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14 03:30:07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一】

你们知道谁最让我难忘吗?你们肯定猜不出来。因为我最难忘的人是一个我只见过一次的陌生人。

他二十出头,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还有强壮的身体。我们虽然只见过一次,可他却救了我。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我骑着车子出去玩,没想到在回来的时候,却有了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

那天玩完,我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阵大风刮来,我被沙子迷了眼。我急忙单手骑车,腾出一只手来揉眼睛。没想到,就在我揉眼睛的时候,道路前方有一块大石头,前轮‘咣’的一声撞在大石头上,我被车子一弹,就栽进了路旁的小河里。我一边呼喊“救命”,一边用双手扑腾,企图阻止往下沉的身体。但一切都是徒劳无用的,身体仍然继续往下沉。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叔叔走了过来,我用最后的力气喊了一声:“救命。”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以后,我发现我已经在岸边了,叔叔在我的身边护着我。我对叔叔说:“谢谢你。”他却说:“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于是,他转身就走,我忙问:“您叫什么名字?”他没有理我,走了。

事后,我觉得叔叔这种舍己为人、无私无畏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他救了我,却淡然离去。直到现在,我对他仍然难以忘记,却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二】

??陌生人相处800字

在我的眼中,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是由人构成的。人类在若大的世界中充当着细胞的角色,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则是运行整个世界的基础。人际交往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极大地变化,因此,我认为与陌生人相处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凡事都有两面性,与陌生人相处也不列外。

我可是一个书痴,什么书都爱看,书到我手,就爱不释手了。有一次,在回家路上,忍不住就拿了本书边走边看。连过马路,也舍不得抬一下头,就怕错过书中的精彩。这不好几次危险擦肩而过,耳边传来陌生人不友好的责怪声,此时的我还是不吸取教训,依旧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不多时,我的眼前出现一双陌生人的脚,耳边响起即陌生又慈祥的声音:“同学,走路看书可不是好习惯哦,特别在过马路的\'时候,更要不得,多危险啊!我们要珍惜宝贵的生命啊!”我不好意思的抬头向好心的陌生人笑了笑,似呼在说“对不起,我错了”,陌生人也用微笑回答了我,似呼在说“知错就改,还是好样的”。虽然彼此都很陌生,但是这样的提醒和关心,使我的身心非常温暖,而且微笑是世间最美丽的表情,有时陌生人之间一个不经意的微笑,会化解各种矛盾,社会也就和谐了,让微笑代替陌生消除彼此陌生的屏障。微笑让陌生的彼此距离更拉近,社会也就更加和谐。

陌生人之间的相处有表示友好的,自然也有表示恶意的。

近几年网络犯罪案件层出不穷,骗钱骗婚等。一句话,还是自我防范意识差。依我看来,还是没有处理好陌生人之间的相处,太过于相信陌生人。在网络里彼此都很陌生,而且连面也见不着,更加无法判断对方是善意还是恶意的。与陌生人相处的尺度最终还得有你自已把握,有时去相信陌生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时不去相信陌生人也未必是坏事。

说了这么多,也只是“纸上谈兵终觉浅”,我们还须“绝知此事要躬行”。本人也不善于人际交流,与陌生人相处这门高深的学问也有待推敲。“路漫漫其修远兮!”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三】

新学期的头一天,如潮水般的学生涌进学校。在校门口的一角,发出阵阵扫地声。不用看,一定是校工小李。

小李很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他的头发有些凌乱,个子不高,背有些驼。他很喜欢笑,不管对谁,眼里总有对学生的慈祥。几乎每天都着一套黑衣服,手戴一双破旧的手套,脚蹬一双些许脏的运动鞋。你几乎可以在校园的任何的地方,任何时间见到他干活的身影。

他很吃苦耐劳。有时老师们让他修理或打扫,总是冷言冷语。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迎之而来的总是憨笑。速度快,质量好,即使是这样换来的依旧是老师和学生的冷眼与嘲讽。

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李每年冬天的扫帚。

严寒的.冬季,寒风刺骨,空气干燥,雾霾更是令人畏惧。进校的的学生都戴着口罩,穿着厚重的羽绒服。连穿着厚重大衣的保安都躲在房里。可小李身着一件薄马褂,戴着手套,脚上依然是有点脏的鞋。他满脸通红,不知是冻的还是热的,呼哧的喘气。手上拿着扫帚,在水泥地上做打扫工作,远远的就可以听到,但没人在意他。他忘我的工作着,把这些的当作与吃饭同样重要的事。见我来了,一笑,也是他第一次对我笑。

以后我每一次见到他,我俩总互相一笑,然后,他又继续工作。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四】

张爱玲曾说:爱一个人,就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地认识。这篇小说,讲述了女人在少年时代,第一眼爱上了作家R,从此再也不能回头。深情而又卑微地爱着他,执拗地为他保持爱情的纯洁。独自经历重重苦楚,却至死无怨无悔。

这本书,更深地诠释了爱情的美好与悲伤,激情与绝望。

如果你曾深深的爱过一个人,你一定懂。

泰戈尔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其实泰戈尔不知道,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如此深情地爱着你,你却从来都不记得我。

作者茨威格,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奥地利作家。他善于从心理角度来再现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擅长用细腻而婉转的笔触,深入描写女性的情感世界,塑造女性形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其代表作之一。描写了一位即将告别人世的女人,饱含一生痴情与痛楚,写下长信向最爱的男人,吐露自己绝望的爱情。作品写出了至情至真的爱,体现了真爱的深沉与奉献。

高尔基先生称赞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小说以作家R收到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开始,信的开头这样写道:“你,我素昧平生的你!”

女人从十三岁,第一次见到R开始,便陷入对他的爱恋而不能自拔。

她着了魔似的以狂热的好奇心,去窥探R的生活。通过门上的窥视孔等他回家,执拗地喜欢他的一切,甚至去亲吻“他的手触摸过的门把手”,捡拾他吸过的烟头——因为他的嘴唇接触过。

这就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爱!把自己放得很低,低至尘埃,却依然独自欣喜。

因为两人阶级的不同,贫富的差异,少女变得更加敏感而局促。她热烈地期待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上楼的脚步,他的眼神。

也因此,学习成绩中等的她,突然就考取了第一名!并疯狂地喜欢上读书,弹钢琴。每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齐,甚至身上那块代表贫穷的补丁,都特意的用书包压住,生怕被他看出来。

“而你,几乎没有看过我一眼。”

在无数个思念他的日子,她独自守在窥视孔后面恭候他。将他奉为信仰,虔诚的守护他的名字。

如果,你深深地爱过一个人,你一定知道,这就是爱,最真最纯粹的爱!

因为家庭原因,少女在不久后离开了R所在的城市。

在离开的日子里,她强迫自己过清淡的生活,将自己埋在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并以此为乐。

她买下他的所有书,背下书里每一行文字。他的点滴消息,对她来说,都像是隆重的庆典。

她心里滋长了钢铁般的意志:回到R的身边,和他呼吸一样的空气!

终于,十八岁的她回来了——她迫不及待地奔到那座房子前,急切而幸福,仿佛此时的自己才又重新复活。

等待的`每个晚上,无论天气多坏,她都站在那条胡同里,等着R的光临,等着他认出她来。终于,她与R有了第一次的接触,她将自己奉献给R,像献祭品一般。三个夜晚,她在R的房间里沉醉、迷乱,并且流下幸福的泪水。她熟悉这里的每一件东西,大门,楼梯,窥视孔,小地毯。这是她的全世界,是她所有的梦。

不久,她***了。她欣喜于R的生命在身体里滋长,欣喜于他与自己的生命相连。她可以轻轻抚摸,温柔亲吻,因为这样,R就再也不会逃走。

女人在脏乱不堪的妇产医院里,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为了让孩子可以重升到父亲的范围,她开始出卖自己的身体,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他们爱她,供养她,承诺她一世安稳。她却无心留恋,因为她认定自己只属于R,并随时等候他的召唤。

女人的一生,仿佛只为R而活。她为与R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而幸福,与获得R消息而悸动。一次又一次,女人多么希望R可以记得她,记得那个瘦弱的十三岁的女孩,那个羞涩的少女,以及那个深情的,不幸的少妇。

但是,她只不过是R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他以同样的借口和托辞遗忘,给她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创伤。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象征物,可以让R对女人有所追忆,那就只有白玫瑰了。

女人第一次在R身边过夜,离开时,R送了四枝洁白的玫瑰。她连着几天都在不住地吻着那几朵花儿,那些他恩赐的礼物。

以后,每一年R的生日,女人都会托人送给R一束白色的玫瑰。想像着这代表纯洁和浪漫的花儿,带着自己最深的爱,陪在R的身边,守在他的案头,芬芳他的梦。

她是多么处心积虑地爱着他啊!为了让R认出来,她用白玫瑰来启发:

“这些玫瑰是一个爱你的女人送给你的吧?”

“我不知道,正因为我不知道,我才会如此喜欢这些花。”R始终都不愿意去思考爱的来处,从来都不愿意被哪个女人羁绊。他游离于众多女人当中,从来都不关心谁在爱着他,谁在为他心醉,为他心碎。

女人死了,R的花瓶从此空了。

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花瓶第一次空了。他全身觳觫一怔: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在女人死后,他开始思念她,没有实体,没有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有多少经典的故事,就有多少绝望的爱情。

若是前世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如果爱情能够均等一点,所有深情都不错付,这尘世,将成为一座玫瑰的花园!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五】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与一个陌生人说话的作文【六】

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你不认识我,甚至我也不认识你,只是偶然读了“你的一封信”,关于你的爱情,关于你的一生。在我的眼里,你是个为爱情疯狂的女人,我既觉得可怜,又有一种敬意。

我感受到你炽热的情感,在新的开始便读到那种热烈的味道。你的灵魂也害怕孤寂,可是却生出这种孤勇,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一个对你一无所知的男人身上,他无法回应你,因为他完全没有记住你,甚至应该说他完全不认识你,仿佛你是居住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你炽热的情感注定只能沸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一生。

我看见你神经质的固执,否则你怎么会在还未见过一个人便埋下爱情的种子?否则你怎么会以为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便是你张望世界的眼睛?否则你怎么会在离开的那两年用意念困顿自己?否则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回到可以凝望他的城市?否则你怎么心甘情愿甚至是以苛求的姿态与他在一起?否则你怎么会出卖肉体只为了让他与你的孩子生活得干净且奢侈?否则你怎么会放弃爱慕者的求婚,只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等待一份几乎不可能的召唤?否则你怎么会年复一年,将他的生日当做重大的节日来庆祝,献上一束不署名的白玫瑰?我看见,你把自己当做祭品,甘愿将身心、整个一生奉献给他,并且永远都会原谅他对你的所有陌生和遗忘,不愿意给他一丝责任、牵绊和忧虑,只愿意他想起你的时候,怀着爱情和感激。你说:这是爱情。

你其实比谁都敏感,并且心灵剔透。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他的双重性格,透过窥探来的信息——举手投足、嬉笑谈话、社交圈子等等,分析出一个完整的他。你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女人,但却在你的字里行间,感受这份爱情对你的占有。如果我想说,只是这份爱情不适合你,或许你会用那种轻松的、甜美的、满怀感情的声音告诉我:“不,我的爱情适合我。”

爱情,是人情感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此固执地将爱情放大为一生,我却心生恐惧。爱情不是依托,不是圆满,而是自身本就圆满,因为爱情而更加圆满。但也许,执着或者不执著,都是合理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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