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爱家,可不能不想起他。你看,朋友们请客,好多人在等他,等的不耐烦打电话催,他却说:“对不起,对不起,汉超要……耽误了一下。”诸如此类事很多。有时在单位值班,妈妈一个电话,他就会请假赶回家。……嘿嘿,别说过分,他这样也是为了我啊!
我的同桌是个又胖又幽默的男生。对了,他就是韩子扬。
韩子扬很胖,身上除了肉还是肉,像一个大肉球。他那肥肥的脸上,一双小眼睛被肉挤得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了;他的鼻子又扁又大,像用橡皮泥捏上去的,谁看了都想笑。鼻子下面一张嘴巴能抵别人两张嘴,说起话来绘声绘色,还不时用手做动作。他的`手粗脚也粗,最喜欢穿一件蓝色T恤配一条棕色的长裤。虽然不爱运动,脚上却总是穿着一双特大号的运动鞋。 韩子扬非常幽默。有一次体育课,骄阳似火,我们在操场练马步,韩子扬满头大汗地跑过来,手里捧着一堆树叶,大声喊道:“冰霜!冰霜!在这个炎热的日子里,你想不想来一杯冰霜呢?快来韩大师冰霜店买一杯吧!”顿时,全班笑倒在地。不一会儿,韩子扬又捧着他的“宝贝”跑了过来,“哦!大家快看!”他兴奋地叫起来,“猜猜这是什么?这就是李广当年射中的那块石头呀!它怎么会在我们学校呢?啊!我的宝贝哦!”我盯着那拳头大的石头,问道:“那白羽箭呢?”
“被我这位大力士给拔了!”他自豪地答道。“哈哈”全班又笑得人仰马翻。 韩子扬还是个爱搞小发明的男生,他在我们班已经拥有五项“专利”了。上个星期,他又发明了一个“音乐盒”,是溜溜球形状的,顶上有两根电线,只要将两根电线碰在一起,就能唱出“北京欢迎你”的歌曲。当他把这个小发明给我看时。
我惊呆了:想不到平时傻头傻脑的韩子扬居然能发明这么复杂的东西。 韩子扬是我们班的开心果,如果没有他,我们班里会少掉许多欢笑声。
我爸爸大个子,很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
我的爸爸在安化上班工作很辛苦。但是,他还常常挂念着奶奶的.身体,时时关心家里的人。只要每次过节,爸爸就会不顾工作的辛苦和路途的的艰辛,回到温暖的家中看我们。
爸爸很关心我的学习,经常给我买书,带我出去玩,丰富我的知识,开阔我的眼界,耐心的辅导我做作业。有一次劳动节,爸爸回来了,看见我的作业错了,爸爸检查了,并没有骂我也没有生气,而是耐心的给我分析错误的原因,不厌其烦的直到我懂了为止,还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做作业要仔细,不能马虎。
我喜欢我爸爸,我为有个好爸爸而自豪。
夸夸自己实在太难为情了,可这是老师的命令,只好硬着头皮夸夸了。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人,平时就喜欢跑步,这几年学校举行运动会,我都参加了赛跑,而且每次都得了第一名。你肯定想知道我跑得快的“秘诀”吧?我现在就传授给你,你只要一个劲地往前跑,不要往后看就能得第一名!不信你试试看!
我又是一个喜欢助人为乐的人。有一次我坐车上学,到了一个站点后,上来了一位年纪很大的老奶奶,可是没有人给她让座。我看见了,连忙给老奶奶让座。老奶奶说:“你可真是一个乖孩子,这么懂事。”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还是一个小书迷,这也应该算是个优点吧。有一天,妈妈带我去买书,我挑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高高兴兴地拿回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妈妈叫我吃饭我竟然没听到。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你快点去吃饭,要不然我就把书退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当然不能让妈妈退了,我只好乖乖听话去吃饭。
呀!我怎么有这么多优点啊?我好喜欢我自己呀!我真的好爱我自己呀!!
看到这个题目,也许你会大吃一惊,怎么会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呢?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自己的闪光点。今天,我就当一回卖瓜的王婆,夸夸我自己。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无论走到哪,凡是有书的地方,哪怕人再多,我也得挤进去。书就像无声的音乐,让我痴迷、令我陶醉,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从中汲取发不尽的“营养”。上至天文,下去地理,从远古到近代,从国内到国外,我都爱不释手。久而久之,书简直成了我的“命根子”。
进入小学,老师要求我们写作文了。于是,我把肚子里的“墨水”挤出来,将积累的好词佳名及自己的所思所想融入到自己的\'文章中。因此,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并把文章作为范文在班上或其他班级交流使用,兴奋之情真是难于言表。当时,我的脑海里萌生了这样一个想法,既然我的文章得到了这么人的认同,是否有办法将范围扩大,让更多的人了解我、熟悉我呢?也好满足一下自己那么一点点的“虚荣心”呢?记得有一次,爸爸在上网,看见他在给别人的文章写评论,我就问:“这是什么?”“这是博客。”问清了来龙去脉后,我眼前一亮,我也要开通博客。
我的想法得到了爸爸的认可,由于我电脑水平有限,所以除了写文章以外的事,都是由爸爸“代劳”的。
我陆续在博客上发表了文章,很快就有人来看。不久,各类夸奖和评论也纷至沓来,一种从未有过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也让我信心倍增。于是,我坚持不懈地写,及时更新博客,人气逐渐上升。通过博客交流,由于关注我的人不断增多,所以我变得更加认真,更加精益求精民。新浪少儿博客管理员将我的多篇文章推荐到新浪少儿博客主页上让网友欣赏。目前,我开通博客两年有余,发表了240多篇的文章,浏览我的人已超过1。8万人次。为了让我的博客增添新的光彩,我还将我的另一特长书画作品发表到我的博客之中。
我爱我的博客,更爱我的“博友”,它给我带来了乐趣,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有时间,也欢迎各位到我的“天乐”博客里来座座。
怎么样,你是否觉得我应该“毛遂自荐”一下,夸一夸我自己呢?
很少写我的同桌,因为我觉得他既非才华出众,也不够英俊潇洒,甚至常常被咱班的女生欺负的无处可逃一句话,典型不够。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可写的。但是慢慢额我发现我的同桌很多的优点。
同桌是个懒洋洋的人,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总是那么无精打采,好象很想睡觉。印象中,除了班主的课和电脑体育可以外,他几乎所有的课都在睡!我不仅佩服同桌居然那么能睡。 同桌有很多花名,叫的最响的是“青春痘王子”;因为同桌的“痘痘”实在是多的可怕。同桌买了一面镜子,上课除了睡觉以外就是照镜子,左照右照上照下照,还不时发出一阵阵叹息声,也不知是在叹自己的“痘痘”多还是别的什么。
同桌的另一个花名是“自恋狂”,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太臭美了。他常常很“谦虚”地问我:“你说,除了我以外,我们全年级谁最帅?”每当这时,我总会说:“如过你再长高7厘米,痘痘不要那么多的话”同桌也总是把手一挥:“那就不是我李思瞬了!”
同桌很健忘。就那不久前的期中考试来说吧,我的总分比他高出一大截,他很不甘心,问我如果从今天开始努力学习,是不是期末考试就能取德得好成绩。我说那当然啦,然后我想,从此同桌会努力学习了吧,谁知第二天上课,我依旧看到了他睡觉的身影
同桌有他的缺点,当然也有他的优点:他物理学的不错,脑筋也转得快,体育成绩好的让人羡慕,想想看,其实同桌也过的挺不错的。起码,他吃得可以,玩得可以,睡的当然也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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