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间可漂亮了,下面就请让我带你去参观一下吧。
现在我们来到的是闻学路67号,这是一幢三层的楼房。我的房间在二楼。面朝南,很宽敞。早上,我一醒来,就觉得睁不开眼,一缕金色的阳光斜斜地射进来,好温暖好温暖。这时,我会一骨碌爬起来,推开窗,作个深呼吸,真舒服!
我的房间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那一张蓝色的小床,小床垫被的花纹是醒目的黑白格子,上面睡着几只活泼可爱的兔子,那只大白兔肯定是它们的妈妈了吧(这是我盖的被子)。小床旁边是两个小柜子,一个柜子上有我爱看的书——成语故事、童话集等,睡觉前我总要看看它,这已成为我的必修课;另一个柜子上摆着整整齐齐的磁带——有我喜爱的歌曲和动听的故事,夜里我睡在床上,听着故事和歌曲,很快我就进入甜甜的梦乡。
小床的左边,靠近窗口,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桌,每天放学一到家,我就坐在这儿写作业、读书、画画、吹笛子。天黑了,我就拉亮台灯,顿时,整个房间就温馨而明亮。
床的正前方是我的一方“学习园地”。那儿有我画的“快乐夏令营”和“太阳之歌”两张画,一张“首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作品。还有的是我在校运会上得的奖状:200米跑三等奖,女子跳远三等奖,还有英语奖和电脑绘画奖。妈妈说我是个全面发展的人。我想也是,我会朝这个目标努力的。加油吧!我对自己说。
靠近门口,是我的衣柜,里面摆着整整齐齐的衣服,春夏秋冬,红黑黄绿,大小不一,各种各样,应有尽有。门口立着我的一只看门狗,它可是我亲密的保护神,有它的保护,我每天才会安然入睡呢。记得那是妈妈为了让我一个人睡时买来送给我的.。
同学,你认识我房间的朋友了吗?欢迎你来我的房间,和它们游戏在一起。
我的房间是黑漆漆的,没有窗户没有灯,什么也看不见,找不到门在哪里。忘记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了,只记得醒过来就是黑的,墙壁很凉,可是很安全,把脸贴在墙上,凉丝丝,很安全。忘记了房间里到底有没有窗户,也许没有,也许有,可是被封起来了。
门和墙壁融在一起,怎么也找不到,算了,不要找了,我找不到的。我在房间里的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呆,躺着,睁着眼睛看天花板,如果有星星该多好,有时这样想。有的时候,忽然觉得应该是白天了,太阳应该在外面晒得很欢了,于是想要出去,会沿着墙壁走啊走,墙壁真光滑,摸不到窗子的轮廓,摸不到门的轮廓,有时想想,就算是摸到电灯开关也是好的,可是,墙壁真的很光滑,什么也没有,那么好吧,安静下来,把脸贴在墙壁上,安心了。
每次在房间里醒过来,都会有短暂的恐惧,外面的人是不是忘记我了,他们会不会记得找我,他们发现我不在了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担心,我叫喊,叫大家来救我,可是,真的会有人听见么,我不确定,真的不确定,只好不喊了,我知道早晚会出去,虽然还会回来,可是早晚会出去的不是么,那么好吧,不要喊了,我安静的躺着,看天花板,想想星星,原来房间里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一次忽然想起,原来这个房间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冰凉的滑溜溜的墙壁是我一个人的墙壁,永远也看不清的天花板也是我一个人的天花板,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小小的兴奋,忽然欢喜起来,我觉得应该唱首歌才好,可是我喜欢的歌,实在是记不得歌词了呀,于是有重新沮丧了起来。
睡觉吧,或许等我醒过来,就可以离开房间了,可是大多时候是睡不着的,我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睁圆了眼睛,我在幻想,我的眼睛这个时候一定是发着光的,炯炯的很有神采,要是我自己可以看得见就好了。有的时候听见外面有声音,就会忽然高兴起来,是不是有人来找我了,他们发现我在这里,他们过来把墙壁打破,他们要把阳光放进来了,我兴奋的等着,等着阳光照进屋子里,我想要看清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可是,他们又走了,失望了,每次都是失望,可每次都是满怀信心,我是个百折不挠的坚强的人,这点我可以肯定,我很坚强,这是我值得骄傲的地方。
我和小刚是同班同学,他是这学期才从外地转学来到本校就读的。但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对他的印象始终不是很好,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对他的看法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拿起饭碗,只等老师一声“下课”,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果然,老师刚说下课走出教室时,教室里时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刚以及其它几位同学。我一边苦笑着说:“他们跑的也太快了,又不是没吃过饭。”一边将手伸入课桌之中准备拿碗。拿出之后,我又伸入裤包内想要拿饭卡,可是搜索了很久也不见其踪迹,于是我就推测: 饭卡很可能是不小心掉落了在哪儿去了,也有可能落在家里了。总之,看样子中午就吃不成饭了。我将手抱在头上,望着天花板对天说:“天啊!我今天也太倒霉了吧!看样子,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我的动作引起了小刚的注意,他拿着碗走过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我回答道:“没什么。”既然没什么,那你为什么在这儿仰天大叫呢?”他追问道。我见遮掩不过去,便只好如实对他说:“实不相瞒,我的饭卡不见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不成饭。“喔!是这样啊!那好办,你用我卡去打饭,你不就有吃的了吗?”小刚笑着说。我不好的说:“那不好,那是你的卡,我怎么能用呢?”“没事,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那么计较吗?”“那也不行。不就是饿一顿吗?没什么事的,我推辞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只有吃饱了,下午才有力气学习啊!”小刚劝道。“那……好吧!我以后会还你的”。我们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必挂在心上,小a笑着说,那快走吧!别人都快吃完了。“好!等等我”我笑着说……。这虽然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但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件让我明白不光是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不应袖手旁观。同时这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应该发扬这种精神!让爱永远存在人与人之间! 同学总是天天相处,日日碰面,在上学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所以我要向你讲一件我和晓明发生的事。 那是酷暑难熬的暑假的一天,我和晓明约好一起到从文书店去看书。下午2点我们在兰陵广场碰了面,骑着自行车来到从文书店。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后,我迫不急待地冲进了从文书店。在茫茫的书海中如饥似渴地寻找我所想要的书。晓明也走进了这片辽阔的“知识海洋”,开始寻找他所需要的书。 我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书本。突然,我的眼睛在密密麻麻的书海中被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吸引了。因为我被封面上的.一名话“爱因斯坦乖狐狸说:天才与你的距离就是这本书”这句话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本,我开始还是耐着性子慢慢看,后来却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故事里的情节里去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晓明走过来对我说:“博巍,好了吗?”我还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晓明见我没反应,往我手里的书看,这一看不得了,连他也投入到情节中了。共2页,当前第1页12
她,留有乌黑的齐刘海,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在齐刘海的衬托下越显炯炯有神,起初她就是数学课代表,我本以为她有敏捷的头脑,沉稳的性格,后来才发现她那现代的孙悟空的本性。
传说她俗称“假小子”顾名思义假男生,性格自然也就够酷了。有时与她说话不到半句便会打起来,人家说上阵带枪,而她的四肢便是最有用的“枪”了,常在众目暌暌之下淑奴风范尽失,好没风度啊,她那套孙氏绝招是名不虚传。她嘴里常会冒出一些登峰造极的词语,可谓千古绝句。她对于数学是超有耐心的,也许这是上天给她最大的恩赐,她的体育也超棒,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
我的同桌,绝非等闲之辈,正所谓快乐会传染,她可是我们班一道快乐的风景线,永远看不厌的风景线。
在期末考试中,我超常发挥,终于获得了名列前茅的优秀成绩。
回到家后,看到我的分数,父亲欣喜若狂。第二天,有人向父亲提起这件事,父亲自豪地挺起胸膛。这是父亲最自豪的'事情。这时,我看到了父亲的自豪面。我的父亲像船帆一样,在无边无际的海上,任凭风吹雨打也不怕。记得那一次,是六一儿童节。虽然,我已经不是幼稚的小毛孩,但是父亲却还要给我庆祝。父亲答应我,下午下班时给我“肯德鸡”。我可开心了。我盼啊盼啊,叨啊叨啊,终于等到了父亲的下班时间。我欣喜若狂地跑到阳台前,抬起头。天哪,乌云密布,居然快要下雨了。真是“天有不测之风云”透过阴深深的天空,我失望地垂下了头,心里想:父亲现在回来,一定不会淋到雨,但却吃不了“肯德鸡”;父亲要是给我买“肯德鸡”,但会成了“落汤鸡”。
哎,父亲一定会因为下雨而着了慌,肯定把“肯德鸡”的事抛到九霄云外,我越想越气愤,生气我真倒霉,倒霉会碰到下雨天。哎,我大叹了一口气。在一旁收衣服的妈妈说:“呀呀呀,快要下雨了,你爸还不回家,真是的”啊,“哗哗哗……”下起了雨连妈妈都忘了,爸爸就别想了。“肯德鸡”——“泡汤”了。过了一会儿,门铃响了。我急匆匆地开门,只见父亲全身湿漉漉的,头上的水不时地往下掉,手上还提着2个袋子,我分明看到了袋子上写着“肯德鸡”和“新华书店”两个大字,却不敢相信。原来,父亲为了给我买节日礼物,被大雨淋到,我既兴奋又难过,父亲见我一幅呆楞楞的傻样子,轻轻地对我说:“孩子,节日快乐”。
我感动极了,忙接过袋子,拿来了毛巾,给……我知道,父亲为了我给我一些Happy,被雨淋成这个样子;我还知道为了借次机会来告诉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是啊,当我想到这,就想到帆。父爱就是样,我相信你也有,只要你所想要的,父亲就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完成你的愿望……父亲的肩是我们的天柱,父亲的臂腕是最安全的港湾!我爱你!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打开一扇镶了几块玻璃的木门,便是我的房间。门旁有一面大而空旷的墙壁。本打算贴几张海报,却因迟迟不能过关的地理而贴上了地图。有人告诉我,用牙膏贴可以不留痕迹,我猜它的原理是牙膏白得像墙面,完全吻合。可母亲不知道,弄了款蓝色的透明牙膏。所以我的墙很不乐意的留下了几块蓝色的印记。真是阴错阳差,什么都不想要却留下这无比鲜明的记忆。好像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自己的东西,好像地理标记。可为什么,当我思念那些亲人时毫无头绪。
房间铺的是浅色的纯色木地板,花纹也极为普通,就像树的年轮一般。刚洗完地的时候,喜欢赤着脚,毫无保留地与它接触着。感到地上细小的缝隙,刻入了脚底的茧。这样的话,不管走在哪里,总会生发出一种在家的错觉,那种并不豪华却无比惬意的感觉。
屋子中央有一张纯手工的床。由父亲亲自设计,让木匠做出来,再由漆工上色。很朴实,与外面卖的床架真是天差地别,却最让我有安全感。床垫是熟人扎的,格外软。是舅舅送的,人扎的总比机器产的有人情味儿。铺上床单,总让我有打呼噜的冲动。可惜我是个懒惰的人,床乱了也不懂得整理。扔着杂志,散着CD,摆着扇子。肯定是觉得可惜,想好好整理一番,却腾不出自己的耐心来。有时候坐在床上杞人忧天,我的人生会这么凌乱不堪么。
床旁有个小柜子,其实是书桌的一部分,因为位置不够,勉强充当床头柜。柜子上尽是零食,乐事薯片,巧克力威化,乐天木糖醇,很少会在房间吃,却放在了这里,好像是一种独占心理,真是个坏习惯。书桌上有从小学到现在的文具,即使不用了也还保存着。孩童时的念旧吧,母亲曾整理出一堆旧笔,我又执意放回去,喋喋不休地埋怨母亲。母亲也无可奈何。
窗台和书桌很近。写作业不认真时就爬上窗台。下巴耷拉在窗框上,看着属于城市的喧闹,听着被称为噪音的车子的声音。累了,就靠在窗台上,或者干脆整个人躺下来。窗台很硬,我却从未感觉不适。窗台明明是最接近外界的地方,而我最爱在这里发呆。有时候整个人很难过,也会躲在窗台上。想着那些车子在飞奔的同时不忘带走我的难过,幼稚。从窗台上可以看见路上来来往往的走着的人,却看不清表情,我暗自揣测:他们都是开心的吧。于是渐渐丧失了自己难过的理由。
窗帘是麻布质感的,拉上它,看着它。我会觉得好像看着一块印着蓝色碎花的魔术布。我期待,下次拉开它,我会看到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或漫天舞动的花瓣。抑或什么都没有,于是这个不称职的魔术师被勒令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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