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作文我眼中的他100字)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作文我眼中的他1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3-20 06:14:14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作文我眼中的他100字)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一】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二】

六年级上学期,我刚来到华杰,第一个认识他,他是老生,和我一个班,经常帮助我。

我和他在校时整天形影不离,我把他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可一直到下学期才发现他是一个损友。

一天早晨,我正在早读,他向我走来,说老师让我去办公室拿试卷。因为老师昨天晚自习的时候告诉过大家,考100分的同学自己到办公室拿试卷。到了那儿,我发现桌子上好几张100分的卷子,急忙找起了自己的卷子。老师满脸疑惑地看着我问我:“熊永琦,你考了100分吗?我还没叫你拿试卷你怎么自己来了呀?”我一听心想:对啊,我没考100分,我有两题还没做怎么可能考100呢!于是赶忙走了……

语文课上,老师说了这件事,还表扬了我有着想考100分强烈愿望。我又想:这个损友,你行,你等着!这下子我可成了大家的笑点了。下课了,同学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在问:这样也可以被表扬?

几天后,我买了一本小说,结果被老师没收了,我一直记得。下午,我的损友又走来说:“老师让你去拿书。”我忘记了上次的事又被他骗到了。我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正好在那,就理直气壮地对老师说:“我来拿书的,老师。”老师说:“来拿书的啊,那好呀!书在楼下,你再找几个人抱吧!”就这样,我帮老师搬了一下午的书,干了一下午的苦力……因此又被老师表扬了,说我热爱助人,说我热爱劳动……唉,我真无语!

有个朋友很好,但有个损友可就惨了,他会让你气得难忘。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三】

我的同桌叫李子琦,今年10岁,担任我们班的正班长。

李子琦在女生们的心目中就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人。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观察力特别强;一只高挺的鼻子居高其下;一张“攻击力”十足的嘴巴,谁都说不过他;一双世间万物都能听得见的“顺风耳”,同学们别想窃窃私语。

“你呀,太度了。”这是我对李子琦常常说的一句带有提醒性的话语,因为李子琦太爱学习了。有一次,我去他家,李子琦趴在书桌上专心致志地看书,我叫了几声,可他就像一棵屹立不动的大树,听不到我说话,他那坚韧不拔、勤奋刻苦的精神,真让我羡慕。

他的火眼金睛和顺风耳是“绝世搭配”。有一次,老师去出差,临走前再三嘱咐李子琦要管好班级的事务。李子琦上任以后,对班级的工作一丝不苟,有一次自习课时,李子琦凭借自己的“绝世搭配”侦查到了一个景同学在玩拉面王,毫不犹豫地将他教训了一顿,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从此我们班纪律相当的好,老师回来后,还表扬了我们。

同桌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的同桌如何呢?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四】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最难忘的他作文100字【五】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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