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什麽,那就是同学们了。从幼儿园到现在,每天都和同学沉浸在快乐中。
放假也不例外。有一次,我一人在家无聊的看着电视,心情非常不好,因为外面下雨,没有办法出去玩。
“叮咚、叮咚”,我马上打开门,外面站着张明珠,手里拿着雨伞,她来叫我出去玩,我一边穿鞋、拿伞,一边想:今天又是快乐的一天。
我们站在我家的樱花树下,天空中满是飘落的花瓣,我们在树下聊天异常惬意。
后来,我们又去了水泥操场,那里很滑,踩上去觉得很舒服。我和张明珠脱了鞋,走进水里,我们打着伞在操场上奔跑,水花四溅,好几次差点滑倒。
突然,我说:“几点了?”张明珠回答:“差不多五点二十了。”我急忙说:“快点走吧,不然被我妈看见了,准要揍我,把我从楼顶上扔下去。”我们俩穿好鞋,狂奔回去。太快乐了。每次想起,都希望天天那样。
到了学校,下课就和女生们打打闹闹,总是祈祷,游戏不要中断。
同学给我带来快乐,使我健康快乐地生活成长。
——题记
还记得就在去年暑假,住在三楼的大伯伯买回了十只小鸡。大伯伯把小鸡养在小区里一块正方形的草地上,草地周围种着栀子花,那里就像一个小农场,寄给小鸡提供给了活动的空间,又能不让小鸡“逃跑”,而且里面还铺了石子路,种了树,人也能进去。每天中午吃完饭大伯伯就会带小鸡下来,然后他就回家了,小鸡很乖,一般都躲在栀子树下乘凉。
中午吃完饭,我趁家里人不注意,蹑手蹑脚的溜进厨房,抓了几把大米放进了口袋里,就大声喊:“我去下面散散步!”说着,我一溜烟儿跑下去了。这正是骄阳似火的夏天,我来到“牧场”里,寻找小鸡们的踪影,果然,它们正在树荫下打盹儿。
我走过去,从兜里抓出一把大米,一点一点地往下撒,小鸡见了熟人,便凑过来吃米,啄着啄着,它们来到了我的.脚边,我蹲下身,伸出手抚摸小鸡柔软的毛,我一伸手,小鸡一惊,往后退了几步,恐惧地看着,但见我不过去,便战战兢兢地走了过来。没办法,我只好用大米来拉拢它们了,我又掏出一把米伸过去喂它们,没想到它们毫不犹豫地啄了起来。原来鸡嘴也是不可小看的,它们并不是一啄一个准,而是乱啄一通,我的手顿时又痛又痒,但我看它们安静的吃着,还是开心极了。
我想把它们抓住,好好瞧瞧它们。但我一向它们奔去,它们总能迅速逃跑,钻进树丛中。我只能沮丧地坐在长椅上。这时,它们会一点一点向你靠近,好像在安慰我。我一下踩住它们的绳,因为小鸡很精,不好抓,所以大伯伯在每只小鸡腿上绑了一根塑料绳拉着它们在院子里溜来溜去,它们宛如宠物狗一样跟在我身后,我骄傲极了,也开心极了!
小鸡渐渐长大了,也被吃掉了,我既难过又高兴,小鸡——给我带来了乐趣!
第一次看的漫画,是三大民工漫之一的《火影忍者》,我立刻就被那种成熟的设定和奇妙的世界观吸引了。那黑白灰的碰撞与速度线的激情,无一不让我沉迷。我开始把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的大门打开一点,把漫画拉了进去。
渐渐地,我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漫画,我把漫画中的人物当成了真实世界的人,会给他们过生日,常常拿着本书叽叽咕咕地与他们对话,妈妈都说我已经傻了,和书里的人说话怎么还能谈得那么开心?我笑了,因为别人并不知道这是我的世界,而在我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存在的,是与我们一样的`。
漫画看多了就想画,我立志成为漫画家,但现在我并没有告诉我的家人这个理想,我要用实际告诉他们,我会实现心中那个小小的梦。半夜灵感来了,手感对了,就干脆不睡觉了,先画了再说。其实现在我的家人认为,漫画家这个职业是不被国内大部分人认同的,成为这个职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承认,漫画家的工作压力是很重的,万一被腰斩,你的生活就维持不下去,所以,漫画家就等于失业了一样。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放弃这个梦想,就算不被理解,就算只能过流浪一般的生活,就算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我也要咬咬牙撑下去。就像《食梦者》中的真诚最高和高木秋人,他们在初三下半学期立下了当漫画家的梦想,从那一天开始努力,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小时,为了画出稿子,为了连载漫画,当最高劳累过度被送进医院后,依然手握着笔,为自己的封面上色。那句“你没实现的梦想由我来实现!”不知鼓舞了我多少次,青春,就是要你去跌倒,要不向上爬着,要不烂到最底层,你的人生由自己选择。
我会在几年后,让所有人看到《jump》上看到我的名字,我想,不,是我要成为那本世界销售量最大漫画杂志的支柱,我会去当那么一个傻瓜。
漫画,成为画漫画的漫画家,这两个东西给我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快乐。
书是一叶扁舟,能带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一阵轻风,为我们驱除夏日酷热。书,是一座阶梯,使人们一步一步地向前进发。所以,我喜欢读书,喜欢阅读,喜欢读书给我带来的快乐。
小时候,望着蔚蓝的天空,坐在妈妈怀中,听那几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在慢慢的思考着,沉思着。理解着人物的个性,心理活动。渐渐的,我开始喜欢上书了。
小学一年级时,慢慢地我已开始学会认字了。妈妈的阅读已经不能满足我的兴趣了。于是我便尝试着读书啊。虽然有些字显然我市不懂的。但我仍慢慢地领悟着,渐渐得,我真的能开始阅读了。我又找来了几本书,又尝试慢慢地阅读,这次我一字一字地看,看看能否找到四字词语,以便我日后的积累。
渐渐的,我开始领悟书中人物的个性,因为我之前看书就像囫囵吞枣。读到五年级时,我开始“博览群书”。看《水浒传》中林冲的刚正不阿,宋江的仁义待人,李逵的直肠直肚。《三国演义》中赵云的长坂坡救阿斗胆量过人,关云长的单刀赴会[注:单刀:一把刀,指一个人。原指蜀将关羽只带一口刀和少数随从赴东吴宴会。后泛指一个人冒险赴约。有赞扬赴会者的智略和胆识之意。],诸葛亮的聪明才智。都让我无不动容。就这样,一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真的喜欢上了阅读。
萨士比亚曾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自从阅读后,我的思维敏捷多了。也让我们一起读书,增添精神粮食吧。
在我记忆的宝库里,满载欢乐。冬天悄悄降临,快乐的事儿更是数不胜数,其中令我久久不忘的便是踢毽子的乐趣。
天冷了,北风像调皮的孩子在窗外呼啸,踢毽子成了家中必不可少的活动。而我也最爱踢毽子了。
“噢!踢毽子啦!”随即,一场左脚踢毽“大战”便在我和妈妈之间展开了,又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这短短几分钟,给我带来的却是无尽的欢乐。
“一个、两个……”我的左脚一次又一次抬起,那毽子也一次又一次飞起落下,它可真不好对付,每踢一下都得谨慎考虑,既不能用力过猛,还要控制方向,掌握得好,毽子便乖乖顺从于你。我轻轻松松便用左脚踢了十六个,看着惊讶的妈妈,我乐滋滋地想:我苦练了多时,一定赢啦!嘿嘿。
只见妈妈把鸡毛毽轻轻一抛,脚就一上一下踢了起来,“呀,十八个!”妈妈真是深藏不露呀,看来,我得奋力追击了。踢之前,我细细琢磨,我还有好些地方做得不到位:腰杆没挺直,脚抬起的速度太慢。这回总结了教训,小毽子和我默契配合,很快超过了妈妈。我冒着汗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呀!”由于用力过猛,毽子“嗖”地一声飞到了“千里”之外,“哎!”我叹了口气。这时,妈妈安慰我:“一两次失误是正常的,不要心急,多踢踢就行了。再说,踢毽子就要开开心心的!”顿时,我又活力倍增,一下下踢了起来……笑声伴着毽子的起落响起,欢乐的气氛在屋子里弥漫,久久挥之不去。
踢毽子的乐趣,无穷无尽,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还有一个人生的真谛:不要因为不顺心而气馁,要保持原有的状态面对它,快乐便无处不在。
我爱踢毽子,更爱它带来的快乐!
我的同桌——蒲江伟,给我带来了快乐,同时,我也给他带来的快乐。
蒲江伟的人生格言是:偶的字典里没有悲伤,气馁。并且他做事从来都是不紧不慢,不急不躁。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东西,别人都写完了,可他还迟迟没有动静,我都替他着急,可他呢,不紧不慢的一笔一划的写着,不知道多少分钟了才完成了那次写作。
我们在一起经常闹笑话。
一次他买来了一本书,慷慨的给我看,我高兴的说:“哇塞!”“赛什么赛,我可跑不过你。”真有他的,这不,课间他想让我出去,可是我不肯,我们的斗嘴又开始了:
“浩润,***喊你回家吃饭。”
“瞎说,你知道我家?”
“地球人都知道。”
“哈哈哈……”
前几天不知从哪里搞来这么一腔:“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我说:“要相信哥,哥就是权威,有了哥,花儿才开放,有了哥,草儿才伸张。哥就是太阳。”
“呵呵呵呵”
前几个星期,江伟要到我家拿小鸭,可是等了半天也没来,我就出去玩了,没想到我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了。这不,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又和我“重逢”。我大为感动,给了他三只小鸭,江伟在他的院子里就地盖了个“养鸭场”——其实就是用砖头四周为了个墙。里面放上野菜,又找了一个破碗盛水,可是小鸭子可不听他这一套,一用力飞出来了(看这墙有多高吧!),江伟紧追不舍,前面是韭菜畦,鸭子停下吃起来,才让我们轻而易举的“逮捕归案”。
他很爱看书,看到“我们要有志气”就一本正经的对我说:“我们要有志气!”我说:“对,我们要有志气,‘志气’是啥?”“这个‘稚’!”“哈哈哈……”又是一阵笑声。
真希望我们永远是同桌。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