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古文写作文(高一古文写作)

高三读古文写作文(高一古文写作)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11 23:38:55
高三读古文写作文(高一古文写作)

高三读古文写作文【一】

“唧唧”一声接一声,木兰我对着织布机,听不到织布机机梭子的响声,只能听到我木兰的叹息声,问我在想什么,挂念什么。木兰我没挂念什么,昨天夜里我看到军中告示,可汗现在在大规模的征兵,征兵名册有很多卷,每一卷名册里都有我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儿子,木兰我更没有哥哥,爸爸一把年纪了,女儿我怎能让爸爸去征战呢?我愿为此事去买马与马具,从此替爸爸去征战。

我去东市买骏马,又去西市买鞍鞯……一大早我便向父母告别了,这意味着我从此就要去征战,离开父母了。我随军出征,晚上住在黄河边。听不到父亲、母亲的呼唤声了,只能听到黄河流水的溅溅声响,早晨我离开黄河边,又随军来到黑山,傍晚我们住在黑山脚下,听不到父亲、母亲的呼唤声了,只能听到燕山胡人的马儿啾啾的鸣叫声。

军队奔赴战场,跨越赛山岭,寒冷的空气中传来阵阵打更声,冷冷的月光照在战士们的盔甲上。将士们身经百战,出生入死,饱受着种种折磨,在艰苦的环境下,飞沙走石,苦战多年啊,终于归来了。

回来我拜见天子,天子恩赐我财物,给我官职,让我当尚书郎但是都被我拒绝了,我说:“天子啊,木兰我不求别的什么,我只想骑上千里马,让我回故乡吧!

我的爹娘一听说女儿我要回来了,便互相搀扶着来到了城门口,姐姐我回来了,对镜梳洗打扮,弟弟听说姐姐我要回来了,赶忙要***猪宰羊。

我回到了家中,推开了我东厢房的门,坐在我西厢房的床上,脱下我打仗时的战袍,换上了我平时的衣裳,唉好久没穿这样的衣服了啊,一直被战友们当成男人看待。木兰我对着窗户理理我的头发,对着镜子贴我的花黄。走出去,站在门前,同伍的战友路过,看见我,很惊讶,他们和我一起参军这么多年,竟不知木兰我是个姑娘。

碧空万里,我木兰参军回来了,一切恢复的正常,大家都不在担心我了,从大院中传来了一群女子爽朗的笑声……

高三读古文写作文【二】

作为人类精神和灵魂的结晶,书籍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一点也不假,《古文观止》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古文观止》这本书是由清初山阴人吴楚材和吴调侯俩叔侄编著的。所选之文上起先秦,下至明末,大体反映了先秦到明末散文发展的大致轮廓。我读这本书就如同跨入了中国古籍文化巍峨的殿堂,触目所见,多篇作品,都焕发着奇光异彩,闪耀着灼见真知,叫人一读就难舍难分,越读越感到意蕴无穷。其中最让我身受感触的还属韩愈所著的《师说》一文。感觉字字入理,句句动情。

《师说》中的一段话这样写到:“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大意是说古代求学的人一定都有自己的老师。老师是用来传授真理、讲习学业、解释疑难问题的。人不是生下来就懂得知识和道理,谁能没有疑惑呢?有了疑难而不向老师学习、请教,那些疑难就始终无法解决了……最后说到真理和知识所在的地方,就是老师所在的地方。

读完这段文字,我立刻联想到了自己的平时的学习。我以前偶尔会有一些问题不太懂,而又不敢去问老师或不好意思向同学请教,怕老师会说我上课没认真听讲而责备我;怕同学们因为我成绩好竟然有不明白的问题而取笑我。现在,我终于明白该怎么做了。以后我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去请教别人,正如文中所说“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我们向别人请教,并没有什么可以感到羞耻的地方。

读完《古文观止》这本书,确实令人受益匪浅啊!希望同学们都去读读这部国学经典名著。

高三读古文写作文【三】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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