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老王,源于我奶奶。
暑假期间,我到奶奶家小住。奶奶的家在乡下,邻里之间都亲的像一家人。
一天,我从姑姑家(离奶奶家很近回来,一个正和奶奶说话的人笑着喊我:“回来啦!”
他走后,我问奶奶他是谁,奶奶说:“大家都叫他老王。”
老王有两个姐姐,都已出嫁,只有他和母亲守着那个破旧的祖宅相依为命。但贫苦并未湮灭了他的淳朴。
然而,上天却让他换上了绝症:肝癌!
当我又一次回到奶奶家,老王明显消瘦了。因为家里穷,他没钱治病,只能靠一些药物来维持生命。
那天,他跑到奶奶家小院里,对奶奶说:“阿姨,我要死了。”
“说什么呢,你不会死的”奶奶笑了笑,眼睛里却分明流露出一丝无奈……
“我倒不是怕死,只是我……我的老母亲……她……”老王哽咽了。
我们都黯然。春天的气息正在蓬勃,空气里弥漫着新生命的奶香。草在长,花在开,而老王的生命却像秋天树梢上一枚枯黄的叶子,无力的,就要坠下去、坠下去……
不知何时,老王竟破天荒地想起了种花草,我真不明白他从哪里得来的“神力”。
老王向奶奶要了些花草的种子,便一个人在小院里忙活起来。
……
后来,当我又一次回到奶奶家,奶奶告诉我:老王死了。
如一个空谷的传响,令我怅然。
我想应该到他家去看看。本以为老王家会很冷清,没想到却是一片镶嵌着几点红、黄的绿色接待了我。
老王的母亲告诉我:这是他生前种下的。
原来,生命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就像老王种下的一院花草。那生机勃勃的绿色不正是老王生命的延续吗?而他的老母亲,有了满园绿色的陪伴,亦不会太孤单。
后来,当我想抱怨生活的不公时,心中就会有一抹绿色——向我招手……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十分喜欢画画、涂鸦的孩子,我时常用油画棒或是水彩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画房子或蓝天,每当我看到洁白的纸变得五颜六色时,我的心情都会感到无比快乐与幸福。长大后,我才发现,其实,我的生活也如同一幅画,也有那样一抹色彩,正是这一抹不同寻常的色彩曾给了我无穷的力量。
小学时的我是一个不善于与人交往,性格内向又爱流眼泪的女孩。那时的我因为手脚十分笨拙,所以在班上,男同学时常来欺负我,连一些一向十分温和的女同学也十分瞧不起我。上体育课或课间自由活动时,我也常在受到他人的排挤后,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操场边的石凳上抹着眼泪,一些同学还要冷冷的插上一句:“就知道哭,真没本事。”这些在小学时的我看来不过只是一些家常便饭罢了。那时,我的心中一片空白,一直在渴望得到一抹可以使我的心填满光亮的色彩。
到了我上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胡老师似乎发现了我内心对色彩的渴望。一次,在我又一次被几名同学嘲讽后流泪时,她闻讯后连忙赶来,先严厉批评了那几名同学,又安慰我叫我坚强不要哭泣,我顿时擦干眼泪,心中充满了暖意。在一次语文课上,全班同学在胡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后都积极踊跃地举起手,而我也漫不经心地举起了手,没想到老师竟第一个点我起来回答这个问题,待我回答完后,老师表扬了我,这时,在我的心中,那一抹温暖的色彩再一次的出现。
从那时起,我扬起了自信的风帆。不管上什么课,我都会大胆的举手发言,无论遇上什么事,我都会尽力去做好。就这样,我赢得了许多老师的赞许,也得到了同学们的尊重。小学的最后一届田径运动会上,我大胆地、尽情地展现自己的长跑优势,大步向前冲去,并在八百米长跑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打破了我们班女子长跑零第一的记录。此时,我的心中早已被那抹光亮的色彩所填满。这种劲头一直持续到了我小学毕业。在最后一个学期的评语中,我看到了胡老师对我的期待,我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
有那样的一抹色彩,它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可以温暖人的心灵。正是这样一抹色彩给予了我力量,让我扬起了自信的风帆。这一抹色彩将会在我的心中永存,我也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奋勇拼搏,决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
喧闹,嘈杂,摇摇晃晃的霓虹灯。
穿行在城市之间,以我为中心的圆圈,避开一切世俗的纷扰。那是一道彩色的虹桥,沟通看人们心灵的柔软,转而弃了浮华的外壳。
我不惧怕未来,因为有一条彩色的光,由一件事,通向未来的远方。
回首前尘,那是一个雾霾天的傍晚。城市间是灰白世界的领地,白色口罩,灰色的目光,毫不留情地将光明与色彩斑斓赶尽***绝。“吱呀……”车轮摩擦地面,我登上公交车,硬币落下,我坐在窗边,看那苍白无力的灯火。环顾了周围,公交车上挤得满满的,已经没有了空座,在车内,仅剩下手机的苍白光线,了无生气地映入人眼。
车子过了几站,终于迎来一个新乘客。是一个老年人,头发花白,但精神却很好,柔和的双眼闪出两道睿智的光。他提着一个袋子,用手攀住了斑斑锈迹的杆子……没有人让座。
呵,是啊!霾都进到人的心里去了!我暗自微微地讽刺着,走上前,低声道:“您坐这儿吧。我马上下车。”
我按着礼仪的套路,似乎应该如此,他先推辞,我便要好言好语,把他带到座位上,坐下然后便要礼貌地微笑。说什么我也不能再坐回去,我身上还穿着校服,还有说明我身份的校卡。不,不行,就像物理老师说的,要有素质。
“啊,不用,谢谢。”他果真不答应了!我尽力微笑,并想伸手去扶他。“我明白你想让我坐下。”他笑了,拍拍我的肩,“但是……你们才放学吧,你们要在学校上了一天课,还要背着这个大书包回家。其实你们真的,比我要累很多啊。”
“换了他们让座,我也不会坐的。”他看了看那几个靠着公文包打盹的年轻人,“他们上了一天班,也很累了吧,我却比他们清闲得多。”他看了看我,说:“其实这不是一个礼仪问题吧,我们不能总是让别人迁就自己啊。”
我为自己的伪善哑口无言,车厢里的光渐渐暗了,人们重新抬起头。似乎是这样的吧,他们眼里的灰色漠然,已经被彩色的晶莹代替。
这种对他人的体谅是无关礼仪的,善行不是为了得到褒奖而为,而应是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体谅,除去了自己应有的权利,只为了让他人能够更加得益,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善行?在我眼中,一片体谅与心勾成的彩色环,正蔓延开来,连接着同处一个世界的彼此。
雾霾天,我已不再恐惧着无力。那一抹色彩,已永久地驱散了我心的阴霾。
我想,世界凝聚了每个人的色彩,我们都不该活得像一张白纸,虽洁白无瑕,却单调乏味。揭开心头的纱,随意勾勒的一两笔彩色线条,竟也成了生命中最美的风景。
我家的角落,有一架钢琴。凝重的黑色和笨重的外表是我对它的最初印象。说起学钢琴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觉得新鲜好玩而兴致大发,或许这随便的开始早已决定了最终的不了了之。练习生活的枯燥无味与意志的消沉让它成了我的负担,想要放弃,但想到对父母承诺一定好好练琴的宣言,却欲言又止,周而复始。曾经引以为傲的钢琴最终成了备受冷落的无用之物。承诺,原来这么容易背弃。
磕磕绊绊地,这架黑色的钢琴与我相伴了五年,暗淡无光。
对这黑色钢琴的厌倦止于一个朋友的拜访,她望见这醒目的钢琴,欣喜万分,要求我弹。我自然不好推脱,但此时已有一年未碰琴,心中有些久违的激动与忐忑,坐上琴凳,双手附上琴键,生疏,但又隐隐的熟悉,一首曲子断断续续地流淌出来,虽较完整,但美感与意境已在一次次的停顿与错误中消磨尽无了。我有些窘迫,抬头望她,她好似陶醉其中。她说:“你弹得真好,我也想学钢琴。”
令我诧异的是,她的眼瞳里闪烁着彩色的光亮。
“感受音乐的色彩啊!”她临走前神秘地对我说,我不解,低头审视那琴,仍然是无趣的黑色,但冥冥之中,又有什么变了呢?我轻轻敲击琴键,一个清澈的音符笑着蹦了出来。钢琴它总是如此,无论我是否真心喜爱它,用心演奏它,它的音色总能穿透人心。着魔般坐下,如以往一般弹奏起来。为什么放弃?最后会厌倦当初又为何开始?五年的陪伴难道不能体会到钢琴的乐趣吗?一串串音符好似在质问我,我无话可答,只觉得心中有些东西在渐渐瓦解,或许,是我与琴之间的隔膜吧。再回神时,忽然发现,那旋律,那音符,那黑白琴键,那钢琴,流光溢彩,散发着迷人的色彩,原来它们早已被上帝赋予了最鲜艳的色彩,只是迟钝的我,如今才发觉。
玛利翁说:“声音是听得见的色彩,色彩是看得见的声音。”一曲终了,我终于发现,与我相伴五年的,是这“彩色”的钢琴。
只是随意地涂抹,最终竟也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有那样一抹名为“钢琴”的色彩,点缀了我的人生。
色彩装点着我们的生活,他出现在生活的角角落落。没有了色彩,我们的生活就变得毫无意义。
我们家里人都是信佛的,在我小的时候我们一大家子经常会去上山上的寺庙里拜佛念经,那时候我见得最多的就是金色——金色的墙壁、金色的佛像、金色的佛具等等,神圣而又庄严。我的外公是常年住在寺庙里的,寺庙的后面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是独属于他的“领地”。也许是平常没人说话的缘故,外公总爱在“领地”里种些瓜果蔬菜,这让他有事可干些。
外公是个闲不住的人,一有空就去他那菜园子逛逛。浇浇水,拔拔草,这些在我眼中繁琐而又无聊的小事却是外公快乐的源泉。有一次中午和外公一起吃饭,外公一直在和我谈论着菜园子里的事,什么有朵萝卜已经开花啦,有条丝瓜又长大一点了啦这类的事情听得我心不在焉,外公却还在那眉飞色舞的说着,半点都看不出疲劳的样子。(原创投稿
每逢过年过节,外公都会托姨妈给我带些他亲手种的蔬菜,次次都是两大袋子,每一种蔬菜都能看出是外公精挑细选过的,个个个大有水灵。姨妈有时也会隐晦的告诉我有空还是多去看看外公,老人家年纪毕竟也大了,总想着儿女子孙能多去看看他。想到这里我总不免有些内疚,我在一天天长大,而外公却在一天天老去,但我却因为学业繁忙而没有尽到一个孙女的义务去好好照顾他。
外公有一颗金色的心,像一个火炉温暖着我,却不求回报。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到黎明。
——题记
许多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且都愿意为自己的理想而活,而奋斗。多年来,埋藏在我心底的梦,就是想当书法家。小时候,当很多孩子还在喜欢玩具、动画的时候,我却偏偏迷上了汉字。孩子们陶醉在玩具、动画带来的乐趣中,我却沉浸在对汉字的痴迷中。因此,从小我就喜欢欣赏别人的好字,渐渐地也就喜欢起写字来。对我而言,欣赏一篇好字,让人赏心悦目,无疑是一种享受;能写好一手好字,就像在刻意打扮自己,写出后让人称慕不已,原本是一种幸福。
我特别喜欢欣赏王羲之、司马彦的字,也喜欢模仿着他们的笔迹去练字。当我第一次进校门读书时,看见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手好字。那匀称美观的汉字,一个个从老师的巧手之下跳了出来,让人羡慕死啦。从那一刻起,我就在想,要是我能写一手比老师还好的汉字,该多好啊!后来,我就发奋苦练,写过的字帖足足有二十来本,还不包括老师发的。老师发现了我写字的天赋,就鼓励我朝着书法家奋斗。其实,我哪敢跟书法家比呀,只不过随便涂鸦而已。可老师却说:“是人就当有梦想,你应该朝这个方向去努力!”此后,我又在写字上下了不少功夫。全校的老师都夸我的字写得好,是块当书法家的料子。但我依然深知,我的字与书法家相去甚远。直到在一次硬笔字竞赛中,我一举斩获了一等奖后,我才坚定自己的梦想——当个书法家。尽管实现这个梦想的道路尚还漫长,但我深信用自己的一生去努力,理想也许并不遥远。
花开了,终有结果的时候;鸟飞了,终有归巢的时候;水流了,终有归海的时候;车动了,终有到站的时候。
有一句歌词说得好:“心还在,梦就在!”为了我心中已久的书法家梦,我愿将我的青春交付与书法,直到美梦成真!
大千世界,色彩缤纷,每一位生灵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抹色彩。王维爱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瑰丽壮大,钢琴师们独爱黑白两色的鲜明、简炼、纯粹,而一抹微不足道的嫩绿却在轻轻拨弄我的心弦。
那是一个淫雨霏霏的下午,雨虽小,但挺密的,人在灰暗的天空下感觉有些沉闷,雨只是绵软地飘着,给人一种想下却不能痛痛快快地来场暴雨的感觉。
我在学校二楼大厅读报纸,聊以舒缓一下课堂上的紧张,当我读了一面又一面,读到报纸右上角时,我却眼睛一花,仿佛瞟见了一抹嫩绿,躲在灰暗中,不甚明显,再定睛找时,才发现在屏风后面有一株才七、八厘米的杂草,叶子上积累了厚厚的灰,我刚看到的是它那才新长出的嫩叶,还不如其他叶子颜色那般深,故被我发现。
我开始惊异于它的生长位置,它就在一条窄窄的石缝中直接落了根,难以想象,一株小草的种子是借何等机缘从地面飘到二楼走廊又飘进这条窄窄的石缝呢?它又是凭借何等毅力,在没有阳光没有雨露的室内环境下,靠走廊飘来的些许水蒸汽顽强地存活呢?看它叶子上厚厚的灰和身旁的蜘蛛网,我甚至怀疑它是和小学刚毕业的我一起迈入这所中学,或许,还要更早,它就一直像这样默默地听着学生们朗读、嬉笑、读报……躲在墙根处默默地生长着,但无人发现——它实在是太渺小了、太卑微了。
但,现在,它却和它背后玻璃幕墙上的小水珠一起深深映入了我的脑海里,在它背后水珠的映衬下,它是雨中的强者,若问为何,那一抹新吐的嫩绿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还发现,即使在室内,它经历的苦难也不比外面的草要少,它不得不早早地枯萎掉最底层的叶片,以给顶上的新叶提供一点点儿水份,所以它也因此永远长不高了,可是我却在这七厘米身躯中感到了一股坚韧不拨的精神与支撑生命、活出自己的那段傲骨。
草既如此,人何以堪?
又有多少像这株小草一样的人,默默无闻地在恶劣的环境中奋力展现出生命的色彩,他们是卑微的,但它们也是最可敬的,他们可以活好自己、又何必还要学别人呢?
当然,草难逃枯萎,人难免一死,但我却认为那一抹嫩绿已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教会我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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