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着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每当秋天,火红的枫叶总会成为人们眼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是,枫叶原来不是红色的。
很久以前,在大山的深处住着一对母子。大山里物产丰富,母子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一次,大山里迎来了一个酷热的夏天。大山里已经一个月没下雨了。似火的`骄阳晒干了河床,晒干了田地,许多动物都被晒死了,渴死了。水成了大山里最宝贵的东西。终于,家里水缸的最后一口水也被喝光了。眼看自己的孩子就要渴死了,可母亲却束手无策。最后,母亲决定出去找水。
母亲先来到一颗大树下。大树说:“给我一些水吧,我可以给你一个苹果。”。母亲想:我的孩子需要一个苹果来解馋。母亲说:“我没有水,但是我可以给你一些血。”母亲捡起一块石子,划破了自己的手臂,让血流到大树下,大树上便掉下一个苹果。母亲捡起苹果往前走。
母亲又来到了一口水井旁,水井说:“给我一些水吧!我可以给你一碗汤。”母亲想:我的孩子需要一个碗汤来解渴。母亲说:“我没有水,但是我可以给你一些血。”母亲捡起一块石子,划破了自己的手臂,让血流到水井里,水井里便涌出一碗汤。母亲端起汤继续往前走。
母亲又来到了一只兔子旁,兔子说:“给我一些水吧!我可以给你一块肉。”母亲想:我的孩子需要一块肉来充饥。母亲说:“我没有水,但是我可以给你一些血。”母亲捡起一块石子,划破了自己的手臂,让血流到兔子嘴里,兔子便拿出一块肉。母亲接过肉继续前进。
母亲再来到了一只老虎旁,老虎说:“给我一些水吧!我可以给你一张兽皮。”母亲想:秋天要到了,我的孩子需要一张兽皮来保暖。母亲说:“我没有水,但是我可以给你一些血。”母亲捡起一块石子,划破了自己的手臂,让血流到老虎嘴里老虎便掏出一块兽皮。母亲拿起兽皮向家走去。
母亲到家时,已经奄奄一息了。她用最后的力气给孩子吃了食物,帮他盖上了兽皮,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晚上,天降甘露,大山里又充满了生机。
秋天,孩子长大一些了。当他走出小屋时,看见了被母亲的血染红的枫树……
有个小男孩叫浩浩。他是个小淘气,每天像小猴子一样,爬高爬低,屁股总是坐不住。
妈妈为了让他安静一些,给他买了好多图画书。浩浩不爱看书,随手翻了翻,把书一本本扔到书架上。
一天,浩浩想折一架纸飞机。他找不到合适的纸,就拿来一本图画书,刷!撕下了一页。他趴在书桌上正要折,忽然,书页上有人喊:“住手!快住手!”
紧接着书页里跳出两个人,一个是一脸严肃的老爷爷,一个是满脸慈祥的老奶奶,他俩都穿着黑袍子,戴着尖顶帽,拿着魔法杖,像是两个魔法师。
魔法师爷爷气呼呼地说:“你这个小淘气,害得我们连住处都没了。今天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看你以后还撕不撕书。”
他用魔法杖一挥,嘴巴叽里咕噜一念。哎呀,浩浩一点点变小了,最后变成了只有手指那么大的小人。
天呀,我变得这么小,爸爸妈妈还认得我吗!浩浩知道自己闯了祸,害怕得差点哭出来。
“快点把这张书页粘回书里,不然你就别想变回来。”魔法师爷爷说。
“对不起,魔法师爷爷!对不起,巫婆奶奶!我一定把书粘好,让你们住回去。” 浩浩可怜兮兮地说。
可是,胶水在书桌上,现在书桌对浩浩来说,就像大山一样高。
巫婆奶奶心肠软,使了个魔法帮浩浩。她嘴里叽里咕噜地念着,那张书页上的汉字,一个个飞出来,串成了一条汉字绳索,挂在书桌上。
正在发愁的浩浩,看见书桌上垂下来一条绳索,赶忙跑过去,抓住绳索往上爬,幸亏他平时喜欢爬上爬下,这次可帮了忙。
不过,“书桌山”真的好高呀,浩浩费了好大的劲才爬上去。
爬上书桌,找到胶水,剩下的事就简单多了。
那张书页刚粘回书里,奇迹发生了:浩浩呼地一下恢复了原样;那条汉字绳索不见了;魔法师爷爷和巫婆奶奶呢,在书页里一动不动,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不过,浩浩觉得他们在对自己说:“小淘气,以后可不许撕书喽。我们的故事非常有趣,你怎么不看一看呢?”
浩浩捧起书,认真读起来:从前,在一个森林里,住着魔法师爷爷和巫婆奶奶……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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