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教育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说,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我县周边水域较多,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和戏水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不到水边玩;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今天我看了学校发来的防溺水视频,意识到溺水其实很可怕。
实际上真正的溺水非常安静看上去跟玩水差不多,不会游泳的人落水后只会扑腾几下,两三分钟后就会出现溺水反应,溺水后不超过5分钟就会失去意识,最多10分钟就会死亡。
这让我想到了去年夏天,我和伙伴们在外玩耍,到了中午天气逐渐炎热。我们去买雪糕的路上,路过河边,河岸两边的水都很浅。
于是我的一个伙伴小许提出“要不然我们下水去玩吧。”
伙伴们纷纷附和。
“不行,太危险了。”小陈不赞同道。
“小陈,我们就下去玩嘛,河岸边的水又不深,我们小心一点不往深水区走就行。”小许说。
“万一有人忘记了,溺水了怎么办了,我们这里又没有大人。”小陈担忧道。
“那好吧,我们不去,还是去买雪糕。”小许失望的说。
现在想来那时的决定非常正确,让我们防止溺水,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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