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大去读校园青春爱情小说,总感觉大部分都是一个套路,很浅俗的东西。《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不像铁凝的文那样在深深地痛里流淌着深沉而又崇高的大爱,也不似路遥手笔那样酣畅淋漓,在平凡的世界中孕育着伟大的灵魂,读过之后荡气回肠。它是小温馨的,很多情节让我们可以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玉面小飞龙”郑微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女孩。为追随青梅竹马的林静哥哥,她发奋读书,如愿以偿来到林静所在的城市。可林静却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留给郑微的是困惑与不解。痛了,哭了,郑微并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林静给她带来的痛苦中。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微结识了陈孝正,由原来的恶作剧到后来的爱慕,郑微的爱情似乎是不经意的却又是必然的。与其说郑微绞尽脑汁追到了陈孝正,不如说她的率真,执着,真诚打动了他那颗冰一般冷酷的心。郑微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最爱得人陈孝正,陈孝正贪婪的享受着郑微所赋予他的特权。正当爱情之花开的那般灿烂时,郑微与陈孝正的关系也被逼到了十路口。在前程与爱情上,陈孝正做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挣扎,但最后还是将力量倾斜到了前程的一边,爱情被高高翘起,悬挂在一边,让郑微有些措手不及。陈孝正又扮演了林静曾经扮演过的角色,抛弃郑微,漂洋过海追逐自己想要的学历,名誉,地位,一次回来换取权利与金钱。陈孝正给郑微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林静给她的困惑,她不像失去初恋时那样坦然,这一次她真的受伤了。
四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几乎同时出现在了郑微的生活中,两个人都有意要挽回那段感情。可是陈孝正却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已得的一切,他想要郑微回到他身边,重温过去的甜蜜与幸福。陈孝正是爱郑微的,可他的爱里包含了太多自私的成分。如果郑微回头选择了陈孝正,那么他们的爱情注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见不得阳光,因为陈孝正要继续往上爬,就得依靠欧阳一家往上爬。如果为了郑微舍弃这一切,无疑将他四年前做的决定推翻,四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在强烈爱的呼唤下,陈孝正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摇,可是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他不会为郑微放弃在公司的地位。郑微看透了陈孝正的心,无论他怎样用哀求的眼神看她,给她怎样的暗示,也无论她怎样深爱着他,有多么恋恋不舍,她都不能回头。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终究因为“一厘米”的高度永远不能相依相偎。陈孝正看似光鲜亮丽,前程似锦,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光纤的外表后是肉眼看不见的伤口,华丽装束的背后是别人体会不到的隐痛。选择了成功的捷径,却也永远失去了纯美的爱情。欧阳永远给不了郑微能给他的一切,这或许也是陈孝正应有的报应。陈孝正与郑微的爱情就像网上流行的那几句话。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站在原地等你到永远的,她也有累的时候,等到她无力承受的时候她就淡然退出了,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爱不起了。
林静与郑微之间除了爱情外还有亲情,一直以来,林静都在扮演着哥哥与恋人的角色。虽是初恋之伤却没有陈孝正悄然离开时给她的阵痛感强烈,我觉得在林静和陈孝正之间她最爱的是陈孝正,然而她最爱的也是伤她最深的。她的伤口最后由林静来医治,开始以为林静离开郑微是因为他对郑微只有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情感,他有爱的人。后来才明白他离开也是为了前程,或许还有上一代的恩恩怨怨。曾经以为在爱情上林静会是一个追求纯美的人,他不会选择跟一个不爱的女人在一起。他在明知郑微对他执着的爱恋的情况下,依然跟施洁走在了一起。以一个不洁之躯去面对最爱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人,施洁固然优秀,但感觉不在那儿,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身理上的需求。为了郑微他愿意跟施洁摊派决裂,也愿意去化解自己的母亲内心的怨恨,这是陈孝正做不到的。所以林静能挽回郑微,为她提供一个疗伤的心灵憩所,陈孝正只能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读的过程中,里行间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抹不去的惆怅,这何尝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呢。我觉得文章中有句话很经典,“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但对于男人来说,那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是的,林静和陈孝正为了事业可以弃郑微而去,让她品够了爱情的苦酒,郑微的青春里有太多的眼泪是为他们而流,每一次她都真心付出,每一次都逃不过他们给她的劫难。她就像只受伤的的小鸟,躲在僻静的角落黯然泪流。在她生命最重要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两个都玩起了缺席,他们从未考虑她的感受,或许是太高估于她的能力。对女生而言,的确很残酷,却也很现实。阮菀,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曾受到众多男孩子的追捧,把爱情看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最后还是死在了追寻爱人的路上。
不管怎样,辛夷坞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小说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吸引人,语言充满魅力,更应该让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有共鸣,在大悲大喜中能够超脱,获得升华。亦能在平淡中体会到简单的幸福,一种温馨。所以推荐大家看一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感受青春年华里的泪雨伤痕。
感叹时光的流逝,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留下的痕迹。想要抓住时间,却发现时间就像沙子一样你抓得越紧漏掉的越多。以前不懂为什么总有人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他是一个很注重朋友之情的人,写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离。我一直相信友情会天长地久,朋友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我一直珍藏我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最早认识刘同是因为《职来职往》这个节目,一个言辞犀利却不乏幽默亲切的职场达人。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我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让我觉得我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刘同平静地讲着他的故事。一个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没有让人艳羡简历登场却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一样的有梦想又平凡的人的故事,XX年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过去,让我给过去一个交代,也让我学会如果走向未来,让我给未来一个期盼,每一个成功的人都经历了痛苦的洗涤。
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女孩说过:“为什么病魔选择了我,命运这样的眼让人无法接受,不要再说回到那一天之类的话了。我要承认现在的自己,好好的活下去,虽然也会被无心的目光所刺伤,也明白了同样有温柔的目光,跌倒了有什么关系,跌倒后顺势仰望天空,湛蓝的天空今天也一样会广阔无垠地微笑着。人不是活在过去的,而是活在当下,你还很努力,很努力的活着啊。”
过去我以为,青春里最重要的是自己从过去走到未来的收获,是自己摸爬滚打之后留下的伤疤和披荆斩棘之后留下的丰功伟绩。可是现在我想,也许这根本不是青春最重要的意义。而青春最值得回忆的反而是那些我们离开青春后再也不会遇到的那一群人。他们有的按时间顺序排在我们心里,有的因共同的追求长在心里。不管过去多久,也许我曾记录下他们的名而现在却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们是谁,但我永远都会记得,在那一段时间,他们是共同陪我成长的人。若干年以后,曾经的那些不美好都会烟消云散,留下的都是美好的故事。我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我才有勇气走过来,有勇气学会放弃,有勇气去尝试新鲜事物。
成长本就是一场越走越孤独的旅行。和我们一同出发的人有太多,一路走着,慢慢失去了一个又一个。那些我在乎的人,都是旅途中的色彩,他们陪我走过一段路程,教我一些事,或者给我一些温暖。那些人,如果我没有遇到,我不知道我的当时的生活会如何度过。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没有快乐。
以前总是为某一件事而哭,太累了,太痛了,太难过了。现在想告诉自己:“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每个人的青春都是如此黑暗且迷茫的,原来,每个人坚信走下去,都能遇见光芒。就像刘同所说人生需要一点儿冲动,只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总是冲动在不对的地方。有时候只是冲动,却没有持久性。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各种肥皂剧?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
珍惜时光,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等到以后回忆起青春的点点滴滴,你会发现那是你一生的宝贵财富。
书桌上的台灯闪着微醺的灯光,照亮了桌上静静躺着的书。底色纯净的封面,交织着高贵的深蓝与单纯的浅蓝——一片遥远的夜空。群星明灭,夜幕下,一个小男孩,戴着一顶圣诞帽,翘首仰望天空。他昂着脑袋,帽尖圆圆的小球触及他的后背。他不知,小小的身影,将体验一场生死之旅。这一切,都源自那本感人至深的“小书”——《天蓝色的彼岸》。
小男孩哈里因为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他在天国排队,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然而,他还在挂念着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还有一堆他没有写完的作业。他不知道如何去向这些人吐露心声。一个叫阿瑟的幽灵帮助了他。阿瑟带哈里偷偷溜回人间,向亲人告别,向他们表达自己的爱意……
不止一次被这本书感动。它让我思考:拥有的一切,在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我们该如何在属于自己的时候,将拥有化为永恒呢?
当我们活着的时候,享受着季节更替、星际交汇、明月清辉……甚至细微到一阵花香、一股柔风……生活中不乏享受,但是,更不乏爱。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爱的包围中,暖暖的爱多得都要溢出来。我们是否想过,在时间夺去自己亲人的青春、年华与生命时,一切会变得怎样?就像哈里离亲人而去,家里满满一面墙都贴着“哈里,我们爱你”。然而,哈里不存在了,生活还在;亲人不存在了,你还在。生与死,从来由不得我们抵抗,只有在逝者还在时好好珍惜,才能稍稍缓解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本书,我忽然也变得“小气”起来,不再浪费亲情,开始用心,去珍藏生活中或明显、或潜藏的爱。坐在小书桌前,抚摸着光滑的书面,怔怔望着封面中的小哈里,就有一股感动碾过心头。书桌干干净净,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木头的清香。桌面古色古香的纹理,被擦拭得光彩照人。旁边白瓷的水杯,盛着半杯温水。窗台上绽放的小花,默默倾吐着幽芳。这样的阅读氛围,不能不让人沉醉。而我知道,这都是妈妈用心整理的。书架旁贴着一张张心形小标签,上面写着的,都是些“看书久了要休息”“起来活动活动吧”之类的温馨提示。我望着这些心形纸,正如望着妈妈温柔的心。
感谢你,给我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让我接受了一次生死启蒙;因为生命有书,一切的爱与美好,都有了存在的印记……
看到几米的这本绘本《我的心中每天开出一朵花》是在气温高达三十七八度夏日的一个午后,我钻进一家小型的独立书店里躲避毒辣的阳光,不经意间在书架上窥到了它色彩缤纷的华丽外衣,再仔细看书名时,却如同迎面吹来了一阵清风,将烦人的燥热一扫而光。我如同被施了魔法一般拿着它爱不释手地翻了几页就毫不犹豫地掏钱把它买下了,当时的我没想到,我买下的是一把各种各样的花的种子,在心里播种下了一块花田。
我把这本书放到了随身携带的包里,当我在茂密的钢铁森林里匆匆的行走的间隙时,我都会随手拿出翻看。因为都是短小精悍的诗文,读的时候并没有前后是否连贯的顾虑,翻到哪页就读哪页。想起一句话说“风吹哪页读哪页,无所谓章法结构,有云淡风清的感觉“,想来就是这样的。
我就这样误打误撞地闯入了几米强大的精神世界里,竟沉浸在眼前那片丰富多彩而天真烂漫的花田里,忘了身处于喧嚣的尘世中。
随着几米灿烂的画笔和隽永的文,和他一起隐迹在鸭群中过马路,梦想做一颗甜甜的薄荷糖,每天扛着大象去上班,倒挂枝头晃荡着找寻颠倒世界的可爱。我们站上大树,学习像鸟一样飞翔;爬上屋顶向月亮请求,女儿三岁生日的时候一定要满月;在堵车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梦幻骑士,追逐第一簇星光。虽然他也有描述他的悲伤、惆怅和对世界的嘲讽,但即使在严实的黑夜里掉进深井,即使在最深的绝望里,他也可以让你遇见最美丽的惊喜——井水里的闪烁星光。
这书,单独看文,每则都是可以独立发展的故事;单独看画,每幅都是画中有话。无论打开哪一页,就发现自己被带走了,和当下的世界暂时没有了联系;左边页的画面绚彩,右边页的文则是简洁而有穿透力,直接把你生生地拽回来,联结起自己的生活,当下、曾经、或是未来。有时候会发现几米的自得其乐,他追求内心的自由,善于找寻生活的点滴乐趣。他的心里一定还住着一个孩子,那些童趣和纯真,发自内心、不花力气般地信手拈来。而面对那些大人世界里的复杂、无趣和纠结的情况,则是随遇而安,不勉强也不妥协。他轻轻地嘲笑这个世界,却又无奈地把自己也归为落入世俗的一类,使人可以闻到几丝幽默及诘问的气息,这正是几米的智慧所在。
我惊叹于几米的魔法神笔,因为他能那么透彻地画出我们那寂寞、迷茫又敏感的内心,同时又让我们懂得“所有的悲伤都会留下一丝快乐的线索,所有的遗憾都会留下一处完美的角落”,让我们不至于绝望,然后微笑地对自己说:“我的心中每天都会开出一朵花。”每次翻看,都有感动,感动中带着欢欣,欢欣中又漾着淡淡的伤感。这些感情的共存,让人心悦诚服,思潮澎湃。这种感觉好美,仿佛心中真的有一朵朵小花儿静静开放,吐着淡淡芬芳,生长成一片斑斓的花田……
爱,无声,照亮了天空。爱,无言,滋润了心田。
——题记
镜头一:沙发上一女子,白衣黑裤,披头散发,倚着抱枕伤心痛哭。话说这位女子为什么伤心落泪呢?这件事要从下午自习课上的事说起。女神说:咱们班要开主题班会,需要两位男主持和女主持,谁要参加?我二话不说的举了手,因为在小学的时候,我还代表过我们班去学校谈毕业感言呢!这时,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奇奇也可以的。于是,一向公平公正的女神让大家投票选举。帅气的我17票,奇奇23票。我就像被泼了盆冷水一样,失落极了。回到家,就发生了一刚开始的一幕。妈妈看我太伤心,过来安慰我说:“怎么了,鑫宝,不是一向很乐观吗。”我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拥我入怀说:“没关系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镜头二:“猪猪,你爱吃的小丸好了。”我似离弦之箭一般向餐桌跑去,如果刘翔的速度是8.54米每秒,那么我就是7.54米每秒。我大口大口地吃着美味的肉丸,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十五个,直到我的胃开始强烈抗议的时候,我停止了吃。妈妈笑咪咪的看着我说:“好吃吗?”我点头,妈妈又说:“蔬菜肉丸比小肉丸好吃吧!”“什么,蔬菜”我惊讶地说。要知道,如果我是秦香莲,那么蔬菜就是陈世美;如果我是戚继光,那么蔬菜就是倭寇。虽然心里不太接受,但我从此无法自拔地LOVE上了蔬菜君。
镜头三:“啊----”一声刺耳的叫声划破我家上空,我以惊人的速度冲进妈妈的卧室:“我看见一只大虫子,这么大,不不不,这么大!”我害怕的比划着。妈妈笑出了泪,说:“我帮你送它上西天。”我开路,妈妈紧跟其后。我指了指刚才虫子爬过的'地方。“没有啊。”妈妈说。这时,那只大虫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从我脚旁爬过,眼疾手快的妈妈说时迟那时快的消灭了“它”。我心中一松,继续看我的《长歌行》。
母亲的馈赠如那滔滔江水,一生用之不竭。多想留住一段时光,留住你的容颜。
安东尼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因为他的文风格很独特。断断续续的句子,没有标段符号,自言自语的感觉是他的特征。有一种治愈的能力。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讲述兔子男孩安东尼失恋后,为找寻曾经恋人一心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而环游旅行的故事。书中用淡淡的语言,倾吐少年恋慕和成长的酸涩心事。正如他的最佳拍档插画师echo所说,“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那一段年少时光啊。你很傻地爱着一个人,有个人傻傻地爱着你的,那段时光。被书写,被传唱,被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的,很多很多年以后,在一本书、一段音乐、一片微醺的光线里,倏忽记起的,那段时光。”书中的内容很易懂,但从这些内容中却得到很多收获。他说:“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有没开”生活中何存不是这样呢?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是何等的缘分。有时候做事也是这样,不能太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不能太慢,慢了就会错过机会。做到刚好的程度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说:“所谓的幸福都是别人眼里的我们总是很容易觉得别人幸福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人当她可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更容易获得幸福呢”很多时候人都是无止境地想要得到,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很难做到知足常乐。所以总是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同样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幸福。当你觉得别人幸福,你也会感到幸福的时候,那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你拥有了所有人的幸福。
他还说:“爱和喜欢是同义词么不过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这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很有哲理性。喜欢和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们以为自己对别人好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甚至可能伤害到别人。所以做事方式很重要,要选择对的方式。不然,喜欢和讨厌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
我们总有一天会从小孩长大,会经历像兔子安东尼的生活,会迷茫会彷徨,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终点。我们会长大。书里文不多,可是每句话都很有意思。这是一本可以慢慢品味的书,可以看很多遍的书。每一次重新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虽然这是讲述一个失恋者旅行的故事,但是这却是一本非常治愈人心的书。从影响程度和内容深度比起小王子可能还远远不够。但是那些读起来有着强烈共鸣性的句子和看起来满眼都是阳光的插图实在是令人既赏心又悦目。
读此书的人必定不是那些现实感很强烈冷漠自私利益至上的人们,肯定是那些心中还有些小梦想,爱生活,简单,相信世界的人们。所以真正喜欢安东尼的人绝对不会去对这本书挑刺儿没有标点、主题立意不够谨慎严苛等等。
它的模式和小王子很相似,他途中遇到的各种人也分别代表了现实生活中的一类人,他虽然失恋了,失去了他最宝贝的爱人,但他仍然心怀温暖,要多走一走,多看一看让自己的心里好受一点。书中的插图很浪漫,大海,咖啡,小镇,飞机,天空,四季,气球,这些美丽的画面在我阅读的过程中让我觉得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失恋让人伤心的故事,而是在看一本游记,一本童话,一本教你如何去爱的生活教科书。
安东尼和我们一样,其实心里永远都住着一个懂浪漫的小男孩,永远都不会老去,我们的生活中也需要相信爱,相信希望。
当时出版此书时对这本书的'定义是绘本,但我觉得更像是一本童话。圣埃克苏佩里是一名飞行员,但是他用他心中的那个小男孩创作了《小王子》。安东尼是做美味的厨师,他同样用他心中的那个小男孩创作了《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
你们都是我心中的童话家,你可以写信告诉他说你回来了。他也就可能不会再难过了。小王子看到地球上有一个这样温暖的童话家也不会觉得孤单了。
我的生日和你是同一天,最后希望我们都能找到我们心中的狐狸,希望你可以写越来越多的童话和文字,去温暖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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