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忘不了的那个他作文开头)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忘不了的那个他作文开头)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3-22 05:14:45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忘不了的那个他作文开头)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一】

人的一生有许许多多的记忆,他们就像是人生长河边一枚枚美丽的贝壳,而其中最美丽的就数那一枚了……

记得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我还流着鼻涕跟小伙伴们一起玩泥巴,正当我嘻嘻哈哈玩闹的时候,我妈一手把我拎了回去。回到家她便指着一团毛球一样的东西对我说:“小兔崽子,以后不许你出去玩泥巴了,天天搞得那么脏,你以后就和它玩吧。”我一听顿时傻了眼,这个“毛球”就是我的玩伴?可能是我的'疑问让这小家伙感到不安了,他咿咿呀呀呀的从窝里蹒跚地走了出来。这是我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狗,他一步步费力地走到我的脚下,用它那毛茸茸的小爪子轻轻的拨弄我的裤脚。我一把抱起它,看着他在半空中惊慌失措,我感到好笑,不由地逗弄起它来。我暗暗告诉自己:这将是我一辈子的伙伴,我要好好保护它……

光阴似箭,白驹过隙,一转眼三年就过去了,我慢慢长大,“毛球”也从当时的小家伙变成了一只高大威猛的大犬了。我们间的感情却一直未曾变淡,它还是喜欢跳到我的怀里撒娇。而我也总喜欢扯扯它的尾巴,虽然它每次都是一副不乐意的样子,但我却依旧我行我素,搞得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生我的闷气。后来还是在我的感情攻势下,和我重归于好,一如既往的与我亲昵。

可惜好景不长,每每当我思及于此的时候,都有一些羞愧,愤怒夹杂在胸腔里,拷问着我的良心……

那是“毛球”来我家之后的第四个年头,当时我们这个地方正在宣传预防狂犬病,大街小巷都贴满了告示:不许养狗,家里的狗要全部处理掉。为爸妈当时就想把“毛球”送人,结果为死活不愿,我舍不得它,不想把他送走。爸妈也没办法只好迁就我。正当我抱着侥幸心理的时候,居委会的人却来了,他们二话不说,拖着狗就走。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毛球”当时惊恐的眼神,那眼神仿佛在质问我:“主人,为什么他们要带我走?为什么你不保护我?”我没去看“毛球”是怎样被***的,因为我不敢,我不敢面对它。过了一下午,我才鼓起勇气去看看,而地上却只剩下一滩血迹和几根毛发……

那段记忆既美好又残忍,让我永远也忘却不了,它时刻提醒着我应该勇敢的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因为一时的逃避和任性让自己永远有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二】

在小学生活已经六年了,但是在这六年中的点点滴滴,令我最难忘的是我们班上的同学。

我们班上的同学每一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整天装着凶恶的外表的就是非黎泳欣莫属了,因为她每一天都会骂人,有一次,老师叫我们撕答案下来,但是黄伟华却私藏答案。这一幕被黎泳欣看见了,她马上告诉老师听。但是黄伟华看见老师收掉了他的答案,心里很不服气,他打算骂黎泳欣,但是他被黎泳欣反骂了一顿。可是我知道黎泳欣的出发点是好的。

班长黄泳琪的性格是很文静的,平时一声不吭,不过一旦是有人惹了她,她就会大发雷霆。还记得有一次,她正在安静的看书,有一个人不小心踢了她一脚。使她从书中惊醒了。他觉得很生气。哗啦哗啦地骂了他一顿,那个人只好乖乖的对她道歉,她又开始沉浸于书的海洋里去了。

张梓渝是我们班上出了名的“傻大姐”,整天都是傻乎乎的,总是很爱笑。而且她很爱讲道理,谁做错了事她都会跟他讲道理,被骂的人一听马上就笑了。

在这六年中忘不了我这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与别人与众不同的性格。这令我终生难忘!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三】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记忆中生命里只有两次,对,是两次!偷偷地跟死神通了个电话,告诉他活着是太残酷的事,告诉他我并不期待明天是否美好,可是那个老东西一面嘲笑我的懦弱,一面用很不屑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确定你活够了?”他这一问,吓得我撂下了电话,仓惶而逃,我活够了吗?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四】

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开头【五】

读这本书是一种

年少无知的富贵输光祖上积累的财富,加之父亲的气绝身亡让他重获贤惠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他活着似乎有了意义。残酷的战场让他目睹了生命的无力,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然后,捡了一条命回到家,母亲却已离开人世,聪慧的女儿不再会说话也不能再听到声音了。之后,心地善良的有庆赛跑第一,似乎让人感受到了希望,可是作者依旧叙述着残酷的现实。热爱的生灵有庆居然是被抽血抽死的,残酷的社会和无知“医生”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为人忠实却遭遇不幸的凤霞嫁给了忠厚老实的二喜并怀了孩子,似乎希望又重现了,然而……凤霞的离去,二喜的遇难,接着又是家珍的逝世,就连充满灵性的苦根也未能辛存,死因居然是撑死的!这一切,历历在目的是,眼前是一个一个横卧着的灵魂!最后富贵和与他同名的老牛的身影渐渐消失……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人来到这个世界,最终的宿命不过都是回归土地的拥抱。在活着这样一个广大而又沉重的话题面前,似乎每一句话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觉得无力。然而活着,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活着是艰难的,也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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