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爷爷经常带我去观看书法家写书法,每次看到书法家们写的字龙飞凤舞、翰墨飘香,我就特别羡慕,特别佩服,也想长大能成为鼎鼎有名的`书法家。这个愿望要怎么实现呢?我灵机一动,爷爷是国家一级书法家,不正是现成的名师吗?于是,我对爷爷说:“爷爷,我拜您为师!”爷爷一口答应。
一开始,我连毛笔都不会拿,爷爷就教我:先用中指和大拇指捏紧笔杆,食指从上面靠过来,无名指和小指从下面靠近笔。我很快就学会握笔了。爷爷先教我笔划,从点、横、竖、撇、捺,到提、折、钩,一共学了38个笔划。练习了一个多月,爷爷让我写偏旁部首。我虽然会写,但几个笔划组合在一起却非常难看。练了好多次,还是老样子。我扔下笔,恼怒地说:“不学了!”爷爷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学本领就要能吃苦、懂坚持,功夫总是不负有心人。”在爷爷的鼓励下,我捡回自己的笔,按照爷爷的指导,一遍又一遍地继续练。
半年过去了,我不仅学会了用毛笔写笔划、部首,还学会写完整的字。我信心十足地参加了学校举办的书法比赛,荣获一等奖。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爷爷,爷爷开心得哈哈大笑。
我终于学会了写毛笔书法,但爷爷说:“想要功夫深,还得继续不断地努力。”我决心再也不放弃,练就过硬的本领。
在读《认知心理学》之前,一直都觉得心理学是一门很神秘的学科,因为由于它的名字比较突出。吸引我的眼球。所以就决定来看一看。因为它能帮助我们洞悉别人的想法,所以当初就迫不及待地想读一读《认知心理学》。
可是当我拿到《认知心理学》,翻开一看,里面的种种术语就让我摸不着头脑。那些模式识别、表象等概念,还有各种各样的学派,都是以前甚至连听都没听过的东西。由于现实和想象差距太大(其实主要原因是我没有搞清楚认知心理学是什么),使得我当初的“一腔热血”当即变成了“一沟绝望的死水”,不再有兴趣看《认知心理学》了。
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那就得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不是?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开始翻看《认知心理学》,不过依旧是一头雾水。看书的速度几乎到了一天一页。过了几天自己也觉得这样不行,于是乎,到图书馆的角落里找了几本认知心理学方面的书,对照着自己手头的那本北大出版社的《认知心理学》看。看着看着,真的开始有“传说”中的“渐臻佳境”的感觉,开始觉得认知心理学有意思了。
本书介绍了认知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对各种重要认知过程的研究,包括知觉、注意、记忆、表象、思维和言语等。对记忆过程分章阐述了记忆结构、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对思维过程则分章阐述了概念、问题解决和推理。书中涉及各种认知过程的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将丰富的实验资料与理论分析紧密地结合起来。着重介绍了各种认知过程的模型,同时指明各种认知模型存在问题和争论,使读者可以了解认知心理学的全貌,有助于作深入的思考。
认知心理学是心理学发展的结果。它与西方传统哲学也有一定联系。其主要特点是强调知识的作用,认为知识是决定人类行为的主要因素。这个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如培根、洛克等人。笛卡尔强调演绎法的作用,认知心理学重视假设演绎法。康德的图式概念已成为认知心理学的一个主要概念。认知心理学也继承了早期实验心理学的传统。19世纪赫尔姆霍茨和东德斯提出的反应时研究法,今天是认知心理学家广泛采用的方法,并已有了新的发展。
认知心理学是反对行为主义的,但也受到它的一定影响。认知心理学从行为主义那里接受了严格的实验方法、操作主义等。近年来,认知心理学已不专注于内部心理过程的研究,也注意了行为的研究。一般认为,人们使用从环境得来的信息,结合记忆内存储的东西,指导未来的行为,并塑造生活环境。
认知心理学也是心理学与邻近学科交叉渗透的产物。首先,语言学对认知心理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乔姆斯基将语言学与心理学相结合所创立的心理语言学,可以说是认知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控制论、信息论、计算机科学对认知心理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计算机科学与心理学相结合,产生了一门边缘学科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与认知心理学关系极为密切,计算机的出现使人们找到了分析人的内部心理过程和状态的新途径。
这本书富有系统性,内在逻辑性很强。很适合专业人员对认知心理学的经典方法和实验进行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但是对于我这种无聊看看的人,实在看不明白,读完之后,仍然是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不过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好多的东西。更加了解心理学这门学科。令我对这门学科有了好多的兴趣。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所有的一切我们仿佛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一个新的职业——网红诞生了。
网红指的`就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他们靠发视频、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来博取关注度,以此来赚钱。不少人觉得网红这一个职业十分有吸引力,因为他们觉得网红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可以随便拍拍视频就出名,如果是这么想的,那他们的眼界就真的像井底之蛙一般狭隘。他们所看到的只有网红们光辉的外表,孰不知他们走过的路上都踏满了汗与泪的脚印。
为何有这么多人盲目地扑向网红这一条路呢?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做网红的潜质,而是因为他们无知。那些网红凭什么可以月入百万?凭什么可以有百万关注度?凭什么可以靠拍视频来养活自己?因为他们够努力。有多少网红为了留住粉丝,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找素材,到处奔波拍视频,他们看似简单的一个视频,有时却可能会耗费他们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我们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辛苦,只是他们身上的光芒太耀眼,我们选择性的忽略其弊,只见其利。就像2018年11月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她们想当明星,所以留下了一封信给自己的父母后,就一起离家出走去“追寻梦想”了,然而最后她们两个竟然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无法买火车票,导致“明星之路”以失败告终。两个小女孩的无知让她们心中充满了对网红的向往,结果呢?她们连买票的能力都没有,谈何成为网红和明星呢?无知会引导着人们向错误的深渊一步步走去,最后悬崖勒马都来不及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职业的选择亦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道路可以通向成功,但有一些天真的人还是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一条名叫“网红”的道路。那条路迷雾缭绕,看不清方向,但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座山头上堆满了黄金,那些成功的网红就站在上面,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吸引着那些人往这座山扑去,然而扑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荆棘遍布,险象环生。而侥幸心理便是这些人盲目跟风的“倚仗”:只要通一下宵就可以做出好视频了,只要出一下丑就可以博取到关注度了,只要我肯做网红就肯定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只要……有太多太多的“只要”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多太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可以随便成功,最后还不是都被现实还以当头一棒。一味追求成果,而不想付出;一味追求成名,而不看过程,这些人最后只会如同社会废渣,被倒入名叫“失败者”的垃圾桶。
没有什么低付出高回报,没有什么网红赚钱易成名快,都不过是幻象的浮云罢了。网红的确是一条可以通向成功的道路,但它一定不是一条捷径。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网红,并不简单。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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