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哗哗地下着,我撑着伞像往常一样回家,车川流不息,繁华的灯光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繁密,但比往日暗淡了许多,我经过楼下的公园,回首望了望滑梯,突然耳边响起一阵声音“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的脑海浮现出一些画面。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我正闲着没事做,到楼下去闲逛。毒辣的太阳照着大地,周围死一般寂静,正当我觉得无趣想回家时,看见了一个陌生的身影,百般寂寞的我非要找一个人玩。“你好!可以跟我一起玩吗?”“可以啊!我们一起到公园玩吧。”
我们快乐地向公园跑去,原来他也感到无聊,想找个人玩,我们都想如获良友一样,笑着乐着跑着。我们快乐地跑到公园,堆沙子,滑滑梯,骑木马,从沙堆玩到了滑梯,从滑梯又跑到了木马。当我们玩累了,坐在滑梯上休息时,只听一声“喂!你们干嘛坐在我的地盘上。”一个小胖子带着三个小孩对我们说。“关你什么事啊!这你管吗?”我不平地答道。“怎么,想打架吗?”“来啊!打我啊!”眼看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开始了,知了声本欢快地响着,现在也不响了,风吹的更大了,地上的树叶不断卷起。
只见小胖子向我冲来,伸着笔直的拳头,像一只愤怒的老虎,我轻轻一闪,再用力一推,他笨重地倒下了,其他三个人见老大倒下了,个个像亡命之徒[注指逃亡的人。也指冒险犯法,不顾性命的人。]一样,都冲过来围攻我,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我不一会就被人按下了,本以为他会坐着看戏,可只见一个个捂着脸,惨叫着离开我。我才知道他帮了我,但他也伤的不轻。
他们走了,我们坐在滑梯上处理伤口,我小声的地说道:“对不起,我连累了你。”“没关系,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他微笑地对我说,接着,拿出两颗棒棒糖,我们有滋有味地吃着。我逐渐认识了他,他是一个正义,勇敢,而且不畏强势的一个朋友,这才是真正的朋友,现在我们虽然身个一方,但我们的心却紧紧连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我眼前的.滑梯显得无比暗淡,我仿佛看见我们小时的影子,也正在消失,月光下的滑梯,有些凄清,有些苍凉!
回首望了望滑梯,我脸上多了两条泪痕!
人生中,有事业上的朋友;有金钱上的朋友;有友谊上的朋友。
我最在意上的朋友是友谊上的朋友,我初见她时,她那唯美的一笑,使人心醉,暖在人的心头。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樱桃班的小嘴好像能说出无数的大道理。
我和她渐渐的成为朋友,他是一个单亲家庭,而我却不在乎,应为我知道这不是他的左,他学习成绩非常有意,而我却学习中等,记得那一次考试,我认真的复习,想考出一个好成绩。可是老天却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名落孙山”,而他却是第一,我好羡慕,我悄然落泪。
我们的友情过了几年,最近,我发现她疏远了我,我一问他生病了,可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她得了白血病不可治愈的白血病,她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悄悄的走了。
他永远留在我心底。
我的好朋友是王雨晴。她今年9岁了,梳着一个又粗又长的小辫子,身材不胖不瘦,尖下颏,双眼皮,嘴巴和鼻子总是微微翘起,显得十分可爱。她喜欢穿浅颜色宽松的衣服,真是漂亮极了!
也许是王雨晴很爱助人为乐的原因吧,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记得有一次,我忘带铅笔了,正在我焦急不安的时候,王雨晴热心地说:“我借给你,就多少都行!”还有一次,谷可欣累了,刚想坐在椅子上,王雨晴突然大喊:“先别坐!”大家都感到很奇怪,原来王雨晴看到谷可欣的椅子腿有些松动,不结实了。谷可欣感激地说:“谢谢你,多亏你提醒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雨晴,一个热心肠的小女孩。我能有这么好的好朋友,真高兴!我希望我们能称为永远的好朋友!
杨晨艺扎着两个短短的麻花辫,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十分精致的双眼皮,忽闪着长长的眼睫毛,在她那琥珀色的眼睛里总有一种气势,那就是:“我永远是最棒的。”她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的,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白兔,可爱极了!有一次,我问她:“你是几月几日生的呀?”她把头扬得老高,用洪亮而又俏皮的声音说:“我的生日是在八月十八日,观潮节。”
杨晨艺是我的好朋友,有一次我没带品德书,我正着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杨晨艺跑过来问:“王又立,你在想什么?”我说:“我的品德书没带,怎么办呀?”杨晨艺说:“你也真是的,干嘛不去借呢?”说完,她跑到别的班去借了一本书,我心想:我交了一个真正的朋友。
杨晨艺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的英语成绩十分优秀,语文、数学也不错,在做数学难题时,她的眼睛滴溜溜第转着,像认真地思考着,她也常常受到老师的`夸奖,真棒!
假如杨晨艺能再谦虚一点儿那就更好了。
他有一张国字脸,头发乌黑,黑黑的眼珠很亮,透露出一股机灵劲;他非常爱笑,一笑起来就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他长的比较高,高出我半个头,有1.45米,全班第二,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曹潇闻。
我和他很亲密,我叫他“老曹”,他则叫我“小魏儿”,下课后,你如果见着我,就能看到曹潇闻。你见了我俩,可能会以为他比我大些,其实我还比他大一个多月呢。
我的“老曹”的英语很好,他在外面学习新课标英语,可能那里经常听写单词或者写句子,他记单词都比我这个自学新概念的厉害,这次学校的英语竞赛还得了一等奖。唉,真令人羡慕。
曹潇闻和我之间的友谊很深厚,我们互相帮助,比如我的死对头邵剑威来惹我,他就会帮我把邵剑威赶走,反之,如果有人捉弄曹潇闻,我就会跑去把那人轰走,替老曹讨回公道。下课时,我总是去找曹潇闻,其他人通通不找。
我希望我和曹潇闻的友谊能一天比一天深厚!
他留着小平头,小眼睛不大,但很有神,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他长得比我高,但看上去比较瘦,经常穿一件红色的夹克衫。
他很爱劳动,在家里,每天帮妈妈打扫院子,倒垃圾。在学校,他经常主动打水、擦黑板。轮到他值日,他更是不惜力,总会把卫生区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他自己却弄成了五花脸。
他很有爱心。平时谁忘了带铅笔、橡皮,只要他见了,总会悄悄地递过去。开学初,栾豫祁没有按时返校,是他主动帮着领回了新书、作业本,还帮着包好了皮。每一次,班里地同学生病呕吐,其他同学都嫌脏,皱着眉、捏着鼻子、捂着嘴躲得远远的.。而他总是第一时间拿着簸箕撮来沙土把污秽物收拾得干干净净。
正因为这样,我越来越喜欢他,我的好朋友任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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