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上幼儿园时,每天课程都不一样,在好几种课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劳课,因为上美劳课,我才能将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每次上美劳课,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放学的路上,我跳着回家,像一个捡到元宝的人,兴高采烈的回家,和家人分享这快乐的事。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就开始拚命的写功课,写完之后,我就自己坐在客厅里画画,有时候妈妈叫我帮忙她端饭菜,有时候,过于全神贯注了,所以我连吃饭都会忘记,我每次都陶醉在画画的世界中,完全不理会别人在说什么,别人在做什么。
世界上有好多画家,我最喜欢的画家是几米,几米的画风很特别,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另外一个我崇拜的画家是毕卡索,他会运用想像力把心情画出来。
俗话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只要肯用心,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希望以后画画技巧可以越来越好。
正拿着小画笔在书桌前准备大显身手的是谁呢?嗨!不就是我吗?我正准备露一手给你们看看呢。
画个什么呢?画景色吧。就画春天吧!不,还是夏天好看一些,不过秋天也挺好看的。哎,太伤脑筋!唉,不管了,就画秋天吧!可是我从来都没画过秋天,这可怎么办呢?哎,先看看画秋景的参考书吧。翻了几篇后,我心里胸有成竹了,这回我一定会画得很漂亮。我先画了几锞鲜红鲜红的枫树,树下是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过,远处画上几座高高的山峦,山峰间露出一轮红红的太阳……我终于画好了,多美的秋景啊,我就给它起名叫“秋日即景”吧!
我不仅爱欣赏画,更爱自己动手作画。画画不但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还培养了我的审美观。我喜欢你,美丽的画卷。
“吃饭了!听见没有!吃饭了!”听!妈妈又在喊我吃饭了!此时,我会应附上一句:“知道了!”可眼睛却始终离不开令我如痴如醉的书本。
看书,是我业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常让我忘记一切。
有一次我去姑姑家玩。本来,我和表弟表妹商量好了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来躲,他们找。我想躲在表弟的房间里,可刚进屋,便在表弟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书的。于是,我爱不释手地看了起来,忘了正在与表弟表妹玩“捉迷藏”,更忘了躲起来。
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生动、太幽默了,我看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哈哈哈”的笑声。我的笑声惊动了表弟表妹,他们得意扬扬地走过来对我说:“我们终于捉到你了!表姐,你怎么这么傻呀?那么多难找的地方你不躲,偏偏躲在这里?”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地说:“什么躲不躲?”他们顿时傻了眼,说:“表姐,你是吃错药了还是发烧了?”我不耐烦地说“去去去!谁发烧了?小孩子别乱说话。”说完,我便又拿起书细细品味了。虽然他们俩还在那里死磨硬缠,但我却几乎没有听见他们俩的声音,仿佛这个世界只有我和这本书,其他的什么都不存在了。
就这样,我一直在那里看这本书,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一阵微风吹来,我才回过神来,也才想到去找表弟表妹,可他们已经不知去向了。
你看,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看书。
最近,有这么三个人一直是众多书写者中受到围观者敬佩的,他们的领头者是一个戴眼镜的高个子身材瘦瘦五十出头的男人,他带领着一男一女两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小伙子中等个子,偏瘦,那个少女个子有些矮,稍胖。然而,他们二人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残疾人!他们走路都有些瘸,一踮一踮的,那个小伙右手一直揣在运动服的口袋里,竟然是左手握笔,那个少女的左手手指朝上半蹴着,胳膊也圈在怀里。他们手中的笔也制作更加简陋,笔柄都是用竹竿做的大概有一米长,笔头是把饮料瓶子剪开,再把海绵削成毛笔头状塞在里面,竹竿插在瓶口里固定好就成了。这种笔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用蘸墨,就在海绵笔头上蘸水直接写在地平上,在太阳的照射下一会儿就干了,所以在一块地平上可以反复书写。那个长者在第一排写,那字体如行云流水,龙飞凤舞,功力深厚。二三排是那俩少年在临摹,虽然他们身有残疾行动不便,但还是临摹的入木三分,挥洒自如。特别是那个左手写字的小伙,他的字比正常人右手写的.丝毫不逊色,笔力劲挺、气韵流畅独具个性。而那少女的字迹更显女孩的端庄淡雅,显得飘逸清秀、清雅秀媚、柔中带刚。正是他们这种身残志不残执着的、孜孜不倦的精神和刚强的毅力,让所有的围观者肃然起敬。就像他们笔下程颢的?偶成?:
闲来无事不从容
睡觉东窗日已红
万物静观皆自得
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
思入风云变态中
富贵不淫贫贱乐
男儿到此是豪雄
我感悟:人生不是时时顺利,也不会时时灿烂,世上无难事,相信自己,永不放弃!相信自己,拥抱生命,活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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