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而又美丽的春天又到了,几个淘气的小妹妹又回来了。她们这次想要比赛看谁的本领大,于是她们请来了舂姑娘和小动物们来做评委。
比赛开始了,第一个出场的小选手是春小风,她没有用很大的力,就只是轻轻一吹,就吹绿了小草和树叶,还把柳树和小草的头发都梳顺了呢。旁边的'评委们个个都响起了掌声,春小风好不得意,心里想我肯定能得第一。第二个上场的是春雨妹妹,她的本领也不小,只见她张开小嘴,慢慢地吐出雨水来,无声无息地漫布在四周,滋润着万物。春雨妹妹看着自己的雨水让万物都变得更美丽了,心里也是一翻得意,也认为自己能得第一。
终于轮到春雷了,她似乎等的有些不耐烦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唱起了歌来。这一唱把冬眠的小动物都从熟睡的梦中给惊醒了过来。评委们看到小动物们都醒着跑过来了,也个个翘起了大母指,这下可把春雷乐坏了,心里也想着:“看!我的本领才是最大的呢!”比赛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不觉就结束了,接下来就看评委们怎么为这几个小妹妹打分了,只见评委们交头接耳,她们都觉得小选手们的本领都很高,都很优秀,就在大家为选哪个本领高而犯愁时,春姑娘走了出来,跟小选手们说:“刚才大家的本领都很棒,都很了不起,但是如果你们能把自己的这些本领合在一起,齐心协力,那就更棒了!所以小选手们,不要想着自己怎么得第一,要想着怎么样才能联合起来得第一。希望你们能够在来年的春天里一起努力将本领学得更好,更上一层楼。”
小选手们听着春姑娘的话,都觉得一个人的本领再大也不能算大,大家连起来的的本领那才是最大的。于是她们对着春姑娘笑着飞走了。
我妹妹是怎么样的,你想知道吗?下面我就和大家说说吧。
我妹妹和我一样身高1米六五,有着水灵与迷人的大眼睛妹子,眉毛又黑又多,睫毛又弯又长,皮肤毛孔粗糙不堪,小时候我们2个人家都说是双胞胎,但是长大后,我们却相差十万八千里。我妹妹本身是一个很漂亮的妹子,但是长时间的太阳爆晒,让皮肤晒伤,出现黝黑,毛孔粗大,粉刺生长,极为不美观。
她不爱美。衣服随便穿,像一个没有意识的动物,只喜欢吃,穿的衣服很素,她身上散发着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但是她穿都是很旧的运动装,与她的长相非常不符。我觉得一个女生,根据自己性格特征买衣服,才会感觉自己是真的在穿衣服,因为我们每天都要面对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们穿就穿合适自己气质的,穿那种什么场合都合适的`衣服同时又合适自己,这才是爱自己的表现,更让自己养成一种穿衣得体的习惯。穿什么衣服都是不经过思考,那么以后出公司的各种场合也非常容易闹笑话,穿衣是一门非常讲究的学问。
我妹妹非常喜欢吃各种美食。她身材本来与我一样的,正因为她管不住自己的嘴,每天感觉像讨饭的乞丐那样,天天说饿,叫家人买多点菜小吃回来。所以她身材变得很胖了,已经没有往常苗条的身材了,腰像水桶那样大了。身材与皮肤都不是她的最爱,只有美食,要说民以食为天,我妹妹就是最好的例子。她不舍得给自己买一件漂亮的衣服,却舍得买价格昂贵的各种小吃,她的梦想就是吃遍天下所有的美食。
这就是我妹妹,看,这个时候她又在吃东西了。
我的同桌有一双并不有神的近视眼,鼻梁已经被那副蓝框眼镜压得扁扁的,一张只会说歪理的嘴,话还特别多。再加上他那独有的,爱拿我笔的一双手。他就是我的淘气同桌,——谭雨翔。
哎,倒霉呀!我在心里想着。他又在上课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把手伸进我的文具盒里,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枝笔,我用眼睛的'余光确定着笔的方位,接着我便想抢夺回来,可他拧着眉头,说:“哎呀!不要弄啦!”我最后为了听课,只好不与他抢夺,不过他一会儿还是乖乖地把笔送回来了。
我的同桌还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那就是他的性格,他这个人不仅淘气,还脾气暴躁,在做广播体操时,他总不喜欢好好儿做,每次他的妈妈站在他前面让他好好做时,他总是很不耐烦地说:“哎呀!不要说了嘛!”还会让他妈妈过去。更别说我了,一下课,他就会出去玩儿,只要我晚一秒钟让他出去,他都会发脾气,说:“干什么嘛,快起来!”真是够讨厌也够烦人的了!
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不会淘气,要是永远不会,那我就不做他的朋友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我们相约去盘牙石爬山,他答应了。在路上,一辆摩托从我们身旁经过,那车主我认识,问他说是到山脚下的小吃店只给两元钱。我心想:两元不贵呀,还是两个人,还能省点时间,山上多玩会儿。于是,我小声对她说:“喂,坐车吧,一人一块就到了小吃店。”她瞥了我一眼,“不坐了,都走一半的路了。要不了多会儿就到了。”径直朝前走了。“真小气,不就一块钱吗?”我没好气地跟着她。
来到小吃店,我选了可乐,罐头什么的`,买了一大包东西。他只买了两瓶水,还是小瓶的,还有两包瓜子。
盘牙石山顶上,我和她攀爬在奇峰怪石之上,穿行于林间小径之中,玩得十分痛快。他给了我一瓶水,我也给了她很多东西。
事情虽过去了,在我的心理,总觉得她有那么一丁点儿小气。但现在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上周四,少先队大队部发出倡议:捐一天零花钱,献一份爱心。我很高兴,心想:我存的20元零花钱该有作用了。第二天一早,同学们纷纷排队捐款。你一元,他五元……我把二十元捐了后心理无比畅快,我觉得我自己捐得最多。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拉住他的手:“你今天捐了多少钱?”她绯红了脸,细声说:“不是很多,就这点儿。”同时,伸出三根指头。我心里说:“真是小气鬼。”
周一早上,我来到教室,班主任说:“在上周的献爱心活动中,我们班捐钱最多,同学们尽了自己的努力。花名册张贴在门厅公示栏内。”下课了,我急忙来到公示栏,愣住了,原来一向被我看着小气鬼的她比我还多十块呢。我脸红了,怏怏地回到教室。在我座位的旁边,她平静地坐在桌前,一张平果似的脸在红领巾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红润,乌黑的秀发中明亮的一双眼睛盯着课本,正认真地预习功课呢。
想知道她是谁吗?他就是我现在的同桌,孙琴。
我的`同桌有一双并不有神的近视眼,鼻梁已经被那副蓝框眼镜压得扁扁的,一张只会说歪理的嘴,话还特别多。再加上他那独有的,爱拿我笔的一双手。他就是我的淘气同桌,——谭雨翔。
哎,倒霉呀!我在心里想着。他又在上课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把手伸进我的文具盒里,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枝笔,我用眼睛的余光确定着笔的方位,接着我便想抢夺回来,可他拧着眉头,说:“哎呀!不要弄啦!”我最后为了听课,只好不与他抢夺,不过他一会儿还是乖乖地把笔送回来了。
我的同桌还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那就是他的性格,他这个人不仅淘气,还脾气暴躁,在做广播体操时,他总不喜欢好好儿做,每次他的妈妈站在他前面让他好好做时,他总是很不耐烦地说:“哎呀!不要说了嘛!”还会让他妈妈过去。更别说我了,一下课,他就会出去玩儿,只要我晚一秒钟让他出去,他都会发脾气,说:“干什么嘛,快起来!”真是够讨厌也够烦人的了!
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不会淘气,要是永远不会,那我就不做他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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