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陪我走过春夏秋冬初中作文)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陪我走过春夏秋冬初中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3-01 20:42:19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陪我走过春夏秋冬初中作文)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一】

放在橱里的笔。

它在叹气:直到现在还没人用过我。

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买东西!

你要什么啊?哦哦,是要本子吗?笔?好的好的。这支?呀!这是高贵的金属笔,很贵的!买得起啊,啊,二十三。

它兴奋极了,终于有人买它了。它幻想着自己的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划着,那种细腻的感觉一定美极了!

于是它开始美了。

美是什么?

一种关爱?一种坚强?一种付出?

对!这就是人生与美。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二】

有人说‘生命是一场旅行,我们都在踽踽独行’。是茫然不知所踪地向前去,还是停下来问一问自己,寻找失去的自我,挖掘生命的本意。

世界上是否有那么一股力量,冲破樊笼,是否有那么一种召唤,迎着太阳。也许正是这种奇妙不可言喻的力量促使斯特克里兰拜托麻痹的心灵与生活,追寻内心的呼声。

家庭美满,工作稳定且顺利,在我们看来,这样有声有色,平平凡凡地度过一生,安详来,平静去,便是生命中的幸福生活。斯特克里兰作为一名金融设计师,有一名聪慧善良的妻子,然而看似一切已成定局,不惑之年的斯特克里兰却远去他乡,追寻内心的呼唤,偏执地开始他的艺术生涯……

‘艺术家’多么冷酷高雅的字眼,印象中总是最大限度张扬个性,加上超凡脱俗的眼光和言语。然而没有人想到,从不接触艺术,生性木讷的老实人斯特克里兰竟会现身于艺术。

一开始许多人认为他和情人私奔了。是的,的确艺术是他‘梦中的情人’,他来到巴黎习画,创作,经常衣不覆体,食不果腹,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生存。然而这样还不够,他带着对野性的挑战,来到一座太平洋小岛,定居在原始森林。

终日不停地作画、作画……

‘他终于将附在他身上的恶灵祛除,他穷其一生只不过是在为这幅壁画做准备,那幅画完成后,他远离尘世,饱受折磨的灵魂终于得到安息。他死已甘心,因为他的人生使命已经完成。’

他鸿篇巨制的壁画也随他离开尘世。

几十年后,人们才发现这位艺术家的伟大,仅有的作品成为稀世珍宝。

斯特克里兰的使命是幸福成功的,因为他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挖掘到来自心底的呼唤。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使命,来到这世上,终究要留下点痕迹的,如长江般涌浪的生命大潮中,每个人都匆匆前行,却有人窥探到自己的内心。

英国首位女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曾坦言:“我的一生都在斗争。”她喜欢政治,于是走上政坛,在性别歧视中斗争,在家庭出身中斗争,在不同思想中斗争,在勇敢和怯懦中斗争。撒切尔通过不懈的努力挖掘了自己内在生命的含义,在历史上留下辉煌而个性的一笔。

我的爸爸、妈妈、舅舅都庸庸碌碌地生活着,当然,他们都是我最亲最爱的人。

我曾问过他们自己的理想,爸爸叹息到:‘我当初要是当医生,但被学校分配当了教师。’

就这样,由于怯懦,无数人随波逐流,放弃了自己的本心的追求。当然,梦想的实现存在机遇,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但没有挖掘过内心,聆听自己心声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即便是输得很惨,我们也笑的灿烂。

斯特克里兰便是一位深挖生命的勇士……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三】

看这本书的前半段,一直很不理解斯朱兰抛弃家庭,不是说不理解他抛弃安逸的.环境追求自己的内心,而是不理解他对和自己朝夕相处甚至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抛下责任置之不理。不理解他一面享受着别人的关怀,一面对这关怀无所动容反而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

到后来,看到那段关于有人生来就生错了位置的描述,竟觉得一切都可以理解了。当内心迸发出最原始的力量时,不是人自身不想去多多关注和热爱周遭事物,而是这周遭本就从未走进自己的内心,而那力量却一直叫嚣着要摆脱现状所有的桎梏。

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评判别人的人生与追求,因为你所谓成功幸福的标准不过是建构在自己的价值体系之上的。

所渴望的,所极力想要争取的,所认为是世间唯一珠宝的,也许在另一个人看来不过是街边的石子微不足道反而还会嫌它硌脚。

所以,在去批评他人不求上进时,有没有先思考过自己内心到底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我想要的不过是有人爱有书读有字写,也许在你看来最为俗气,但在我这里若永久达到这三样就会很满足,就会感到不虚此行了。

书中还有让我不理解的是作者关于对女性的一些看法,但这得等我了解作者以及看过作者其他书之后再来进行整合。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四】

从小我就特别向往大海。

书上说大海是世间万物祖先聚集的地方,他们在这浩瀚的海水中幸福地生活着。古今中外的故事更让我浮想联篇,海的女儿在清晨第一缕阳光的照耀下化作泡沫,从此消失;龙王在海底的龙宫里守护大海里的居民;尼莫船长带领阿龙纳斯教授在海底作了一次有趣的旅行……一切的一切,都令我如此着迷。

终于有一天,我光着脚漫步在海滩上,双脚接受着海浪的洗礼。柔风拂着脸庞,海浪有一下没一下地扑向岸,就像调皮的孩子在向母亲撒娇。驻足望向大海,海面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波光粼粼;海水翻涌着,使得海面上的光芒一下一下地被海水劈断;海浪不住地亲吻我的脚,温润的海水仿佛叫我到了天堂。天是蔚蓝色的,海水也是蔚蓝色的,在那水天相接的地方,呈现出一种说不出的`唯美,可望而不可及。

渐渐逼近正午,火辣辣的太阳照得我几乎晕眩,眼前全是一晃一晃的小白点。无奈,我只好往回走,改天再作走完海岸的打算。可是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这么多一模一样的房子和海岸,我哪知道怎么走过来的。我只好硬着头皮问路,我小心翼翼地问了一个老婆婆。老婆婆很和蔼,她仔细地给我指路,我连忙道谢,老婆婆笑着摇了摇手。

回到住处,妈妈告诉我今晚海边有人放焰火。于是我决定晚上再出门。

吃过晚饭,我直接就出门了,旅店老板娘提醒我:“小姑娘再披一件外套吧,当心着凉。别看白天这么热,晚上的海边可是有凉意的。”我将信将疑地披了件外套,一出门果然被风刮了个冷战。如果说白天的风景如江南女子的柔美,那么夜晚的风必定是朔方女子的刚气美,你听那风呼呼地吹着,完全没了白天的柔和。海水迎和着风声来了一曲交响乐,哗哗的流水和呼呼的风声夹杂在一起的声音别提多美妙了。正当我沉浸在这优美的乐声中时,远处的天空开了一朵朵灿烂的烟花。岸边行走的人都停下赶路的脚步欣赏这美好的一幕,焰火的光芒照亮了整片天空,映得人们的眸子亮晶晶的。我扭头看向人群,也同他们享受今夜的轻松。

一次的相逢蕴含了多种美好。大海的风景无疑是美的,但海边的人们,更美。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五】

下了整整四天的暴风雨,终于停了。

走在大街上,看到的是满目的狼籍。到处是杂乱的垃圾,到处是污染的水。那些街树被吹得倒的倒,歪的歪,断的断。叹气:可怜哟!猛地回头,才发现家门那棵松树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大吃一惊!怎么会!?

青翠的松针,不算粗的枝干直直地伫立着。

哦!了不起的树!

真美!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六】

闲来时。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这些旧书总是被主流有意无意地忽略。他们可以挂在嘴边,彰显品味,使心情大为愉悦”。然而在旧书之中,我总能体会到一些“超越”与“回归”的真谛。

从前读《封神演义》第五回“云中子进剑除妖”,云中子与纣王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纣王曰:“那道者从何处来?”道人答曰:“贫道从云水而至。”王曰:“何为云水?”道人曰:“心似白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东西。”纣王乃聪明智慧天子,便问曰:“云水散枯,汝归何处?”道人曰:“云散皓月当空,水枯明珠出现。”纣王闻言,怒为喜曰:“方道者见朕稽首而不拜,大有慢君之心。今所答之言,甚是有理,乃通知通慧之大贤也。”

超越——心似白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东西。

云、水都是飘流不定,柔情万种的。中国文人对它的偏爱,到了忘我的地步。国画离不开山水,云水是创造意境的灵魂。诗歌离不开云水,有了云水,平添几分逸趣。云游四方居无定所的道人,对云水的偏爱,反映了人们对自由自在的渴望。于是云水之间,遂成了暂避尘琐的桃花源,在这里,压力被释放,生命被解套,在云水间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舒展出开阔的空间,重新找到生命的能量与光芒。

回归——云散皓月当空,水枯明珠出现。

如果云散了,水枯了。那便回到了初始,但,即便回到初始,皓月的光芒与明珠的耀眼就会失去遮挡,一见便知贵重。

因此,无论是超越还是回归,都应该回到对艺术本真的探索上,从自然中吸取灵气,再次绽放。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首先是回归——一种洗尽铅华、潜心思索,也只有这样,艺术才会超越——那是一种内涵的.丰富与修炼达到一定境界后,最终如蝶破蛹般冲破形式甚而创造新形式的真正意义上的超越。

白岩松曾呼吁道:“从明天开始信仰。”超越与回归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彼此依存,密不可分,唯有在实现价值的同时不忘卫本心,卫信仰,我们才能实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悠然,找到心灵的安宁。

与春夏秋冬相逢作文初三【七】

祸不单行,走着走着,只听得“呲啦”一声,纸袋子就裂开了一道白色的长痕,里面的书籍散落一地,一本本的被水浸湿,被雨打湿,我心疼极了,不顾三七二十一地扑上去,手忙脚乱地拾起书,却不知往哪放,只随手一堆,于是,又湿了。

就在我张皇失措之时,却听到了一腔陌生又似曾相识的嗓音。“诶……那个……我帮你吧?”语气中略带几分羞涩和生硬。

没有轰轰烈烈,没有英雄救美,没有想象中的高不可攀,善良,悄然而至。

“谢谢,不过不用麻烦你了。”我连头也没抬,自顾自地“徒劳”着。不知是天生的警觉,还是从现实生活中学会的麻木。

我没抬头,却还是看见了她——她主动蹲了下来,帮我收拾书本,一本一本整整齐齐地叠在那个烂掉的纸袋子上。整个流程干脆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我终于回头,对她说了声谢谢并附以和善的微笑。

可当我真正看清她是,是百感交集——她不过是和我穿着一样校服的中学女生而已,她个子比我高半头,脸圆圆的,眼睛小却像瓷娃娃一样可爱,笑起来让人感觉格外亲切,鼻梁上那架过了时的黑色圆框眼镜也别样质朴。“诶,你这样子,怪狼狈的呢?要不,我送你回家呗,我有伞呢!”她笑着把伞递过来,遮住了冰凉的雨滴。她这么说,我才低头一看,白色的运动鞋上全是泥渍,还有些许泥块在上面,蓝色的'校裤也沾满了黑黄色的浊泥——确实是挺狼狈的。“不用了,不过还是谢谢你。”我嘴上倔强着,心里却接受了这悄然相逢的善良,她也好像和我心有灵犀,二话不说跟了上来,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

直到我进了大门,她才好意地向我挥挥手,我呆呆地笑着,好像忘记了什么,等到我反应过来,她早已经离开了,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可恨当时没有问清她姓甚名谁,就连她是几年几班的学生也不知道,若是问了,想必也能成为一对好朋友吧?

那一刻,天空仿佛变得澄澈透明,雨也幻化出了百般柔情,一股暖流缓缓地从我心中溢出,善良的种子悄然在我心上生根发芽。

看惯了风花雪月,读过了诸子百家,经历过世态炎凉,最终抵不过与我悄然相逢的出于人心深处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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