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6000字作文(在路上的简单600字作文)

在路上6000字作文(在路上的简单600字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0-31 14:08:04
在路上6000字作文(在路上的简单600字作文)

在路上6000字作文【一】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在路上6000字作文【二】

一、许久前观赏电影《荒野生存》,很感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去活,但最后终究没有这样去活。现在阅读小说《在路上》,又有类似感觉。很多时候,一切疯狂仅在心里翻腾,因为我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习惯,习惯的生活,习惯的气候,习惯的睡床,还有黄昏时刻一杯习惯的绿茶。习惯好像一棵树,在一个地方站久了,就会生根抽叶开花结果,再也不愿意挪步。

在《在路上》中, 迪安是有勇气的人,就是不会被习惯约束着,不会长久地被束缚在某个地方,过着四平八稳的生活,过着可以预见而波澜不惊的生活。 他喜欢背叛渐渐熟悉的环境,喜欢在路上。 是的,在路上。

二、在路上,这三个字充满了神秘的诱惑。在路上,意味着已经启程了,还没有抵达目的地。在路上,有点宿命的意味,意味着可能没有终点,所有的异乡都是路过的,所有的风景都是往后退隐的,所有的清风轻快地欢叫的,所有的梦想拍打着翅膀先行的。

在路上,会感觉自己属于世界,又疏离着这个世界;奔走在世界里,又陌生着这个世界;热爱着世界,但又恐惧着这个世界。

在路上,去哪里?干什么?为何目的?一直在路上的人,会不会想着这些问题?迪安不会考虑如此累人的问题。如果把这三个问题都想明白了才启程,那不是迪安的“在路上”,而是繁华城市里小白领的旅游。

在路上,所有的需要都在路上。去哪里?在路上!干什么?在路上!为何目的?在路上!迪安是神圣的傻瓜,过着悲哀又热切的生活。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不安,无法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因为他在寻求,寻求一个地方,寻求一个人,寻求一种生活,寻求一种精神,可以安顿他们一直流浪的心灵。

三、如游鱼这样的宅男,藏在家里读《在路上》,有反讽的味道。或许,肉体已被囚在寒舍,可心已经潜出闭塞的房间。想起《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一辈子就困在船上,他愿意如此自困,他情愿如此自缚,因为他的心随着双手飞舞在黑白琴键上,翻过高山奔过草原潜过深海走过城市越过沙漠,一直在路上。是的,1900的心一直在路上,寻找,再寻找。心的旅程即是他的生活,他不奢望谁来理解他,其实,也没有谁能够理解他,就好像没有谁能够理解迪安为什么将“在路上”当作生活。

四、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间,她的空间注释着:一路走来,这样无奈,这样精彩。仔细想想,用这句话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腾也是比较适当的,再仔细想想,这句话用在许多人身上也是没错。每一个心跳迟缓又还疼痛的人,每一个沉没在生活下又在扑腾的人,每一个孤独着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个忧伤着又自我逗乐的人,你们都在路上,因为你们总觉得远方在远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种意义,值得你们一直跋涉。

我们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直在路上。生活着,就是在路上。思索着,就是在路上。痛并快乐着,更是在路上。

或许直到走不动了,死在路上,一颗灵魂才肯歇息,和路边的青草一起微笑在春风里。

在路上6000字作文【三】

从出生到现在,我无时无刻不在和时间赛跑。进入高中阶段,似乎更是如此。学习、成长、体验……前边还有大学在召唤。“快点走,快迟到了!”有同学喊我。“我知道啊,已经很快了!”无奈形似蜗牛速度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

“假如时光倒流……”奔走中,我不觉又回到了从前。小学时的我是个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又热爱集体活动。每天,我迎着朝阳、踏着晚霞,如小鸟般快乐、自由。清晨,我喜欢夹着青草、树叶味儿的空气;傍晚,我喜欢不远处的村庄里飘来的缕缕炊烟。如果是在阴雨天,我就顶着小雨和小伙伴们光着脚丫在草地上踩来踩去,更是别有一番情趣。可时光的脚步从来没有为谁停止过,我不觉跨过了童年。

中学时代的我,步伐开始加快,看着不喜欢的饭菜会如闪电般一扫而光,因为我要完成如山的作业和攀爬楼梯上床休息。同时,我在默默地和老师对抗着,因为我讨厌这苦逼的中学生活。于是,我结识了一群和我有一样感触的人,收获了人生中最宝贵的友谊。和他们相处,我的生活依旧绚烂、生命依旧光彩……中考前,我真的想让时光静止,因为我知道,以后的以后,我们要读不一样的书、做不一样的功课、结识不一样的朋友。但时光并没有静止,我的脚步反而在这时光的路上更加匆匆了。

人在路上,鞋磨破了可以换,但路必须是自己走。情在心里,喜可与人分享,但伤只能自己扛。累不累脚最懂,苦不苦心最明。

徘徊着的,易碎着的,骄傲着的,那些都曾是我的模样。但面对着无法见人的分数,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丢失了许多、许多。没有更好的学校供我选择,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但我不会灰心,因为我相信每一条路上都有风景。既然冥冥之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我只有不停地向前走。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错过什么。

在路上6000字作文【四】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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