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时候,读到的很多童话都有这样的结局。不管故事中有多少荆棘和坎坷,幸福总是最后的归宿。
我那幼小的心灵得到了满足和惬意,于是再看一遍,似乎故事里凶残的巫婆和狠毒的王后们都带上了几分可爱。就连白日梦里都是童话中的风景,蓝天白云、青翠草地,清澈的湖和高耸入云的山峰,当然少不了宏伟的城堡,将脖子仰成90度才能瞥见宝剑一般的塔尖笔直地伸进白云里,仿佛是连接人间与天际的长梯。还有美丽公主的金色长发瀑布一般从窗口倾泻而下,她尽力望向远方若隐若现的希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童话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淡去。我渐渐学会了画出那条线,那条将现实与童话分开的线,也明白了童话终究只能在书本上存在,并不能飞进现实生活中来,那个唯美的世界只是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创造出来的乌托帮而已。
上学以后,我的书架更是被现实一点的书籍所占据,阅读的课外书也是关于现实的故事,充斥着矛盾、痛苦和失望。我学会了写“成熟”这两个字,渴望摆脱那些被称为“幼稚”的梦,也希望像大人那样思考、做事。当我听到有人试图解释“童心”时会感到不解,因为在我看来大人的世界才是值得向往的,那个现实、果断、残酷,充满了我不懂的知识和规矩的世界,这一切对我而言充满了令人兴奋、好奇的'未知。
但是在听不完的课堂和解不完的题目之余,我又开始怀念小时候无忧无虑的时光了。最常想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小时候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呢?难道越长大烦人的问题就越多吗?这当然是得不到答案的,足以导致我在根本不大的年龄就被大人有的怀旧情绪所包围。
我开始羡慕比我小的孩子了,再也不敢在背后喊他们“小屁孩”了。试着回忆自己的小时候,尽可能多地寻找关于我这几年长大过程的证据,重新拾起那些往日不被自己珍惜的东西,包括童话。
与童话再见时,我沉下心来,抛开生活中积淀下来的琐碎杂念,为读那些旱已烂熟于心的故事情节。我佩服那些童话的作者们,身为大人却依然保留一颗童心。童话中的人们和自然总是和谐平等地相处,人们不会用居高临下的眼光看待一草一木,而是用真挚的善心云敬畏、尊重万物,更不会为自己是所谓高等智慧生物而沾沾自喜、得意洋洋。
《雨滴项链》里的北风为了答谢琼斯先生的帮助送给他女儿劳拉一条神奇的雨滴项链。而当项链丢失时,受过劳拉帮助的鼠、鸟儿和鱼帮助劳拉找回了项链。在唯美的童话里,生灵与生灵之间只是单纯的给予与回报,这其实与公主和王子在一起的结局,和故事本身的美好相比,也没那么重要了。
愿每个人都曾有童话般纯洁的心灵。
我的故乡一年四季都很美,但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故乡的冬天。
故乡的冬天,很少遇见下雪的日子。每到下雪天,白雪像化妆师,给故乡换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大衣,点缀上许多闪亮的冰晶,让所有行人流连忘返。在安静的雪地里时不时会传来一阵阵欢声笑语——那是孩子们堆着雪人。打着雪仗时的情景。
记得幼时去故乡过节时,正逢下雪天,我一到奶奶家,便全副武装跑到户外和朋友们玩雪去了。在欢声笑语中,我们堆雪人。打雪仗,脸上洋溢着欢心的笑容。故乡的冬天远远不止这些。那些小路旁的一棵棵大榕树,在雪中显得无比挺拔,像哨兵似的守卫着村子,令故乡的美多了一丝趣味。
故乡的冬天充满了韵味,在大雪覆盖下的田野显得格外寂静,雪儿们给庄稼披上了一件毛绒大衣,使得害虫们无从下手,给来年的春天孕育了希望。
故乡的雪总是有着一股浓烈的气息,那是城市里很难闻到的。那充满了故乡的强烈呼唤,充满了故乡深情的眼神,让我无不充满了对故乡的向往。
去年寒假,我回到了故乡,那正好是2008年初,一场百年未遇的大雪突如其来,虽然路途艰难,但怎么也阻挡不了我要回到故乡的心情。令我吃惊的是,故乡竟没有被大雪吞没,而是与往日雪天一个样。故乡的雪温柔地下着,那浓烈的韵味把寒冬的大雪给融化了,为我铺出了一条归乡的道路。
我对故乡的冬天充满了无尽的思念,更对故乡的雪充满了无尽的牵挂。故乡的雪如诗如画,让人充满遐想,故乡的雪更是一首赞歌,把冬天的美体现的一丝不挂,那事故乡的呼唤,那是我对故乡的向往。
我爱冬天,更爱故乡的冬天,它把我带进了一个童话般纯洁的世界里,让我充满了对故乡的思念。故乡的美如诗如画。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与烟雨再见时,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瞧!细雨朦胧中,我看到两个人,他们合撑一把伞,相依相偎,似乎微笑着从小路那端向我走来。喔,是爸爸妈妈……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我一直相信:泥土之所以能造就芳香,是因为有无数落叶烂在了土里。冬天的阳光将金色撒在了人的身上,感觉暖暖的。有个同学问过我喜欢的季节,我说,冬季。原因是冬天的阳光让人感到舒服。可我怕那同学会说我矫情。于是我说,因为冬天是梧桐落叶的季节。可没想到她还是说我矫情。
小时候,喜欢冬天是因为水果市场有满地的橘子,后来,便是因为冬天的阳光了---不是有个成语叫冬日可爱么?
踩着可人的阳光来学校。手里捏着一个金色的橘子---秋季是丰收的日子,冬天则是享受的季节---这种享受一直延伸到第二年春天。橘子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芳香。可口而美丽的冬天呐!
阳光透过梧桐树,撒下的不是星星点点的光影,而是星星点点的黑影---那是寥寥无几的梧桐叶---梧桐内心的黑影。这些影子是会动的,一片叶子落下,影子便少一点。冬,就是让树叶猛地减少,直到光秃突的树枝在北风中渐渐颓废;春,则是让树叶猛地增加,直到茂密的.树叶轻轻摇曳在冬风中。都很美。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梧桐/落了/被雨水打湿的梧桐/成了透明的音符/飘向她的窗口/碰响了/那串/紫色的风铃/风铃的音乐/在空气中永不老去。梧桐,你如何舍得让自己的儿女死去?它们并没有死去的。北风已不再凛冽,梧桐树让风转告我。它们是在新生呐,虽则躯体改变了,但灵魂没变。只有舍得死,才有可能生。你记住,死灰也可复燃!
我似乎了悟了王海鸰的话:舍得,舍得。有舍必得。要得必舍。---倘若梧桐叶不死,又如何换得来一个崭新的春?春,其实是万物的重生呐---又一片梧桐叶落下来了。
夕阳将树影拉得老长,在树尖上还有两片树叶了。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叫《最后的常春藤叶》。文中的女主人公琼珊用藤叶的减少来做生命的倒计时。由现在看来,冬天并不是生命的倒计时,而是新生命的开始。是春天开始的倒计时。
一片、两片,梧桐叶掉光了。我捏着橘子向夕阳的反方向走去---我不敢面对夕阳。忽地,一阵带着暖意的风向我拂来。呵,东风来了。
又是梧桐落叶时。
春天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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