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说过,“最伟大的胜利——战胜自己”,是啊!一个人总是在不断战胜自己的过程中成长的,有时需要战胜懒惰;有时需要战胜平庸;有时需要战胜挫折。
记得有一次上作文课。“铃 …… ”,演讲比赛开始咯,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怦怦”地跳个不停。当老师宣布演讲比赛开始时,教师里顿时鸦雀无声,同学们你看我,我看你,都希望有哪个胆子大的先开个头。看来同学们和我一样紧张。突然,“我先来!”一个响亮的声音从我的右边传来,打破了教室里的寂静。我转头一看,原来是邱佳辛同学,只见她大大方方地走上讲台,开始演讲,显然,她是有备而来的,演讲得有声有色,博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我的心跳得更快了,可是仍然鼓不起勇气,在我由于之中,同学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上讲台。
我的手心也捏出汗了,去不去呢?不去就错过了机会,大家都表现得那么好,我怕什么?我看了看老师,老师正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又看了看周围的同学,心头一热,“呼”地站了起来,走向讲台。刚开始,我只顾埋头读着自己的,读着读着我反觉得轻松了许多,我听到了自己响亮的声音,看到了同学们倾听是神情,见到老师满意的笑容,我更加自信了。演讲完了,同学们给了我热烈的掌声,我突然觉得,走上讲台表现自己的感觉真棒!
演讲比赛结束了,老师走上讲台说:“同学们,今天大家的演讲都很精彩,现在,老师整理一下各位同学的分数。”这时,我心想:无论我能不能得奖,我都格外高兴,因为我战胜了自己。
聪明的人会避开世俗而回归自己,愚蠢的人会迎合世俗而迷失自己。
——题记
我们生活在世俗中,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会逆流而走,有些人则追求世俗直到被淹没。也许我们从小到大都会被名誉,职位,世俗眼光等套子一层层包裹住,当我们试图把世俗的套子挣开后,可能会发现反倒被世俗的眼光当做异类。但那又如何,与其天天戴着面具强颜欢笑,那不如挣脱它站在世俗的逆流,活出想活的自己。以淡泊的眼光,以乐观的心态,在世俗中出淤泥而不染。
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志士在历史的篇章中为我们展现了什么叫做聪明的人,什么叫做愚蠢的人,什么是高雅,什么是粗俗。
陶渊明,他深居简出我们都明白是因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处处笼罩着黑暗与腐朽,官场上弥漫着的铜臭味令人连连作呕,这就是世俗。人人想尽一切办法买官,行贿为的只是过上“安逸”的生活,这就是愚人。陶渊明真的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拥有一种高尚的品性和节操才能让他安心地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却依旧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
不得不说他是一位时代的智者,世俗束缚不了他的`想法,世俗的暗流也冲不走他的淡泊名利与静享自由。
俗话说“流芳百世,遗臭万年。”如果说陶渊明是流芳百世的最佳代言人,那么指鹿为马的事件便是遗臭万年的最好代表作。
天气晴朗的那天,大臣们疑惑的望着眼前那只所谓的“马”,在听完赵高的描述之后,纷纷鼓掌附和道:“真的一匹百年难遇的千里马啊,好马,果然是好马啊!”一群被世俗蒙蔽双眼的人还在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场大劫,乐滋滋的他们没想到那么用心地去迎合赵高却在不久后的阴天也死了,也许他们临死前还傻傻地不知道是为什么。
一群人,一群黑暗的人,一群虚伪的人,一群颠倒是非的人。这不正是在昭告天下,迎合世俗与权力,不会是很好的下场。
世俗是一个坏东西,它会束缚我们的思想行为,让我们变成在社会行走的木偶。每个人的高尚都会被自己藏在心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向世俗逆流走去的权利。我们是独一无二的,并不是世俗的复制品。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做一个有想法的人,作用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人。
别让世俗束缚了自己的想法。
我们生命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群居,群居让我们有了彼此之间沟通的机会.通过心与心的交流与碰撞.让情感慢慢生根发芽.人间便有了爱,大爱.
我们通常更理解的是爱情,是的,男人与女人这间的这种奇特的爱情魔咒,是天地之间,于人与物原本初定,谁也难逃.在那人生的一瞬间,那爱情的魔咒,让你,让我,也让他,一下失去了原形.自己一下就不是自己,自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影子.一向暴虐,突然就温顺,一直乖巧,突然倔强.常常说爱情是盲目的.这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这千百年来,悲欢离合的事事非非,谁对,谁错,清官难断,有了这份牵挂,有了这份真情,海可枯,石可烂,还有什么寂寞不能守,还有什么苦,还有什么孤独?一份情,一份爱,让你,让我,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充满活力.洋溢着爱,洋溢着幸福的温情.生活快乐无比.有了爱的人生,是最幸福的人生,有了爱的人生,就步入了一个最坚强,最无畏,最让人称羡的生活.对世界一切都充满着希望,充满了憧憬,充满着渴望.生活充实,生活无不在奋斗,遇逆境而更顽强,遇顺境而策马.爱情,人间本性.魔咒无限.
而人间大爱,也是人间快乐的源泉.世间万物,生有其源.存在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区区蝼蚁,威威巨象.林木挺拨.山岩崴峨.大海广阔.溪流弯延.百花吐蕊.群鸟鸣琴.而为万物之灵的人,更是世界奇葩.善与万物,机慧百巧,更有细密心思,情爱独享.爱兰之幽.爱石之精,爱体格是健,爱容颜之秀.可人之处无不爱,世无不可人.这份人间大爱,让我们无时无刻,不觉得生在快乐中,生在幸福里.
人生百年,岁月无情,在生命的每一天,也都充满着与爱背离的黑夜.在灿烂的阳光下,总有那么一片乌云.人性不同,生活环境的`差异,文化素养的质别.一切的一切.有时真是让人感慨万端.缺失了爱,在凄惨,悲凉中,孤寂,苦痛,迷茫,那样的无助.丧失生活的勇气.哀大,莫过于心死.哀,情感低迷,于黑夜中,无一处星光.此时此刻.人生的光芒,暗淡了,爱缺失了.
有爱,有人生,有真情,有人生,在逆境中,因爱而崛起,无论是何时,胸怀真爱,胸怀大爱,让你处处充满生活的快乐.让你百年不孤独.一草一木尽在爱中.
我厌倦的推开成堆的试卷,扔掉手中的笔,苦笑着望向又一张满眼红叉的试卷,再也不想做任何努力。“啪!”一声,桌上的风信子落地……
我捡起碎片,那瘦弱的根茎断了半截,就快开花的骨朵也掉了几个,像流浪的孩子,顶着残存的几朵在风前摇摇欲坠。随手把它扔在盛了些水的碗里,又落寞的回到桌前。
第三天了,我趴在桌前什么也不做,傻笑着默赞自己这般聪明。起身端水去看见……
风信子颤巍巍地长出了小段根茎,贪婪地吸取仅剩的水,头顶的'残兵败将倒小心翼翼给自己扶了正。呵,蔫成那样……手中的杯子险些滑落,不记得我是怎么回到桌前翻开练习,又带着怎样的心情……
只记得,我握着笔,在小钟滴答伴奏里一张张摞起了稿纸。手写的又酸又痛,磨出了痕迹,眼睛酸涩也没有停笔。那一个个熟悉的数字,字母鲜活的排列,像是嘲笑愚弄着却也解不出的我,像是在等我抓狂,但是我不会。我在纸上写下:美好,我可以,然后核对着答案,笑了。
自己逼迫自己喜欢上这些美好的诗句、公式、词组,在纸上抄记,证明,演算。手,眼全身的难受劝解我放弃的时候,我没有,因为我明白,美好来自辛苦和孤独。
我埋着头,左手压平练习,右手不停的在写着,胳膊不时伸直解放一下,揉揉疲惫夹杂血丝的眼睛,用冷水冲了冲发烫的手和脸,才感到小拇指已磨破了皮。我狠狠地拧了自己一下,好消除渐渐袭来的困意,疼得自己大叫,却也感到终于做对的真实,那美好的感觉,是快乐的。
“乖,累了吧,饭好了。”妈妈叫着,风吹来,我闻见香气,是红烧肉?不!风信子开花了。那小小身躯终顶着这骨朵,绽放了。我会心的笑了。才肯定,这,才是聪明。
我也会问自己,是什么改变我的想法去喜欢那些曾厌恶的东西,但不需要答案了。
因为,风信子开花了,很香很香的那一刻就明明白白了,我们都有一颗美好的心,一路上,坚强的坚定地塑造自己。
期待着那一场美好的绽放……
漂泊在茫茫的人生之海,前途可畏。此时,惟有扬起自信的风帆,找到自己,才能够立足于人生的海洋。自古以来多少帝王的成败不都是缘于自信的有无?如果周武王没有自信,那么他何以建立周朝?如果赢政没有自信,那么他何以成为“秦始皇”?如果刘邦没有自信,那么他又何以开创一个新的天地?如果他们不懂得善于发现自己的独特之处,又怎能高于万人,坐拥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的自信无非都是建立在欣赏自己的基础上,所以,首先去找寻自己的独特吧,那样你才能扬起自信的风帆,到达人生的港口。
欣赏自己,品尝生活的点滴
不都说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吗?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味道,我们品尝出不同的人生之道。姚明开始打篮球,刘翔开始跨栏,邓亚萍打出中国乒乓球的味道,老舍敲响了时代没落的警钟,鲁迅以笔代枪,成功扮演了一个真正勇士的角色。他们无一不是从生活的点滴品尝到人生之味,他们懂得欣赏自己,发掘出自己的才能,他们也是普通人,只不过他们比我们更懂得欣赏自己罢了。
欣赏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农夫不是干大事业的人,但他把稻田里的稻子种成最好的。那么,他是一个最好的农夫。家庭主妇没有钱购置锦衣玉食,但她用粗衣淡饭让自己与家人平安幸福。那么,她是一个最好的家庭主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坦然面对生活,不自悲,善于利用自己的长处又善于利用自己的短处的人,是懂得生活的人,是能把自己做到最好的人。找寻自己的特点,学会欣赏自己,那么你离最好的自己又近了一步了。
欣赏自己,大步迈向的你的人生吧!
那一年,他6岁,她16岁。爱情的种子却已经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而当时,华年丧夫的她带着四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独自一人承受着生活的艰辛。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中。直到有一天,一件事情最终成就了他们近半个世纪的凄美爱情。那天,她和孩子掉进河里,他不顾一切的冲过去,跳进河里,救起了他们母子。
从那以后,他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挑水、砍柴、照应家务。他们彼此相依苦恋4年,就在他们以为可以终身相许的时候,命运却跟他们开起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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