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致,确切,具体的细节是小说的生命,细节很有说服力。当一个细节能调动我们的感官时,它就是“确切”和“具体”的。
作家要充分利用能调动读者感官的细节。这些细节必须是“有用的”。让读者形成他们自己的理解,那么读者将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参与感。阅读的乐趣主要来自我们一种自信的认识:我们很聪明,能够领会作者的思想。如果作者向我们解释,帮我们解读,我们会怀疑:作者认为我们不够聪明,无法解读他的意思。
细节之所以重要,还因为它能暗示故事情节的发展。
如果想通过细节让你的故事人物活起来,必须精挑细选细节,这些细节要能传递对读者的理解至关重要的一些性格特征。你不可能从头到尾,点滴不漏地描写一个人,一件事或一天中某个时刻发生的所有事情。你必须选择其中比较重要的事情来写。
即使是一个仅作为一种类型或功能而存在的.角色,如果作者通过有意义的细节将其呈现,那么这个角色便有了生命。
要控制好情感,不要直接陈述情感。避免使用情节剧抒情式的语言,尽量用含蓄,不夸张的语气。描写歇斯底里的场景需要更强的写作驾驭能力,语言要内敛,以描写动作和感官细节为主。
之所以要避免直接陈述情感,原因在于:情感往往不是单一的,自相矛盾的情绪常常糅和一起。当我们身陷某种情绪中,我们很少会停下来分析它,所以如果把一种情绪细节告诉读者,读者便会停止融入其中。
别把眼“见”全当“实”。
别把眼见当全实,这所谓的“眼见”的东西,并不完全代表着事物的真相。须知这事物的真相往往被隐藏在一团迷雾后面,需要你的判断,需要你根据事实的前因后果来仔细核对才能得出。只有用自己的`“眼见的客观”加上“主观思维的判断”得出的才是真相,才是“实”。
别把“眼见”全当“实”。
善良的人们,你们可曾因为自己一句武断的话,一个随便的猜想而造成一堆误会,失去一些挚友,甚至将自己从成功的山顶坠入万丈深渊?我想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只因为太普遍了,大家都不去注意了,惟有等到出问题时才醒悟过来而已。
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别认为一个武断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造成太大的错误。一句下意识的话或想法,如果碰巧正确,那么恭喜你,今天运气不错;但若你的猜想不幸是谬想,我想你给自己筑起的必定是一堵堵的高墙,既隔断了别人走向你的道路,又阻碍了你往别人走去的前路。这一堵堵高墙若没因发现问题而拆除,你大概认为自己聪明绝顶并从此更加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喜欢凭表面现象做事。长此以往你会赫然发现眼前的路到处都是一堵堵墙,你只能兜远路过去,甚至有些还是死角。面对前路的繁华,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滋味不言而喻。这将是何等的可悲,因一时懒惰或因一时意气自掘坟墓;这又将是何等的滑稽,自己推开自己最想亲近的人,自己叫别人不要相信你。
三思吧,人们,不要再像某人一样要等到“一天偶然的经过”才发现“静“鸡的功劳,才发现事情的真相了。那时的如梦初醒早已失去了事情应有的意义。
“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万万不可!无疑是自掘坟墓。
因此,别人的片面只言,自己的匆匆一瞥不能全当实。眼“见”不能全当“实”。
如果想让语言既生动又充满力量,让角色“活起来”,必须学会使用主动语态。例如“他打翻了牛奶”。
被动语态中,主语不发出动作,而是被施予动作,其结果是削弱了语言的表达力,增加了读者和所表达动作之间的距离。但是,被动语态能表达一种小说人物被施予动作之感。
尽量使用主动语态,在某种特殊情景下使用被动语态。
不用过滤词,小说情景才会让读者感觉更有现场感。少用“他注意到”或“他看见”这样的过滤词。
比喻之所以能引起共鸣取决于被比较的两个事物外表的相似所表达出的抽象意义。
注意避免使用“死亡隐喻”,即由于人们过于熟悉,以至于失去了其最初效果的比喻。例如“女人如玫瑰”
明喻和隐喻都可以被延伸,即作者可以进一步呈现本体和喻体某些方面的相似之处。
较平常的比喻手法是将较小或较普通的意象比作较庞大或更有意义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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