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是一个不懂事的女儿。
时间的推移,岁月的流失,让我明白了许多,但我依然无法参透那本叫作父爱的经。父亲是不大爱说话的,他不喜欢笑,尤其是对我。在记忆里,父亲不会主动地抱我,不会主动地和我开玩笑,不会主动的陪我逛街……太多太多的不主动,让我和父亲的距离越来越远。我以为父亲会这样一直忽视我,然而却没想到原来这一切都原于我,原于我的任性,我的自私。在学校有整整一个月了,好想听听哈哈哈声音,但那头却传来了父亲嘶哑的声音,我开始踌躇,正不易如何是好时,他说:“和***说话吧。”顿时,我的心放松了,却莫名多了份惆怅,原来父亲还是不爱和我说话阿。片刻,电话那头传来妈妈兴奋的声音,问东问西的,大到学习小到天气,没有一个漏掉的\',我的心一下子温暖起来。“让她多穿点衣服,近几天会降温;让她多喝点水,别生病了;让她别怕花钱,没钱我明天给她送去……”电话那边忽然想起了父亲的声音,低低的,但是很清晰。我颤抖地问:“妈,爸今天怎么这么多话。”“他呀,你没吃打电话都这样,习惯了。”我愣愣的挂了电话。脑中仍回想着母亲的话,原来父亲一直都不曾忘记我,只是固执的我一直都未曾发现。
轻轻翻开那本落满灰尘的画册,注视着那个高大的男人。岁月里,由她抱着我灿烂的笑脸,由她在我生病时担忧的眼神,由她想叫住我而犹豫的眼神……只是不懂事的我将它挂上了锁,才落了如此多的灰尘。今天擦亮它,放在书桌上,心里一下子充满阳光。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号》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个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后,照样可成为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耀眼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眼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1963年,17岁的少年比尔·克林顿在白宫玫瑰园里,见到了肯尼迪总统。握手的一瞬间,他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我也要做白宫的主人。
此后,克林顿却连续三次放弃去华盛顿。1973年,他从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华盛顿一些政治大佬看上了他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麦戈文助选的经历,邀请他去工作。克林顿考虑了十天,拒绝了,他厌倦了给别人拉票。碰巧,阿肯色大学法学院需要一名助理教授,他决定去做教书匠。
1974年,他萌生了参选阿肯色州联邦众议员的想法。此时,一个名叫约翰·多尔的老朋友打来电话:“我现在是联邦众议院首席顾问,负责调查尼克松总统是否应受弹劫一事,需要年轻律师,快来华盛顿吧。”这一次,克林顿只考虑一天,就谢绝了。约翰·多尔十分震惊:“你犯了个愚蠢的错误。这是弹劾总统!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历史性机遇,你居然放弃?”
“全美国有才华的年轻律师都愿不惜代价为您工作,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年轻人愿为阿肯色而战斗。”克林顿礼貌地挂断电话,投入联郑众议员竞选中。他每天工作18个小时,跑遍全州21个县。在每个偏远的小镇,他走进商店、咖啡馆、加油站甚至殡仪馆。“我喜欢一对一地‘零售’政治。这些小店主和殡仪员,认识镇上全部的人,他们就是最重要的选票。”结果,首次参选的他得到48%的支持率,但老资历的共和党人还是赢了。
1975年底,支持者们怂恿克林顿再次参加国会议员的竞选,“去征服华盛顿政治圈”。一个小时后,克林顿就说了“不”。“既然我想为阿肯色做事,不用做国会议员,做别的也行。”他决定竞选州检察长,这次他成功了。1978年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并获得五次连任。
1992年,从未在华盛顿政坛“混”过的克林顿,成为白宫主人。回首往事,他说:“决定人生的并不是你选择了什么,而是你选择放弃什么。如果当初我去了华盛顿,我后来根本不可能当选总统。”
在我老家的旁边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沟渠,这里的小虾小蟹成群结对。在国庆长假的一天,我到小沟捉虾,忽然发现水中有一条“怪物”,它的颜色是棕色的,像一根铁丝,大约有30公分长,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枝条哩!不过,它居然会动,能弯曲着前进。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于是我决定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
我做了三个实验。
实验一:我用打火机打火烧它,结果它没有断掉,也没有燃烧,只是不停地扭动。
实验二:我用小刀割它,再用剪刀剪它,我都无法弄断它。
实验三:我把它打了一个结,接着把它放入水中,它居然自己慢慢地解开了结。
以上三个实验证明了这根铁丝状的“怪物”有触觉,并且相当坚韧和灵活。我苦思冥想,“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有点茫然。过了几天,正当我的研究没有任何进展时,我的表叔来我家,手里还拿了一只螳螂,他说:“我把这只螳螂送给你家的小鸡作美餐。”说着,说着,就把螳螂丢给小鸡吃。小鸡看见螳螂就开始啄它,先吃了它的头,再啄开它的肚子,里面竟然出来一条和我捉来的“小枝条”一模一样的铁丝状“怪物”。哦!我恍然大悟,这不就是早有耳闻的“螳螂丝”吗?!
据大人们说,螳螂丝又名铁丝虫,如果它缠上了牛尾巴,它就会越缠越紧,使牛尾巴的尖端因缺血坏死,继而断裂,所以农民伯伯也叫它“牛尾栓”。可是我又想:铁丝虫又是怎样进入螳螂的身体里面呢?又是如何会在水里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又准备作更进一步的研究。说干就干,第二天,我就到小沟渠边观察起来。不到一小时,我就发现水边的草丛里有一只大螳螂,好象正准备跳入水中。说时迟那时快,它果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水中,没过多久,从它的肚子里游出来两条铁丝虫,铁丝虫在水中慢慢地蠕动着,而螳螂则在水中挣扎了没几下便淹死了。这次我没捉铁丝虫,而是想顺藤摸瓜,看它们会干什么。只见它们缓缓地向前移动,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像在寻找什么东西,可就是没结果。我等了好长时间,还问了身边的长辈们,他们都不能说明原因,于是我决定查资料探个究竟。
回到县城,我就忙着看书、上网、查资料,经过反复地整理和推敲,我终于得出结论:铁丝虫是寄生在螳螂身体内的寄生虫,它幼小时寄生在螳螂或蝗虫体内,靠吸收寄生动物体内的脂肪成长,等铁丝虫成熟时必须要回到水中,完成产卵的最后任务,这时铁丝虫会驱使螳螂寻找水源并跳入水中淹死,这样它才有机会进入水中,若螳螂未能及时找到水池或池塘,铁丝虫仍会钻出,但结局会干死在陆地上,而螳螂也会因腹部受伤而死亡。铁丝虫到水里以后,虽然行动很慢,但它会去找水虿,产卵在水虿上面,等到哪天哪只螳螂吃到有铁丝虫卵的水虿时,就又可以回到螳螂的身上了。如此周而复始,延续生命。
终于真相大白了,我这才松了口气,在感叹大自然奥妙无穷的同时,我也觉得自己收获颇丰。通过这次的观察、实验和查资料,也让我真正理解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我观察,我实践,我在快乐求知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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