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它如此触动人心;神奇!它独一无二;神奇!它如此扣人心弦;神奇!它如此变幻莫测;神奇!它多姿多彩……
灼烈日光蒸着大地,晒蔫的树叶干硬无泽。电线杆下,一只小狗懒懒地打着盹,畔水而建的村庄白墙黛瓦,空气中夹杂着丝丝泥土的气息。蜻蜓嬉戏,偶尔,小鸟飞过,留下一片翎羽,摇摇晃晃飘向水面,荡开层层波纹,又恢复了往前的宁静。我拖着行李,深吸一口家乡的空气,伴着啁啾鸟声,踏上寻求神奇之路……
泰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从小,每当念起李白的的:“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思绪总会溢上泰山,若如身临其境。言有境而意无穷。其身未到,其心以至。那里充满了我对自然的希冀。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的《望岳》不禁浮现脑海。“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指引着我去寻找奇迹!
泰山似一巍峨巨人屹立东方。嘴由o型变为月牙形,我,要拥抱泰山!
山间树林郁郁葱葱,碧油油的绿叶折射的阳光光彩夺目,清新的空气令人宁静。
忘记人们的贪婪恣睢,忘记所有困难烦扰,忘记世间冷暖无常,忘记世间阴阳交错。忽略时间的匆匆,忘记秒针的转动,静静听山的声音,听山的呼唤,接受自然的洗涤,仿佛我的心净到透明,只映射丛林碧水的唯美。它,正如一位天使,给我纯净与理性。
直插云霄的登山阶梯鼓舞着我的双腿向前迈进,我坚信我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脚印。嶙峋怪石一路伴我,给我信心,满足我的好奇心,更教会我坚毅。山上流水一泻千里。教会我永不停息。它,如一名循循善诱的导师,叫我奋进。
来到山涧瀑布,募得想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振奋人心,浩荡雄浑的气势令人流连忘返,那触动人心的水声仿佛把禁锢人们心底的真,善,美唤醒,使人沉迷,无法自拔。它,似春风,将真谛和美好播撒人间。
来到天街,不禁想起郭沫若先生所作的《天上的街市》。这里,又好似陶渊明笔下的桃源仙境。云雾缭绕,那正如“泰山嵯峨夏云在,疑是白波涨东海”的震撼,人们仿佛飘飘欲飞,度化成仙了般。再往前,便是石碑“五岳之尊”不禁想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心灵上的震撼和视觉上巨大冲击令我怔住良久。不禁莫叹:“神奇!”
淙淙流水,飒飒风声,美妙动听,具有这神奇力量的,便是自然!
神秘北极圈,阿拉斯加的山巅,珠穆朗玛峰顶……浸透着满满的是神奇!
这一种神奇令我着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
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
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USO,UFO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
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而且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可以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
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迷上了画画。正巧,今天爸妈不在家,我连忙做完了作业。准备了画笔、画纸等……我开始画画了。在我的面前,依然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画什么好呢?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步骤简单的画找了许久才找到这副画就是——机器猫。我就准备画了,我认认真真的看着上面的步骤,我心想:这副画太简单了,于是我画了一点点时间就把它解决了。我和电脑上的对了一下,哎呀!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又重画,我觉得这副画比刚开始的画更糟糕。我真想不画了,不行怎么能知难而退呢?做事就要做到底,拼了,就算画的稀里糊涂的,毕竟也尽力了,我一定要画到底。伟大的人都是在磨练中坚强过来的。我又抓起笔来画,哪里不对劲,就对它进行修改,经过我的努力和汗水终于把画给画出来了。我看着我画的画,心里感到十分高兴。我的.房间里也有我的作品。虽然,不算好,但我有胆量去尝试画画的乐趣。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抓起笔来画画,尽管画的不好,我也尽力去画,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就一定会有回报,即使没有成功,也得到了乐趣。现在,画画成了我的最爱,画画就真让我着迷。
书,真让我着迷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像我这样朝气蓬勃的年龄,怎么能不多读点书呢?
书,占我生活中百分之二十的时间。读书真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欢乐,减去愁闷;它给我带来启迪,减去未知。多么神圣的书啊,是你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让我变的聪明。
书真让我着迷,一读起书来,我就会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我正为保尔的生命担危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叫了一声:“我知道了。”可我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妈妈见我没有动静,进来一看,我还好端端地坐在椅子上,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给拎到餐桌上,可是,我吃饭时,书的内容还在我脑子里盘旋,结果,一顿饭竟用了一个小时。
还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像着了魔,直到老板把我赶出去时,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回家时,书的内容占满了整个脑袋,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内容,谁知我错过了家门,直到熟人跟我打招呼时,我才连忙跑回家。可见,书对我有着怎样的吸引力。
书真让我着迷,我喜欢书,喜欢得如痴如醉。他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似乎有魔力,把我给控制住了,让我无法离开它,他是生活里的水,绝不可离;它是天上的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黯然无光,啊,书,你的魔力是多么强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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