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似水白驹过隙,我望向窗外,万顷日耀,光华万丈,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想起那时的,亦同今日的倾城光芒。
那时,还是故园,还是家乡。在芦苇飘荡的溪水里,无所寻觅当年屈子吟哦氤氲的凄凉,这里是孩子们最快乐的乐园。彼时九月骄阳似火,人家的孩子都已上了学,我却仍在童年的影里停留。适逢年长我六岁的哥哥放假,我便央求哥哥带我去姥姥家门前那弯小溪玩耍。正午的阳光洒下炙热的网,却依旧击不退我和哥哥的玩心。在草丛中觅得蚱蜢的哥哥将那活蹦乱跳的东西忽地放在我手上,吓得我急忙将那东西抖入溪中。哥哥看着我哈哈大笑,却因我拨过去的溪水停了笑声。彼时,阳光灿烂,童真犹存。
那时,已是滨城,已是他乡。在浩瀚的大海边,我觅见昔日的渔家的大美,却是乡关何处是,魂梦依稀时。思乡思乡,思的又岂止是乡。好不容易能在父母闲暇时回乡,能再见到哥哥,能再见到故乡。后来我才知晓,此去经年,从此举家迁至滨城,关山相阻,故园已隔。庆幸的是此行有哥哥随行,便不再心心念念。那时,我步入小学,哥哥升入初中,哥哥闲暇时亦会与我玩耍,只是别了那弯溪,那片芦苇,便有些无聊了。我有时会在纸上绘出意想中的古典美女,却会不经意时被哥哥添上一颗痣或涂掉嘴角,然后郑重其事地在旁边写:“这是你!”我气得急便将长发涂去,又道:“这才是你。”那时,阳光灿烂,快乐满溢。
后来,哥哥上了大学,我开始了初三繁重的学业,每逢被课业折磨的欲哭无泪。也曾想过放弃,可是每月哥哥都会发给我几张哈哈大笑的表情,“啊哈哈考上大学就不用补课了”之类的话语。我知道,这是一种激励,于是我不曾放弃。生日时,母亲递给我一个包裹,未说明寄包裹之人,我却在接过时便已明了,只有哥哥,会有这般心思。那是一本书:《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看着书,我忽地就落泪了。抬眸,阳光依旧灿烂,一如昔年,从不曾改变。
那阳光灿烂的日子,万顷日光洒下,我又念起昔时,我又思及今日,那阳光灿烂的日子从未远去,纵然别了乡关,辞了故园。在这阳光灿烂的日子,眼前还是昔年,那时哥哥带笑的容颜,此生此世都不曾改变。
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难忘的。在小学六年中,总会有一些刻骨铭心的事情发生。在离开了生活了六年的母校时,心中充满了感慨。想起和同学们相互扶持的那段日子,总会感到深深的留恋。
还记得小时候和小伙伴们在校园里互相追逐的快乐身影;还记得大一点儿时和同学们讨论着大人们的话题;还记得最后一年同学们拼命苦学的模样……转眼间,就要匆匆忙忙地离开生活了六年的班集体了,心里怀念着儿时的欢乐,总恨透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这句话。朋友,你还记得小时一起走过的日子吗?现在,不再像儿时的无忧无虑,而心中挂念的是小学那份乐趣。
“一起走过岁月的风风雨雨,手牵着手……”录音机里又响起了那熟悉的歌曲,难忘的是那不变的回忆。
总是想起那相处了六年的同学,再过不久就要各奔东西了,是否怀念那六年的快乐的生活呢?
朋友,你是否还记得小时总是议论哪个男孩英俊,哪个男孩难看,哪个女孩风***,哪个女孩最受老师爱?现在想起来,才觉得自己幼稚无知。
六年,在口中总觉得很长久,转眼间,就匆匆地分别了。分别时,才觉得时间的短暂。岁月怎么就不留人呢?
小时候,父母外出打工,将我托给外婆外公照顾,在那儿有我的表妹,我们两个整天嘻嘻哈哈给家里添了许多的乐趣。
暑假的一天下午,太阳热辣辣地烘烤着大地。外婆将家里仅有的两顶帽子带着我俩的头上,扛起锄头,牵着我俩的手下地干活。
阳光照在大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晒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周围一丝风也没有,就像一个不透风的蒸笼。
到了地里,外婆叫我俩坐在一棵大树,外婆就在树旁的地里干活,她微微弯下腰,仔细地锄着草。不一会儿,外婆的'脸上就渗透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嘴唇干裂,呼吸也明显加快。
我俩坐在树下,看着他这样辛苦,便停止了嬉笑,捧着茶杯走到外婆面前说:“外婆先喝点茶,歇歇再干。”外婆直起身子,用枯瘦的手捶了捶背,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我不口渴,你俩喝吧!”我俩不约而同地撒谎道:“俺俩不口渴,并且这茶不对我们的口味,难喝!”外婆半信半疑的接过茶杯,仰起头喝了满满一大口,诧异地说:“啥嘛?就是茶水,不是饮料。”随即恍然大悟,笑着说:“原来你们俩在骗我!”我俩开心地笑了起来,外婆也眯起了眼睛会心的笑了。
随后外婆又接着除草……
如今,时光飞逝,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虽然后来爸爸妈妈回来了,我也被接回了家,但那段日子令我很开心,很难忘。
课堂上,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演讲,为我们评讲阅读,带领我们攻克难题,每当一篇美文出现,老师总会声情并茂地朗诵一遍,同学们也静静地,带着羡慕和嫉妒听着,仿佛欣赏一首优美的歌。BUT今天,荣老师却让同学代表来演讲,这个决定无疑使有演讲功底的同学心头一热,当然我也不会例外,毕竟我曾经获得过两界学校举行的演讲比赛冠军,我在心里悄悄问自己,我会做到像老师一样,征服所有同学们吗?如果我能力有限,老师会不会怨我?思量甚久,我的手“欲举又止,”依然是犹豫不决。终于,在我不能下定决心的时候,“后来者居上”了,唉,机会错过了。
演讲与口才课,汪老师时常会给同学们来个突然袭击――让同学代表即兴演讲!演讲与口才,顾名思义,就是要加强口才连贯性,深刻训练演讲能力,任务下发,同学们都默默地准备,我有了上次的教训,不再胆怯了,只是想,“即兴”演讲,不用演讲稿,出口成章,要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而且反应太慢也不行,总之就是要会随机应变,唉!要我说啊,这即兴演讲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难!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有一位勇敢的同学准备好了…唉,机会又错过了
进入三中,很陌生,但很刺激,我非常喜欢每个星期二至星期四早上的校园广播――晨读打开电视,总能看见我们学校的小小播音员光荣地坐在摄像头前,激昂地广播着同学们写的优秀广播稿,看者他们,我就幻想着自己也和他们一样,成为播音员…终于有一天,老师对我们说,学校将在七年级选拔播音员,哈!机会来了,我沾沾自喜,心想:就凭我的演讲能力,还不能被悬赏播音员?我作好一切准备浴血奋战,BUT最后不知怎么搞的,学校只在各班的文艺宣传委员中选了一批人选,我还是没有选上,唉机会再一次错过了…
经历了三次教训,我决定不再放弃机会,抓住机会,相信下一次,我将闪亮登场!
暑假,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在一辆开往火车站的公交车上,目睹一件令我难忘的事……
我坐在靠后的座位上,一面享受着阵阵的凉风迎面吹来;一面欣赏着窗外的景色:太阳照在大明湖的城墙上,柳树的枝条随着微风轻轻飘动,深沉的灰与青翠的绿相映。大明湖站上来一位阳光大男孩,他高举着手中红色女士钱包,阳光穿过车窗打在钱包上,红艳靓丽,显得格外名贵,他晃动着手中钱包大声问:“谁的钱包?”不知怎的,看到这情景,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不禁细细地打量起他:高挑的个头,白净的皮肤,鼻梁上架着副宽边眼镜,文质彬彬,我在心中暗暗给他打了80分。
“噢,是我的。”坐在我身边一位衣着得体,看上去特别文静平和的女孩站了起来,小伙子走过来,问女孩包里装了什么东西,女孩一一都作了回答。
“既然是你的,那你想要回去吗?”咦,这句话听着怎么这么不顺耳啊!
“是我的我干吗不要?”看来那女孩有点儿生气了。
“你别生气,现在是经济社会,凡事都图个实惠,我总不能白捡了你的包吧!这样吧,给我20块,算辛苦费,怎样?”没想到,这个小伙子竟然是这样的人,全车人都向他投去了鄙夷的目光,而他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小伙子,做人可不能这样啊!”一位老大爷实在看不下去了。
“大爷,这包里可装着500元钱呢!”小伙子并不在乎那些目光,微笑着解释。
女孩不情愿的从兜里掏出一张钞票,看也不看一眼就气呼呼地扔在了地上。阴沉的脸,与窗外的阳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伙子弯腰捡起来,把钱包还给了她,依旧微笑着说了声谢谢。
公交车又到了一站,女孩儿下车了。“大爷,这20块钱还给您。”又是那个小伙子的声音。
老大爷莫名其妙,全车的人都感到莫名其妙。
“大爷,您刚才掏钱的时候掏掉了20元钱。”被那位女孩捡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可她捡钱时自己的钱包也掉了出来”。噢,原来如此!
“对不起,小伙子,是大爷错怪你了。”“没什么。”小伙子的笑容很灿烂,就像那窗外的阳光一样。
据说中国电影有三部史诗级的,分别是霸王别姬、活着、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之后中国电影很少有优秀的作品了。前两部我都看过了,今天北京瓢泼大雨,就呆在家里把阳光灿烂的日子看完了。
看影评有人说:“我看《阳光灿烂的日子》不感动,是因为它是姜文的青春,而不是我的。”所以我今天要讲也不是这个电影,而是想起了我的初恋。
我对女生最初的爱慕之心是在小学的时候,她学习很好很好,穿的也很漂亮,我却灰头土脸的,成绩也一塌糊涂。那时候好像主要的课程就是数学和语文吧,反正我记得语文老师一到作文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把她的作文当做范文念的。后来五年级结束,他们都升初中了,我妈强迫我留了一级,为此我哭了很久。第二个五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发现上一届的作文本还都在讲桌内,所以我就悄悄把她的作文本收藏了起来,后来我记得好像还用一个玻璃瓶装了起来,跟一个一块钱放在一起埋在了我家后院的某颗树根下,不过我到现在似乎从来没有把它挖出的意识,不知道那个一块钱是不是到现在长出了很多个?
后来我也上初中了,又可以遇见她了,高年级的在我们对面楼上课,下课有时候看见她出来趴在栏杆上玩,我就会看很久很久,有时候在校园里遇见她,我们彼此笑一下,我觉得她笑的很美很美,装做镇定的和她打完招呼,擦肩而过之后,我会在心里回味那个笑容很久很久。有时候我们会在村里的道路上遇见,至今都能记得那天她撑着太阳伞跟她妈妈一起从远处走了,可是那次我的边幅相当狼狈,所以我的心咚咚的跳着,羞愧的脸红到了脖子根,就是现在的屌丝见到女神的那种窘迫你能理解吗?然而那天我清晰的记得,她趁妈妈不注意,还是跟我笑了一下,依然是笑的那么美……
在她初三的时候,就是将要中考前夕,我特别害怕中考完后就见不到她了,所以我谢了一封信,拖哥们给她。天呐,那是我第一次写信给女孩子,也是第一次约一个女孩。我在信中对她说我会在几点在哪里等你,因为我们上学走的有一段是同路的。哥们只是把信给她了,所以我并不知道她会不会答应我在信中的约定,当然那天我还是按时出发了,当我从那个路口走上大路的时候,恰好遇见了前面的她,我太高兴了又太紧张,具体聊了些什么我都忘了,但我记住了那天的画面,有阳光,有风摇着叶子,我们踩在落叶上,沙~沙~
后来,就没有后来,像电影中一样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那是我最初对一个女生的爱慕,长长的五六年。现在想想我特别爱干这样的事情,悄悄的喜欢一个姑娘,让全全世界都知道,却偏偏没有告诉她,觉得这是很纯情很美好的一件事。
现在长大了,再也难遇到这种美好的感觉了,是一件特别特别遗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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