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一本好书,可以触动一群人的心灵;一本好书,同时也都会给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而我看的《我的地盘我做主》中的《每只小狗,都有一个目标》,令我印象最深刻了。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一个叫莎拉,一个叫克里斯帝。当孩子还小时,他们准备养只小狗。小狗抱回来以后,请朋友来帮他们训练这条狗。第一次训练前,朋友问:“小狗的目标是什么?”
夫妻俩面面相觑,都囔着说:“当然是当一只狗啦。”
朋友摇摇头说:“每只狗都有目标。”夫妻俩商量后,说:“白天和孩子玩,夜里看家。”后来,小狗真的练成了孩子的守护神。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牢记一句话——连每只狗都有目标,更何况是做人。埃德蒙斯曾说过:“伟大的目标可以构成伟大的心”。 如果轮船在浩瀚的大海中没有航标,就会迷失方向;如果飞机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飞行时没有导航,那它就会找不到方向。有了目标才能做好一切,才能向着目标前进,达到终点。所以我们也要有个属于自己的目标,而现在的我们需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今后才能走上成功之路。
就像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真正的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伟大的目标。”找到人生的目标,就等于找到了人生的乐趣所在。
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这宽广又沉重的话题压抑得欲哭无泪。是的,它太沉重,害怕它刺痛我的心。是的,它太宽广,凝聚了太多责任和使命。
还太年轻,尚未丰满的羽翼还未曾感受过天空的宽广。年轻的心还未曾思考过生存的意义却被绝情地卷入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紧接着,当那个贯穿全文的线索让我扪心自问时,我无从以答。然后,那颗年轻的心渐渐平复躁动,开始思考,人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一种近乎冰冷的语调带我们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然后绝情地否定了那些年少的轻狂岁月。
余华对每个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的人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是否现实生活的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总是承受再多苦痛,依然要坚忍,这是否便是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想要告诉我们的?所以在黑暗的故事里,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那个人儿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最后终于捋清,萦绕在心头久久无法散去的那种思绪,走出这个叫做或者的故事而堆积在心里的那抹思绪,是震撼,是感动,是对生存意义的顿悟,正如当你两鬓雪白时,再忆起那些年少轻狂、玩世不恭,才会明白他们终将臣服在宿命脚下。
还太年轻,尚未丰满的羽翼正感受着天空的宽广,年轻的心正思考着生存的意义咀嚼着那个叫做活着的故事。紧接着,当那个贯穿全文的线索再次让我扪心自问时,我淡笑不语。然后,那颗年轻的心终于不再躁动,开始明白,开始面对那个叫做活着的故事外的叫做活着的,现实。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富贵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眼影。他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都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
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另有一个***,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的要跑,要回家,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来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的过,活的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生命就算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
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另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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