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我和田文娟在低年级的时候曾是一对大冤家。可以说是一个麦芒一个针尖。一见面,不是横眉冷对,就是拳脚相加。反正我们就是不可能安静下来;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到了三年级,由于我们渐渐地长大,也都懂事了,所以竟“打”成一片,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长,田文娟在性格上也变随和了。一次,我打了她一下,她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哭兮兮的,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去跟老师打小报告,只是趁我不注意时轻轻地拍回了我一下,然后便笑嘻嘻地对我说:“知道吗?有压迫就会有反抗,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们之间的友谊时而比密甜,时而却又比药苦……
我是一个男孩,是伊宁县第二小学三年级(3班的学生。我叫许x,xx岁,一米四的个子,我有一双雪亮的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耳朵是半桃形的,肚皮圆圆鼓鼓的(嘻嘻。
我的性格有些急躁。又一次,我给奶奶家送酸奶,由于我急躁不稳,酸奶洒了一地。就因为急躁,妈妈没少批评我。
我的爱好很广泛,比如:跆拳道、下军旗、画画……我军旗的实力,在我们班可以说是“五虎上将之一”。
我优点有很多,我很虚心好学,在学跆拳道时,我不会的工作总能虚心请教教练,只到会为止,
我也很幽默,在家里爸爸妈妈称我“开心果”。
当然,我也有缺点,我最大缺点就是马虎,因为马虎,我考试没少丢分。
我长大想当一位跆拳道大师,来到祖国各地,为人们演出。
这就是我,马马虎虎的我,爱好广泛的我,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别人可以代替,多姿多彩的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个性,才会越发的灿烂精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个性,这也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
我的个性可以用两个字表示:吝啬!
去年夏天,我们一家人去三门岛旅游。那儿的海鲜真是特别的好呢!于是,妈妈说要买几斤海螺肉回家尝尝鲜。我们来到海产专卖市场,一家店一家店的看。我 们进了一家店,妈妈问:“响螺肉多少钱一斤啊”“100元一斤。”店主笑兮兮地迎上来,“要不要来一斤啊”我气急了,这哪值啊,摆明了要敲竹杠嘛!
我拉着妈妈就跑进第二家店。我问:“这响螺肉怎么卖啊”“80元一斤。”那店主眼皮子也不抬一下。哼!我又不高兴了,这什么态度啊有没有把顾客放在眼里啊我又走出店门……
“走了一个上午啦,就买50元一斤的那家吧,我累坏啦!”妈妈在后头喊着。我见妈妈累了,就说:“您回酒店吧,给我40元,我买给您看!”我一副斗志 昂扬的样子,少花10元,累也是值的!妈妈拗不过我,扔给我50元就走了。我又看到一家店,上面写着响螺45元/斤。我对老板说:“这响螺40元卖给我一 斤行不行”“小妹妹,我们的价钱已经很低了!”“可我只有40元,老板,你就卖给我一斤吧!”“唉,算了算了,40就40!”。哈哈!成功了!幸好妈妈给 我散钱了,不然就不能圆谎了。
我提着响螺,心里美滋滋的,回到酒店,爸爸还夸我是小经济学家呢!
我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六年级的一位学生,我是无可替代的!
我也是一位很爱美的女生,尤其喜欢“洛丽塔”风格的裙子,我认为那就是女孩盼望的公主裙吧!蕾丝边,蝴蝶结。
我喜欢画画,更爱画漫画,我虽然漫画画的不怎么样,现在还没学会怎么上色。不过在学校总有在背后默默支持我的好朋友哦。
我喜欢唱歌,最近总是哼龚丽娜的《忐忑》,“啊哦——啊哦——诶,啊——”我喜欢周杰伦,后炫,牛奶咖啡,ladygaga,v.k克,席琳迪翁,少女时代等等,好多好多!!
我也是一个喜欢吃的女孩,不过我可不是大胖子哦!我喜欢像提拉米苏那样小又好吃的点心!番茄味浓郁的'番茄肉酱意粉!甜甜的德芙巧克力。不过,我还是一个小腰板,吃都吃不胖。
这就是我,无可替代!!
我喜欢看书。一个人的时候,我便超越时空,纵跨古今,与盘古一起开天辟地,和神农一道尝遍百草,伴着宇宙飞船遨游太空……在夜深人静时,“举杯邀明月”,不亦说乎;在丰收的夏夜中,“听取蛙声一片”;不亦乐乎……与书同喜同悲。在不知不觉中,渐渐长大。
我喜欢听音乐。音乐是神奇的,明明是盛夏六月,但它却可以将我带进漫天飞雪的寒冬;明明是欣喜若狂,但它却可以让我泪流满面;明明是灰心丧气,但它却可以帮我整装待发。它把春夏秋冬、花魂月夜、喜怒哀乐展现得淋漓尽致。我在音乐中徜徉,优美的歌词让我沉迷,悦耳的音律使我陶醉,美妙的意境使我痴迷……
我喜欢画画。自以为不错,我画我喜欢的偶像,我画忧郁帅气的男主角,我画美丽开朗的街头小女生,也画自己的心情颜色。
我经常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一些励志的言语。比如:让我们一起勇敢,一起坚强。女孩不哭!咱一起勇敢!再比如:自己,一定要努力!加油!
可是,作业中因粗心大意被批评得灰头灰脸的总是我;经常莫名其妙丢东西的总是我;明明是加号却写成了减号的也总是我……
我就是我,我认准什么——只要它是对的',我就会大胆去做,不会因某些人的流言而犹豫什么。
我就是我,不管前方多艰险,我都会披荆斩棘,闯它个天宽地阔!
咦!这就是我,一个马虎却又聪明的矛盾的女生,我已经下定决心在步入初中这个重要的门槛之后,努力奋斗,为自己的将来而拼搏。同学们,这样的女生就是我——冯俊萍!
咱,一起努力!
我,既没有国人的样貌,也没有出众的才华;有的,只是一张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脸。但,我从来都不会因此而自卑,因为,在书的世界中,我活得有滋有味的!
“榕枝,你躲在厕所理干嘛,这么久?”唉。又来了。妈妈见我这么久窝在厕所里,又开始用她的“河东狮吼”来吼我了!“好了,就快。”虽然嘴上是这么说,可心里去一百个不愿意。为什么?当然是不愿意放下手中的至宝啦!可是没办法,不然下回,这个办法就行不通啦!妈妈见我终于慢慢吞吞地出来了,就立刻“扑”上来,搜我的身,晕,每次都这样,不过,这次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把书藏了起来,所以呢,她这次肯定是找不到的啦!
于是乎,在妈妈:"咦?怎么会这样呢?”的声音中,我开始钻进厕所里了,不过,这次目的不同,这次是要“移犯罪证据”!
咦?大家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吧!看书而已,何必这样遮遮掩掩的呢?就是嘛!可是坏坏就坏在,我实在是太爱看书了!以至于毫无节制,不仅做作业时也看,就连睡觉时也看!所以得了个“小书虫”的雅号!
本来呢,妈妈对我看书这件事是不会阻止的.,可是慢慢地,妈妈发现我的视力开始下降了,凶手呢?经过妈妈所谓的“研究”,就我的宝贝——书啦!为了我的美好的明天,美好的未来,(我妈说的,不关我事喔!不要扔鸡蛋啦!)我老妈规定我一天只能看半个小时的书,哎呀!这条规定,对于我这个“小书虫”来说,简直比死了还难受啊!
再于是乎,我便开始想尽办法,延长看书的时间,可一一都被我那堪称“福尔摩斯”的妈妈识破了!我的老妈啊!你那么聪明干嘛啦!无奈之中,我只好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打着手电筒看,这样一连几天,都相安无事,而我呢,我在窃窃自喜中,但有一天,却被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妈妈发现。啊!为这事,我还被罚抄了一晚上的课文了!真惨!
唉!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打手电筒看书”这个“作战”计划失败了。而,我又想到借上厕所的名义看书哈哈从此,我“上”厕所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时间也跟着长了许多!(不过,各位同学,请不要误会喔。)可是我老妈也不是吃素的,每次等我出来,就上来搜我身,居然有一次,差点被她搜到了!(注意:是差点啊。。。鸡。鸡蛋。蛋所以呢,我上面所说的“教训”,就是这个啦!
为了我伟大的“理想”,我可是拼了“老”命啊!
呵呵。朋友们,现在你认识我了吗?和我交个朋友吧!我很欢迎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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