。
朵朵扑上来,近乎于凶狠地“抢”走了那块肉,三下五除二就吞进了肚子里。陆天看着朵朵一口吃完,叹气说:“可惜,我不能给你更多了。不过,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以后我还会来给你送食物的。”
这次,朵朵竟然高兴地“汪汪”叫了两声,而且还摇着尾巴围着陆天转了两圈。陆天吃了一惊,欣喜的把朵朵一把抱了起来,悄声对它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小家伙。知道吗,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陆天!”妈妈的声音从巷子里传来。陆天连忙放下朵朵,拎起菜篮,向朵朵挥了挥手:“下次见哦!”
夕阳下,马路上,小巷旁,城墙下,一只小狗正望着初识的少年离去的方向站了好久,又恋恋不舍地蜷缩进角落里。
对于大海各种各样的描述,在书本上,在电视上曾无数的见过。我生长在北方,从未见过海,对于海,我总感觉它很神奇,也很神秘。海水有多蓝,海浪有多高,海面有多宽,海水有多深,海风有多凉,等等,很好奇。很羡慕生活在海边的人,我对大海有着强烈的渴望,很想嗅一嗅海的味道。
第一次与海近距离的接触,是在七年前,是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是在一个太阳即将西落的黄昏,那是一个有风的天气。我和朋友去看海。我们担心此时是涨潮还是退潮,于是,边走边问。还好,此时正是涨潮时,到了海边,一眼望去,海连着天,天连着海,一眼望不到边,分不清哪是海哪是天。
好壮观啊,我们沿着海边,边走边欣赏着海,海水湛蓝湛蓝的,就好像天掉在了海里。看见远处一艘艘的船在移动,就好像船不是在海上行驶,而是像没有翅膀的飞机,在天上行走。望着夕阳西下时那一缕淡淡的泛着红色的余晖,撒在海面上,给海又平添了几分姿色,海浪一浪推着一浪,溅出一朵朵的浪花。
看着海鸥在海面上忽高忽低的飞旋着,跳着那没有节奏的舞蹈,听着海浪拍打海岸时发出的那美妙的声音,吹着那一阵阵迎面而来清爽的海风,岸边水浅的地方有人在戏水,有人在拾贝壳,有人在捡被海水冲上来的小螃蟹小鱼。岸边还有小商贩的叫卖声。
那是一幅很美的画面。我用相机拍了一张又一张。此时的感觉真是爽、舒服。这时,一个海浪打过来,没来得及躲闪。浑身上下湿了个遍,紧接着一阵笑声夹杂在海浪中。
自那以后,我也曾多次去看过海,尽管海迷人的地方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去吹海风,真的很惬意。经常听说心情不好的时候,或有烦恼的时候,去海边走一走,让海风吹一吹,心情会大有好转,我以为那是一种夸张的说法。现在我亲身体验了。
海满足了我的好奇,给我带来了新鲜。海让知道了什么叫遗忘,海也给疲倦的人们送去了清新和力量。
不管用什么样的词汇去赞美大海,都不为过。因为它值得人们去赞美。这就是大海的魅力。
过去对海曾经有过无数的遐想,现在对海则是有无限的眷恋。
去一个有海的地方吧,体验一下海的感觉,一定不枉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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