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而,我会独自轻声叹息,时而,我会不经意就怀念过去。那些我曾走过的路,我曾结交的人,我曾经历的事,我曾感动过、快乐过,也任性过、挥霍过的岁月。当一切已成往事,当我越渐走远再回首,不是徒增伤悲,只是……有过些许的后悔……
有时候,我会后知后觉的发现,其实我一直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所生活的周围,我所在乎的人们,我曾用心记下的一些事,我一直以为的那些感受。也许有一天,就会以我猜测不到的方式告诉我,那些都并不是事实。所以我才会如此慌张,如此的不知所措,它否定了我的过去,否定了我的生活,它使我混乱了,使我搞不清楚我究竟有没有真正的经历过,被如我所以为的那样对待过……
我不懂得抉择,也顾不得周全。所以我经常告诉自己要不就顺其自然,于是我总是被动的等待一切发生后将我推向一个结局。然后,我就将就在那个结局里,平衡在那个结局里,最后安逸的栖息在那里。
我承认,我并不精明,并不警惕,很傻,是很傻。我相信的,即使曾有过欺骗还是不忍去猜忌。我已经相信的,就算有过再多的迟疑最终还是会选择相信。而那些我没有相信的,只不过是还没有驶过我愿意信任的那个距离。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很多事产生好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愿意问一些问题。我没有想过后果,或是想过,可是没有预知到它应该会导致的结局。我只是没有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所以经常会冲动的说一些傻话,做一些傻事,问一些没有营养也没有意义的问题。我是很愿意多想,我也想过,更多的`可能是我的错觉。也许你并不能感受我内心曾有过怎样的挣扎和纠结,只是你应该能理解我是想要解脱这样的心境才会看似傻气的追逐着一个答案。
有时候我知道是我不好,还不够好。我做不到一些事,成全不了一些人。我可以忍,只是还不够能忍。我可以大方一点,只是还不够成熟。我总是喜欢说如果,那是因为我后悔了的已经逝去,而我希望的却始终没有到来。所以我说如果,只不过是泄露了我的遗憾而已。
我想我是老了,不是从一个孩子变成一个成年人般的长大,只是生活总是在赋予你惊喜的同时让你感知恍然时的那种沧桑。我开始享受一个人静静的发呆,想事情想的出神。我喜欢看过去的照片,看那时候我天真的笑着的模样。我可以听一首歌很多很多遍,却仍记不住歌词,因为我只是感受着它曲调的悲伤,忍不住陷入了遐想。 过去的,就这样过去吧,我应该让自己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的。我应该变得成熟一点再成熟一点的。我应该学会忘记,忘记的多一点再多一点。其实我知道这样没什么不好,如果现在所有的一切还是那么平静祥和,反而会让人觉得不那么真实。至少发生了,经历了,知道了,以后也就不会再那样了。过去了,很好。
窗外太阳硬硬的直射,白白的光线晃眼。
打着赤膊,斜躺沙滩椅,品着冯唐的文字。有古义,有幽默,有灵气,有侠气。
冯唐名字取自‘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有时间易逝之意,这本散文集名《活着活着就老了》,其实冯唐当时才30多一点。以后我60岁也写一本,书名叫《活着活着就年轻了》,好像这样才实现冯唐的理想:用文字打败时间。
一直以为冯唐是韩寒郭敬明之流,写点不干不湿的文字,靠炒作成了文化明星。成名之后又不写书了,整天忙其他挣钱。看完这本书后发现冯唐是有一些不同的,起码他有要写10本长篇小说的计划,有写传世之作的野心。
以现在的‘成败决定人生‘’的眼光来看,冯唐是一个牛逼轰轰的.人:北大生,海龟博士,妇科肿瘤博士,麦肯锡咨询高管,国企领导,公司老板等等。上苍偏心,这样的人偏偏还兼具才情,写得一手妙不可言的文字。
冯唐说曾国藩是一个通才,我觉得他也算一个通才。
冯唐对他的文字极其自负,老子天下第一。能入他眼的,中国近百年只有二周一钱(周树人,周作人,钱钟书),二王一钟(王小波,王朔,钟阿诚)。睥睨常人那是无知,睥睨高手才是英雄。要写出伟大的作品,确实需要这种自负。冯唐的伟大作品万事具备,只欠退休时间。
冯唐的文字有自负的资本,极具灵性,有深厚功底,读起来有韵味。例如他的名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虽是从杜牧的诗句而来,杜牧的诗句1000多年,那么多人熟悉,也没人能化出这么一句绝美的句子来。这样的句子还有不少,文字确实是他所长。
在这样的文字面前,感觉自己的文字迟迟不肯出来相见,怕了羞,就像资质平凡的女人见到了绝世美女。但要想以后写得好,不出来是不行的,丑就丑吧,哪怕丑得天下第一。活着活着就老了,后面还有一句,活着活着就无耻了。以后就和冯唐一样无耻无耻:‘我仗着小学参加过比赛,初中写过,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人生要是不无耻一回,怕是永远不能知道什么叫无耻。
为了让自己的文字能好看一点,以后必须加强古文的修炼,重新补回缺失的幼功。
但文字终究是小技,拼文字就算能拼过今人,但能拼过宋词吗?能拼过《红楼梦》吗? 文字很重要,但不可过于沉迷。华丽炫彩的文字容易流于表面,而失其深度。
发现和冯唐相近,还是那句“非班花不娶,非绝学不学”,这句话是他说的,10成说的他。但也3成说了你我——谁的青春不张狂?
在这本书里又找到一些相近处:
例如都喜欢古龙(语文成绩不好,大部分原因是古龙害的,课本下经常夹一本古龙的小说。)金庸大侠和古龙大侠,以前写过一篇文章专门讨论过,把金大侠比作宝钗,古大侠就是黛玉,喜欢金大侠的人更多,金大侠知识渊博、学识超群、才学无双,我无比佩服。但就性情来说,更接近古龙,就女人来说,更喜欢黛玉,没有道理可讲。
例如都是王小波的粉丝,冯唐和小波风格很像,都是理工男出身,却以写字为己任,都是体制外的作家,文字幽默,充满灵性,同时又有较强的逻辑性。
正如冯唐评小波:成也幽默,缺也幽默。冯唐成也文字,缺也文字。
幽默和文字,两者都有个限度,都不能过,过就是贫,就是耍。
假如我回到了过去,我要劝人们不要伐木,不要打猎,要多种树,让撒哈拉大沙漠重新变成绿洲,让那森林植被覆盖整片沙漠。
如果可以,我想回到过去,去见我的爷爷,让他见到我这个还未出世的孙女,因为我的爷爷,在我还来到这世界上时,便……我多想见一见爷爷,我想像着爷爷一定很和蔼可亲,可是,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回到了过去,会再去见一面我的`老姥姥,她已经一百多岁了,每次我去都是那么喜欢我,什么东西都是先让我吃,好东西都给我留着,可是,前两年,我的老姥姥去世了,我多么想发明一种药,人吃了可以包治百病,使许多人可以重获新生。
我多希望能回到过去,过去是多么美好,也许在将来我们便可以发明出来了。
霍金在自己的世界里设想了一个疯狂科学家的悖论故事,以此证明人是不可能回到过去的他说:一位科学家看到了一分钟前的自己并开枪***死了一分钟前的自己。那么,霍金问道:现在的这位科学家是怎么来的呢?因为这科学家在一分钟前就死了。
这是个悖论吗?我听完之后就笑了,一个供霍金自娱自乐的笑话而已。我想了吗,这位科学家有分身术吗,他看见的是并行宇宙的另一个自己吗,并行宇宙是不并行的吗,这是回到过去真正意义的时间旅行吗,难道回到过去的不是科学家本人吗。
科学家回到过去做时间旅行怎会看到一分钟前的自己。他回到了自己的过去开枪是自***。这没有疑问。
在一个极近光速运动的物体里,你的时间会变慢。当你再出来时,你就是在做走进未来的时间旅行。霍金这样说。他认为人是可以做走进未来的.时间旅行的但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难道光速是恒定的吗,宇宙间有一个标准时间作参考吗。如果光有速度,就一定有比光速更快的物质存在。如果光速是宇宙间运动最快的物质,它就没有任何时间性了。
时间是物质的。因此时间又有其物质属性,他随物质运动的快慢有不同的表现。汽车,自行车和人全速前进向同一个目标,难道先到的汽车是进入了行人和自行车的未来吗。那么,行人和自行车无法到达目的地了吗,他们到达后又是进入了谁的未来。
时间不是一个统一体,宇宙间没有相同的时间标准。百米比赛是一个忽略了很多重要因素的片面结果。
世界是物质的。这没有疑问,所谓二元世界就是有形物与无形物的世界。
无形物就是物质分解到最后的物质,即精神。这符合世界的无限无尽无穷无极原则。
我想,物质分解到最后的“精神”是比光速快得多的物质。因此,
如果你不能完全回到过去和未来旅行,是因为你还没有完全彻底分解到最后。
我还原不了过去,我找不到过去完整的我。接下来,
我是不是继续把我自己撕碎成精神?
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唯有成长不断,持续至永恒,不曾更改题记。
这么多年了,我们从懵懂到睿智,从幼稚到成熟,慢慢蜕变着,同时,我们这漫漫的成长过程中也许会面对许许多多的抉择,我们需要慎重选择:是在拼搏中慢慢长大,还是颓然的生活一生?
小学时,我不管是体育比赛,还是一些知识竞赛我都不敢参加,原因就是自己怕输,认为自己输不起,记得,第一次来到农村,我改变了许多……
农村人家喜欢养鸡,所以家家户户自然都会有个小鸡棚,有一次我和父母去乡村来到一户和我爷爷奶奶十分熟的人家游玩住宿,第二天清晨,我早早便起床了,因为,这家的爷爷奶奶早上非常忙碌,所以我便帮它们喂鸡,大概是为了好玩,我只在鸡棚里撒了十几粒米。只见,那棚里的八九只鸡涌了过来,互相争夺,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你踹我一脚,我啄你一下,谁也不服输,争斗完毕后,鸡棚里一片狼藉,赢的鸡慢悠悠的吃着大米,而一旁那些颓废的鸡只能眼巴巴地羡慕怨恨着胜利的鸡,也不知是否是突然的灵感乍现,我总觉得,这似乎是上天给予我的启示:人何尝不如同争食的鸡,在社会中互相的竞争着,有竞争必然有胜利者和失败者,颓废的人只能一味的羡慕与嫉妒着成功的人,而不能知晓成功者所付出的努力。有人说人根本改变不了所谓的命,而我觉得人力虽然微渺,可是人的相争之心,却比任何东西都要可怕,因为他会让敢于拼搏的人成功,同时也会让迎难而退的`人颓然。
突然的灵感乍现,让我懂得了人只有敢于拼搏才有机会成功。因为我永远坚信:与其仰望他人,不如依靠自己的拼搏来俯视芸芸众生!此后我便用于参加一些比赛,在紧张的竞争中寻求快乐和感悟,我就这样在拼搏中慢慢长大。
花开一季又谢了一季,可每一季的花都不是原来的花,只有那琥珀色的阳光带着时光义无反顾流逝的色彩,温暖如初。
很小很小的时候,你总爱把我扛在肩头,而我把你的脑袋当做方向盘,偏要让你去小店给我买糖吃,实在不高兴了,就把头上的发卡一股脑儿夹在你头上,叫你顶着满头或蓝或紫的发卡装作凶神恶煞地慢慢追在我后面。阳光透过香樟树浓密的树冠,大水泥路面上投下细细碎碎的影子,麻雀一蹦一跳地啄着阳光。
后来长大了点,早上你经常蹲在门口帮我系好鞋带,理好衣服,然后拉着我的手去上学。你的手掌比我大很多,手指上有不明显的老茧。到校门口时,你总要叮嘱一番。初升的太阳的光辉洒下每个人的身上,你头发似乎被渲染成了金黄色。
再后来我六年级了,你的工作任务繁重,几乎抽不出时间陪我,即使在家也在处理工作。你常常在我入睡之后悄悄回到家中。又在我梦醒之前静静离去。如同铺洒在床头的一泓如水月光,反射着太阳的光芒,整晚整晚地陪伴我。
现在我九年级了,你工作没那么忙了,你每天早晨骑车送我,晚上骑车接我。早上琥珀色的阳光落在我们俩的身上,我发现你有十来根头发熠熠生辉,以为是太阳光的缘故,仔细一看,却是白发。等红灯时,你问我冷不冷,叫我靠在你后背上,能挡些风。我鼻子一酸,但眼泪终究没有落下来,在眼眶里直打转。
时光如同流水一般,你越想把它抓在手中,它越从指缝中流逝。
数十年光阴匆匆从指尖流逝,许多事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你这轮始终温暖的太阳。
虽然我知道我留不住时光,但我仍希望它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我就这样慢慢长大,让父亲慢慢变老,慢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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